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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全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推进会在南宁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陈奕君出席并讲话。自治区副主席苗庆旺主持会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桂林市、三江侗族自治县作发言。自治区相关单位负责人在南宁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市、区)党委宣传部主要负责人、政府分管负责人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落实全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座谈会精神,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文化遗产。要按照自治区党委刘宁书记指示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文物普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健全制度,明确范围,把握节点,厘清责任,建强队伍,认真扎实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尤其要加强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对地上文物实施“先调查、后建设”,建立健全保护前置机制,对拆真建假及严重破坏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等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文物安全。要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宣传部门牵头抓总、文旅文物部门全面推进、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大保护工作格局。
按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分前期准备、实地调查、成果公布三个阶段实施的部署要求,目前我区各项工作正在扎实有序高效推进中。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成立筹备工作加快进行,成立文件将于近期印发;广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进入征集意见阶段,宣传方案编制工作稳步推进;对全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点进行复核,编制了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名录,梳理各地“三普”以来新发现的文物资源线索,并制发了线索汇总表;确定桂林市兴安县作为此次“四普”工作试点县,指导各地组建普查队伍,为实地调查全面铺开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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