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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面向旅游企业实施第四季度入境旅游奖补

2024-11-19 22:42     来源:对外交流合作处、广西文化和旅游创新发展中心     作者:陈永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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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支持服务业重点行业提速增长”政策目标的有效实施,进一步激发文化旅游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与创造力,推动我区入境旅游市场在第四季度实现突破性增长,2024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实施2024年第四季度入境旅游奖补工作。

此次奖补对象为依法注册登记、经营,取得相关业务经营许可,积极开展广西文旅宣传推广,对广西文化和旅游带来正向传播效应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旅游企业。奖补类别分为两种,一是旅行社接待境外游客(含港澳台)来桂奖励:对奖补时间范围内接待境外游客来桂旅游住宿时间不少于2晚,游客总人数在1000人次以上的排名前十家旅行社给予10万元奖励。二是旅游企业赴境外(含港澳台)文旅宣传推介补助:对赴境外(含港澳台)参加或举办广西文旅宣传推介活动的旅游企业采取临时性补贴,单次给予最高4万元补贴,单个企业最多获得补贴2次。

符合申报奖补条件的旅游企业需按要求于2025年1月6日前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由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第三方机构进行严格审核,经最终审议和公示后,确定奖补名单并严格按照程序拨付奖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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