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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实施广西有戏“十百千”育才工程2022—2023年度优秀艺术人才赴中央戏剧学院进修(中长期)项目的补充通知

2022-09-29 16:31     来源:艺术处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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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厅直属有关单位:

日前,我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实施广西有戏“十百千”育才工程2022—2023 年度优秀艺术人才赴中央戏剧学院进修(中长期)项目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此次推荐工作相关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一、进修时间、地点

(一)时间:暂定为2023年,进修为期半年,全脱产学习。

(二)地点:中央戏剧学院(北京)。

二、培养对象及选拔

(一)培养对象名额

2022—2023年度拟选拔培养20人,其中编剧10人、导演10人。我厅将根据申报具体情况决定选派名额。

(二)培养对象资格

1. 全区文化和旅游系统、演艺企业、区内艺术高校等单位的在职编剧、导演。

2. 广西籍或落户在广西的新文艺群体优秀编剧、导演。

(三)选拔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忠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遵守宪法与法律法规。

2.遵纪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不陷入“流量”的窠臼,不漠视公众人物的社会责任。自觉践行崇德尚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创作导向。

3.有一定的艺术创作经验,有一定从事编剧、导演的工作经历,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4.相关国有文艺单位选送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新文艺群体人员应具有广西户籍。

5.年龄原则要求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身体健康。

6.政治过硬,作风优良。近5年来未受过行政处罚,未发生违法违纪、重大投诉等问题;未发生意识形态问题,不存在社会征信问题。

(四)推荐选拔程序

此次推荐申报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分为组织申报和个人申报两种方式,具体程序为:

1.组织申报严格按照自下而上、择优推选的方式进行。发布通知并组织申报。公开发布年度选拔通知,明确申报条件、材料要求、工作程序和推荐名额等具体内容。各地、各部门根据推荐名额和要求,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

2.新文艺群体、有意向的个人可直接申报。

3.初选推荐。各单位、各部门可采取专家评审、组织考察等形式进行综合评议,提出本地(单位)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

4.复审评选。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对组织和个人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推荐人进行评选。

5.公布备案。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提出培养对象人选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问题不属实后,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进行备案,并开展后续培养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负责整个培养项目的监督指导与统筹协调,中央戏剧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各市、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培养对象初选推荐工作,严格按时、按要求选拔推荐。确定选拔推荐对象后,于10月15日下班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联系人:张兰、文宁,联系电话:0771—5628248,地址:南宁市金湖路24号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邮箱:ysc@wlt.gxzf.gov.cn。

报送材料包括:1.推荐函(组织申报需提供)。2.推荐表。3.推荐人员申报表。4.公示材料(组织申报需提供)。5.从事编剧、导演工作证明材料(参考文中申报条件3)。6.参与编剧、导演获奖作品证明材料。

(三)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复审评选公示无异议后,即确定为培养对象。进修期间,按照中央戏剧院学院的要求管理。

(四)进修期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负责进修人员为期半年的进修学费和住宿费;交通、伙食费用由派出单位和进修人员按照自治区相关培训规定执行,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助。新文艺群体人员交通、伙食费用自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9月29日    


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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