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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旅行社开展自驾游启用银行担保函的通知》。
通知提出,为深化跨境文化和旅游领域市场交流合作,做好中越经营跨境自驾游的旅行社服务管理工作,经与中国银行广西分行协商,全区旅行社在开展中越跨境自驾游经营业务时,中国银行广西分行在全区辖内分行可受理向海关出具担保函的业务。
通知要求,自通知之日起,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宣传告知工作,指导属地旅行社主动对接具体办理,确保跨境自驾游市场持续、便捷、规范、有序。
据了解,此前,广西经营跨境自驾游的旅行社开展相关业务时需要向海关部门交纳相当于车价50%左右的资金作为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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