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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印发A级旅游景区“冬游广西” 营销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文旅办发〔2023〕4号)

2023-02-14 10:29     来源:宣传推广处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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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现将《A级旅游景区“冬游广西”营销奖补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严格申报及审核报送程序,积极推动区内A级旅游景区创新开展自主营销,加快广西文化旅游业全面恢复振兴。

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3年2月14日     


A级旅游景区“冬游广西”营销奖补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2022年A级旅游景区“冬游广西”营销奖补政策资金的申报及流程管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奖励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报主体及申报条件

(一)在广西区内依法注册、运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收费A级旅游景区。

(二)申报主体未被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未受到罚款及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情形。

(三)在“冬游广西”活动期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投诉,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形。

二、实施内容

此次奖励资金申报评审,将针对满足申报条件的申报主体,在“冬游广西”活动时间(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采取的营销举措,取得的积极成效进行评分、排名,并按照排名顺序对前50名的A级旅游景区给予营销奖补。

三、奖补内容

根据“冬游广西”活动期间A级旅游景区的游客接待量、景区门票优惠举措、线下线上主题营销、宣传效果、安全运营等指标,对参与“冬游广西”营销活动的区内收费A级旅游景区进行综合考评。按排名顺序对前50名的A级旅游景区给予营销奖补,第1—10名奖补10万元/家;第11—30名奖补5万元/家;第31—50名奖补3万元/家,合计260万元。补助资金从2023年广西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保障。

四、申报流程

按照企业申报、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初审、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复核、第三方审计、排名、公示、拨付的工作流程组织实施。各市在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相关材料初审和报送工作,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在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复核和资金拨付工作。

(一)企业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A级旅游景区,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并寄送《A级旅游景区“冬游广西”营销奖补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至注册地所在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二)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初审

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提交材料及相应台账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填写《A级旅游景区“冬游广西”营销奖补初审意见表》。按照《A级旅游景区“冬游广西”营销奖补推荐名额分配表》,确定各市申报景区排名并填报《A级旅游景区“冬游广西”营销奖补申报汇总表》报送至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三)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复核及第三方机构审计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对各市初审材料进行复核后由第三方审计出具审计意见(如有必要可进行延伸审计及现场核查),形成《A级旅游景区“冬游广西”营销奖补建议名单》,报厅党组会议审议。

(四)公示及拨付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对《A级旅游景区“冬游广西”营销奖补建议名单》进行审定后,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官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财政资金拨付流程拨付至相关景区。

五、评分体系及评分方法

满分为100分,按照景区接待游客数量、景区门票优惠力度、线下主题营销、线上主题营销、宣传效果5项指标占比分累计相加得出总分。具体评分方法为:

(一)接待游客数量(20分)

在“冬游广西”活动期间,接待游客人数在本市排名前5位得20分;排名5—10位得15分;排名在第10位以后得10分。

(二)景区门票优惠力度(30分)

在“冬游广西”促销活动期间(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推出首道门票五折及以下优惠活动的得30分;连续促销时间满一个月但不满三个月且推出首道门票五折及以下优惠活动的得20分。

(三)线下主题营销(20分)

开展“冬游广西”线下主题营销活动(含节庆活动),内容包括活动方案、活动照片、视频、新闻报道等,每开展一项得4分,满分20分。

(四)线上主题营销(15分)

开展线上“冬游广西”主题营销宣传,内容包括景区活动宣传、线路产品推介、直播、新媒体广告投放等,每项得3分,满分15分。

(五)宣传效果(15分)

评审组根据景区开展的线下活动的策划、内容、规模、特色、宣传报道情况,线上活动的策划、内容、阅读量、转发量、评论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满分15分。

六、其他事项

(一)各市按照分配名额的120%择优推荐备选入围景区,并按排序列入申报汇总表。

(二)各申报景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所获得奖补资金应专款专用,全部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多头申报、套取、骗取奖补资金,挪用资金用于理财等套利行为,将依法取消政策支持,追回奖补资金,予以通报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公示期内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或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收到举报、投诉或者异议的,一经查实,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取消相应景区企业的奖补资格。

(四)获得奖补的景区需按要求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



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3年2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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