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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省(区)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2022-11-29 17:17     来源:全域旅游促进处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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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统筹推进广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省(区)工作,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广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省(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的要求,对印发的《工作方案》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夏调研时指出“发展全域旅游,路子是对的,要坚持走下去”。2017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大力发展全域旅游”。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提出要“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打造全域旅游发展典型”“把促进全域旅游发展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在2021年广西文化旅游发展大会上,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宁同志提出“要建设全域旅游示范省(区)”“力争到2025年,全区三分之一以上县(市、区)达到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标准”。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发展全域旅游的精神,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起草了《广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省(区)工作方案》。

二、编制过程

《工作方案》研究起草阶段(2021年12月—2022年2月)。2021年12月成立《工作方案》编制组,编制组成员认真研究中央、自治区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明确《工作方案》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全面收集各项材料、数据,根据广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省(区)发展实际情况,起草编制了《工作方案》初稿。

《工作方案》修改完善阶段(2022年3月—2022年11月)。2022年3月—5月,通过两轮意见征集,在充分吸纳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广西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与服务质量标准评定专家委员会专家库有关专家等反馈的意见建议基础上对《工作方案》进行修改完善,6月形成《工作方案》送审稿。7月—11月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的意见对《工作方案》送审稿进行优化。

三、编制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2号)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

(三)《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的通知》(旅发〔2017〕79号)

(四)《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的通知》(办资源发〔2020〕30号)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7号)

(六)《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1号)

四、框架内容

《工作方案》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3个篇章内容。

第一章 总体要求。明确《工作方案》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提出到2025年,力争全区三分之一以上县(市、区)达到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初审验收标准,2个(含)以上设区市达到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地级)初审验收标准,全区70%以上县(市、区)成功创建广西全域旅游示范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到2035年,力争将广西建成国家全域旅游示范省(区)。

第二章 主要任务。主要从“深化全域旅游管理体系”“完善全域旅游供给体系”“优化旅游交通网络体系”“健全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塑造全域旅游品牌形象”“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秩序”“加强旅游资源环境保护和利用”等七个方面分别提出广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省(区)的工作任务。

第三章 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强化督促考核”“重视人才支撑”四个方面强化了实施保障。

五、实施意义

广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省(区)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会议期间对广西提出的“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践行国家《“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广西“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相关要求的需要,是落实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需要,是落实2021年广西文化旅游发展大会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的需要,对于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壮大旅游综合实力,努力实现旅游业向现代化、集约化、品质化、国际化高质量发展,加快广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省(区)、建成文化旅游强区和世界旅游目的地具有重大意义。

六、主要亮点

《工作方案》围绕广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省(区)的总体要求进行编制,强调如何通过重点任务开展广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省(区)工作,工作目标具体、重点任务突出,保障措施切实可行。

(一)健全体制机制,深化全域旅游管理体系。《工作方案》提出按照创建标准健全全域旅游工作机制,完善旅游协调、综合管理、行业自律、行业诚信服务机制,深化党政统筹的全域旅游组织领导机制,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要求,编制以全域旅游理念为引领的全域旅游总体规划,注重与文化、体育、农业、水利、林业等规划衔接。积极推行“多规合一”,完善全域旅游专项规划体系,加强旅游规划实施管理。

(二)丰富旅游产品,完善全域旅游供给体系。《工作方案》提出加快重大文旅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等品牌创建和提质升级,推动城市旅游休闲业态发展,引导夜间消费等新业态,促进乡村旅游提质升级,丰富旅游餐饮业态,打造“广西美味”品牌,推动旅游住宿设施建设,重点建设一批富有广西山水文化特色的“山水主题酒店”,打造“广西有戏”休闲娱乐品牌,打造“广西有礼”旅游商品品牌。深化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旅游+”、“+旅游”融合业态发展,创建一批融合面广、成长性好、示范性强的融合品牌。深入建设旅游新业态,全面推动旅游要素提质升级,丰富旅游产品,完善全域旅游供给体系。

(三)健全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水平。《工作方案》提出加快构建“快进慢游”交通网络体系,提升旅游交通服务品质。完善旅游集散和咨询服务体系,合理配套建设旅游停车场,完善旅游标识系统,深入开展旅游厕所革命,加快智慧旅游建设,全面提升广西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完善旅游业标准体系,制订符合本地实际的文化和旅游服务地方标准或规范,加强标准化贯彻执行和标准化示范引领。积极创建标准化示范单位,建立优质旅游服务商目录,推出优质旅游服务质量品牌,全面推进旅游服务规范化、品质化发展。

(四)实施整体营销,拓展旅游市场。《工作方案》提出实施品牌营销战略、塑造特色鲜明的旅游目的地形象、建立营销联动机制、丰富营销方式、加强旅游营销保障等措施,打造主题突出、传播广泛、社会认可度高的区域旅游目的地品牌形象,拓展旅游市场。

(五)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提出健全旅游与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旅游执法,实现旅游综合执法检查的常态化。畅通游客投诉和举报渠道,加强旅游投诉举报处理,不断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游客满意度。强化旅游安全保障和救援体系建设,加强旅游安全知识宣传,畅通信息预警及出游安全风险提示发布渠道。出台针对特种设备、高风险旅游项目、旅游节庆活动的管理措施,积极防范旅游事故的发生。实施文明旅游推进计划,积极营造文明旅游环境。

(六)加强旅游资源保护和利用,促进旅游共建共享。《工作方案》提出编制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规划,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及修复工作,制定人文资源保护措施,强化对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工作。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保持全域环境质量优良,擦亮“广西山清水秀生态美”金字招牌。开展旅游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民参与旅游共建,加强旅游惠民便民服务,发挥旅游业综合带动作用,推动就业和富民增收,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七)强化改革创新,突出示范带动作用。《工作方案》提出鼓励创建单位根据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原则,强化改革创新,推动旅游要素转型升级、集成优化、创新提质,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实现旅游业向现代化、集约化、品质化、国际化高质量发展。

(八)落实资金奖励,强化保障措施。为了更好地保障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创建,《工作方案》提出广西每年将择优遴选若干个达到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自治区级初审推荐标准的县(市、区)进入广西推荐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申报单位储备库,对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县(市、区)给予1000万元奖励。

政策咨询电话:0771—5530169、5713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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