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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2025广西旅游年活动的工作部署,实施文旅经济“融百业超万亿”行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于3月13日印发《2025年广西国家A级旅游景区引流阶梯式补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助推2025年全区接待国内外游客人次、旅游总收入增速“双超十(10%)”,收入“超万亿”。
根据《方案》,达到2024年度景区游客接待量30万人次(含)以上、上规入统(含景区运营企业或总公司上规入统)且有首道门票并有独立的财务、门禁(匣机)和出入口视频监控系统等条件的国家A级旅游景区,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可以按通知要求填报相关材料,向所在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报参加活动,并逐级报送到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方案》提出,对2025年度游客接待量、旅游总收入及首道门票收入同比2024年实现相应增长目标并符合《方案》规定条件的国家A级旅游景区给予奖励。奖励设基础奖和激励奖。基础奖与激励奖可叠加。基础奖按照游客接待量、旅游总收入及首道门票收入的相应增长比例分四个档次予以奖励。获得基础奖的景区,以2024年游客接待量为基础计算2025年游客接待量的绝对增长量,分3个档次计算激励奖,上限不超过基础奖的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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