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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印发了《2025“跟着演出游广西”演艺消费专属卡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做好演艺消费专属卡工作,现对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吸引更多观众购票观演,加快推动文旅消费扩容提质,促进文化旅游业繁荣发展,按照《2025广西旅游年活动实施方案》,决定发放“跟着演出游广西”演艺消费专属卡。
二、什么是演艺消费专属卡?
演艺消费专属卡是一款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主导,由广西文化惠发布,可在“广西文化惠”平台购买广西区内签约剧场演出项目、演艺新空间、音乐节、演唱会等演艺项目演出票时使用的专属消费卡。
三、实施时间
2025年第一季度优惠权益实际发放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四、优惠权益的发放
按照每季度为一个周期发放充值优惠权益,具体发放时间和形式另行通告。每个周期仅可领取2次,权益不可叠加、累加使用,仅可在上一份权益使用完毕后才可以领取下一份权益。优惠权益先到先得、发完即止。
五、优惠权益的领取
活动期间,区内外观众(游客)在“广西文化惠”平台(“广西文化惠”微信公众号、“广西文化惠”小程序、“一键游广西”演艺板块)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登录“跟着演出游广西”演艺消费专属卡专区,可申领充值200元赠送200元优惠权益。每位注册会员使用完充值和赠送金额(共400元)后,可再次领取优惠权益,每位注册会员每个周期最高可享受2次充值优惠权益。
六、优惠权益的使用
会员完成充值后,在“广西文化惠”平台购买广西区内签约剧场演出项目、演艺新空间、音乐节、演唱会等演艺项目时,可选择使用“跟着演出游广西”演艺消费专属卡余额进行付款,扣款规则为充值金额与政府赠送金额1:1扣款。12月31日24时政府补贴部分自动失效,属于个人充值部分在7个工作日原路退回到个人账户。“跟着演出游广西”演艺消费专属卡政府补贴部分不可提现、不可转赠。消费专属卡不可与广西文化惠民卡储值金额以及其他优惠活动叠加使用。
七、票务规则
鉴于演出票品为有价票券,非普通商品,其背后承载的文化服务具有时效性、稀缺性等特殊属性,票务规则由项目主办方负责拟定,各场馆的引进演出项目、音乐节、演唱会的演出经纪机构应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参考行业标准,建立大型演出活动退票机制,设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费标准,保障购票人的正当退票权利。各类剧场、演艺新空间主体可参照执行。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演出取消或延期,“广西文化惠”平台主动为观众办理退票事宜,且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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