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18 11:16
来源:当代广西
作者:李志雄 邹如意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文化产业得到快速发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卓有成效。7月18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提出“优化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机制”,这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文化发展提出的新要求,也是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文化建设提出的新任务。我们要深刻学习领会全会精神,切实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实现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
完善服务体系,推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决定》提出:“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从流通层面破解城乡文化资源不平衡问题,可以为基层群众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公共文化服务。一要促进总馆资源下沉。深入推进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发挥县级图书馆、文化馆统筹指导、服务援助功能,因地制宜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分馆或基层服务点建设,同时将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纳入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体系;大力开展流动文化服务,通过“移动图书馆”“流动文化站”“科普大篷车”等方式,把文化产品和服务送到百姓身边。二要推动文艺资源下乡。持续开展“5·23”广西全民艺术普及月、“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送文艺精品下基层惠民演出、百团千场下基层、戏剧巡演月等文化品牌活动,让优质文艺表演向基层延伸。三要创新资源推送方式。坚持融文入旅,升级打造“走读广西”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品牌,推动广西“高铁读书驿站”覆盖全区所有高铁站,并利用网络媒介,完善“订单式”“菜单式”“预约式”服务机制,为群众提供个性化、一站式公共文化服务。
整合社会力量,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决定》提出:“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置改革。”当前,我国公共文化设施硬件不断完善,但设施管理和使用还存在不足,需要通过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和管理运营,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一是引入市场力量,盘活公共文化设施。近年来,广州市出台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实施办法,打造“公共文化共同体”,其中经验值得借鉴:社会力量参与整体运营,即负责公共文化设施整体运营维护,既包括物业、安保、设施管理等,又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力量参与项目运营,即主要承担指定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服务内容由公共文化设施产权单位确定;推动社会合作运营,即引导社会力量通过冠名资助、合作举办、场地共建、参与承办等方式,助力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二是发扬乡贤作用,参与公共文化建设。近年来,玉林市充分发挥“乡贤文化”和民营企业家的作用,涌现出北流陶瓷博物馆、南方黑五类食品博物馆等一批由民营企业投资运营的文化场馆,成立了北流市民邦公益协会、兴业县城隍镇城隍村文化理事会等一批公共文化管理民间组织,形成了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玉林实践”。学习玉林经验,全区各地可因地制宜出台系列扶持政策,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凝聚合力发展公共文化事业。三是重视志愿服务,助力公共文化发展。培育和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实施城乡示范性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开展“春雨工程”“圆梦工程”“阳光工程”等志愿者行动,打响文化志愿服务品牌。
理顺生产关系,以改革解放文化生产力。《决定》提出:“深化文化领域国资国企改革,分类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深化内部改革,完善文艺院团建设发展机制。”理顺生产关系,通过改革解放文化生产力,是优化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机制的重要保障。一要深化文化领域国资国企改革。深化广西国有文化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导有条件的文化企业开展战略性并购重组,扶持优质企业上市,推动广西文化产业集团等大型国有文化企业做大做强,支持文化企业通过产品迭代、跨界合作等举措转型升级;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进一步规范董事会建设,加大企业现职领导人员和专职外部董事双向交流力度,不断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和运转效能;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进一步去机关化、行政化,构建规范有序的收入分配机制,加快建设现代新型国有文化企业。二要完善文艺院团建设发展机制。通过分类推进改革、激发国有文艺院团内生动力、建立健全扶持优秀剧本创作的长效机制,推动国有文艺院团高质量发展。属于事业单位性质的国有文艺院团要突出公益属性,不断完善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等各项政策,进一步增强发展活力;转企改制国有文艺院团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部运行机制和经营管理创新,切实提高市场适应能力,努力发展成为文化领域引领型骨干企业。
(作者分别系广西文化和旅游创新发展中心主任、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