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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布5起文化市场领域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执法案例

2024-06-03 09:25     来源:厅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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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贯彻实施, 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切实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2023-2024年度,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全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法查办了一批文化市场领域未成年人执法案件。现将其中查办的五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北海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宣扬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迷信、赌博、引诱自杀、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舞台艺术作品和网络信息案

2023年8月,根据相关单位移交的线索,北海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对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APP进行网络远程勘验,发现该APP内提供的网络小说、漫画、听书等服务中含有大量违禁内容。对该科技有限公司的违规行为,北海市旅游文体局对其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钦州市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案

2024年4月,钦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在对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对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规行为,钦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对其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北海市某游艺娱乐场所的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含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禁止内容案

2023年3月,北海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在对某游艺娱乐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该游艺娱乐场所的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含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禁止内容,对该游艺娱乐场所的违规行为,北海市旅游文体局对其立案查处,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活动,给予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南宁市某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案

2023年9月,根据相关单位移交的线索,南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在对某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进行检查,发现一包厢内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对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的违规行为,南宁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对其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柳州市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案

2023年8月,柳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在对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对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规行为,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其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4000元,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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