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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加强我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普查主体责任,广西各市、县(市、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和全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推进会议要求,积极推进普查领导小组组建工作。截至3月22日,14个设区市、111个县(市、区)级普查单元均参照国家和自治区组织架构,成立党委宣传部和政府负责同志共同担任组长的四普领导小组,实现四普领导小组区、市、县三级全覆盖。
下一阶段,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办公室将指导督促各地加快普查工作机构、实地调查队伍的组建工作,统筹推进文物普查试点、培训工作, 为确保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5月转入实地调查工作提供人员和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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