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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举办第十二届广西剧展的通知

2024-06-13 17:38     来源:厅艺术处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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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厅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全区艺术创作生产的扶持和引导,推出一批彰显时代风采、桂风壮韵的舞台艺术精品,发现和培养一批表演功底扎实、德才兼备的各门类艺术人才,经研究,我厅拟于2024年8月下旬至9月中旬举办第十二届广西剧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文化自信,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集中展示近年来广西舞台艺术创作和人才培养取得的优秀成果,促进广西艺术事业繁荣发展,不断提升“广西有戏”品牌影响力。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8月下旬至9月中旬

地点:广西各剧场

具体活动时间、剧场另行通知。

三、作品要求

(一)申报作品要求思想性、艺术性统一,坚持真、善、美的艺术追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二)申报作品应为第十一届广西剧展后新创作的剧目或挖掘改编的剧目作品。包括壮剧、桂剧、彩调剧、京剧、粤剧、话剧、儿童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杂技剧、木偶剧等艺术种类,每部剧目演出时间(不含中场休息)在90分钟以上。

(三)鼓励简朴舞美、回归艺术本体,鼓励在艺术表演形式、舞台呈现等方面进行创新,鼓励本地区、本单位人员担任主创、主演,鼓励民营院团、广西地方戏曲剧种申报参加展演。

四、申报要求

(一)各市申报工作由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区直国有文艺院团和区直有关单位、高校可直接申报,数量不限。

(二)申报材料:

1.各市、区直各单位、高校申报推荐函1份,并对申报剧目进行排序。

2.《第十二届广西剧展申报书》一式5份。

3.剧目剧本一式5份。

4.节目单一式5份。

5.申报剧目电子材料(用U盘存储):剧目高清视频、高清剧照3—5张、《第十二届广西剧展申报书》、节目单。

五、相关事项

(一)各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届剧展工作,把好剧目政治关、思想关和艺术质量关,要安排专项经费,组织专家团队指导支持院团剧目创作演出。集中展演期间,参演费用自理,主办方将适当予以补贴。

(二)本届剧展剧目类将设桂花特别奖和金银铜奖,单项类将设编剧奖、导演奖、音乐创作奖、舞台美术奖、表演奖。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文艺创作铜鼓奖评奖办法》(桂政办发〔2023〕73号),本届剧展单项奖结果将与广西铜鼓奖戏剧类单项奖评选挂钩。

(三)各市、各单位要以参演剧目创排为契机,大力组织参演剧目深入基层开展惠民演出活动,本届剧展将对剧目演出情况进行汇总统计。

(四)请于7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寄送至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24号),并标注“申报第十二届广西剧展”。联系人:张兰、石蕾,0771—5628248。

特此通知。

附件:第十二届广西剧展申报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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