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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红色旅游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建设行动,提升广西红色旅游讲解员职业素养,发挥革命文物和红色旅游的教育功能,讲好红色故事,更好的满足新时代广大游客对红色旅游的需求,促进广西红色旅游高质量发展,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管理办法》制定背景及意义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色旅游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建设“政治思想好、知识储备好、讲解服务好、示范带头好、社会影响好”的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队伍,发挥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对行业、对社会的示范引领作用,文化和旅游部在2020年、2021年实施了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培养项目,遴选了两批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结合我区实际,2022年实施广西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培养项目,通过培养广西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进一步加强红色旅游讲解人才队伍建设,树立行业标杆,使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成为红色基因的坚定传承者、红色故事的精彩讲述者、红色精神的生动诠释者、红色文化的忠实传播者、红色风尚的有力引导者。在征求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区直有关单位意见建议、召开评审会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管理办法》。
二、《管理办法》制定依据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建设行动工作的通知》(办资源发〔2019〕14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管理办法》。
三、《管理办法》框架内容
《管理办法》分为七章,即总则、评选组织、评选标准、评选程序、激励措施、管理措施、附则等内容。
(一)总则
明确了《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和意义,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的含义、《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原则等内容。
(二)评选组织
明确了各级有关部门的职责。
(三)评选标准
明确了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的申报条件等内容。
(四)评选程序
明确了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评选原则、申报程序等内容。
(五)激励措施
明确了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相应的激励措施等内容。
(六)管理措施
明确了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的管理措施、评估时间、建立退出机制等内容。
(七)附则
明确了《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属及实施时间。
四、《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管理办法》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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