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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旅行社市场监管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4-04-30 16:16     来源:厅市场管理处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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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印发《进一步加强旅行社市场监管的通知》(桂文旅函〔2024〕164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旅行社作为连接消费者与旅游资源的重要桥梁,其市场行为直接影响到游客的旅游体验和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然而,在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旅行社市场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些旅行社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如低价游、零团费等,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此外,部分旅行社在服务质量上存在不足,如导游服务水平参差不齐、行程安排不合理等,这些问题都影响了游客的旅游体验,制约了旅游业的健康发展。为了进一步规范旅行社市场秩序,提升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起草制定了该《通知》。

二、主要框架及内容

《通知》正文共5个部分24条,从加强从业许可管理、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强化行业监管、加强督促引导和社会监督、实行奖优罚劣等方面提出进一步加强旅行社行业市场监管的措施。

(一)加强从业许可管理。第1-3条分别从健全旅行社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清查行业违法违规人员、严厉查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单位、个人等方面提出相关措施严格旅行社市场准入。

(二)加大综合执法力度。第4-9条分别从从严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严厉打击收受回扣行为、大力整治强迫消费行为、及时查处加点自费行为、加强对擅自组织前往违法违规消费场所的治理、坚决取缔不合理收费等方面提出相关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旅行社市场的监督检查,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

(三)强化行业监管。第10-18条分别从加强入境旅游团队监管、加强出境旅游团队监管、加强旅游电子行程单监管、加强旅行社接待电子合同监管、加强对不正当方式揽客的监管、加强对旅游购物消费的监管、加强对拒绝履行或转包合同的监管、规范旅游车辆营运、加强对导游服务质量的监管等方面提出相关措施加强旅行社行业监管。

(四)加强督促引导和社会监督。第19-22条分别从指导督促旅行社守牢安全底线、加强旅行社从业培训、加强旅行社信用监管、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等方面提出相关措施指导督促旅行社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加强培训提升服务。

(五)实行奖优罚劣。第23-24条分别从建立奖优罚劣激励制度、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等方面提出相关措施提升服务质量,鼓励旅行社提供高品质的旅游服务,对优秀旅行社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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