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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广西博物馆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22-09-07 09:16     来源:博物馆与文物安全处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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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文化和旅游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广西博物馆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

一、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深化广西博物馆改革工作,推进广西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根据中央宣传部等九部委印发的《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物博发〔2021〕1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突出公益属性和社会效益,全面推进博物馆发展理念、技术、手段、业态创新,切实加强考古成果和历史研究成果的转化与传播,为坚定文化自信、传承中华文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加快我区文化旅游强区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力争全区备案博物馆达到140家,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特色鲜明、体制完善、功能完备的博物馆事业发展格局,博物馆发展质量显著提升,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增进民族团结、进步,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服务人民美好生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文明交流互鉴中的作用更加彰显。到2035年,力争实现各市、县有综合博物馆,基本建成博物馆强区,博物馆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深化文旅融合;基本实现体系结构完善、管理运行规范、社会功能健全、文物保存良好、人才梯队合理、文创品牌响亮的发展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统筹不同地域博物馆发展。促进地域内博物馆资源整合、协同创新、开放共享。鼓励和支持利用地域突出的特色资源建设特色博物馆。

(二)整合不同层级博物馆发展。推动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广西民族博物馆争创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博物馆。支持广西自然博物馆等一批重点博物馆争创国家卓越博物馆。推动市级综合馆达到国家二级博物馆以上标准。

(三)协调不同属性博物馆发展。加大对高校博物馆、国有企业博物馆等特色行业博物馆的指导和帮扶力度。

(四)促进不同类型博物馆发展。进一步推动特色博物馆、重点博物馆的建设及改造提升工程。丰富自然科学、现当代艺术等博物馆品类,倡导社区、生态、乡情村史博物馆等建设。

(五)优化征藏体系。强化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关藏品征集,注重旧城改造、城乡建设等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物证的征藏,丰富科技、现当代艺术、民族民俗、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专题收藏。

(六)提升保护能力。对接国家文物资源大数据库,统筹推进全区馆藏文物资源数据库建设,推进藏品档案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广藏品电子标识,逐步按照有关规定开放共享博物馆藏品数据。

(七)强化科技支撑。推进智慧博物馆建设,推动市级以上综合博物馆提供数字导览、虚拟展厅、自助讲解、高清直播等新型服务。

(八)提高展陈质量。打造一批具有广西特色的原创性主题展览。建立全区博物馆陈列展览质量评估体系,举办全区博物馆“十大精品陈列展览”宣传推介活动。

(九)发挥教育功能。加强文物部门与教育部门合作共建,制定博物馆教育服务标准,建立和完善馆校合作长效机制,共同建设广西博物馆教育项目资源库和研学基地。

(十)优化传播服务。充分发挥博物馆在文旅融合发展中的作用,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博物馆创建国家3A级以上旅游景区,推介一批博物馆精品旅游线路。

(十一)增进国际合作。积极参与中华文明展示工程,组织策划一批文物外展精品和广西文化展览品牌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东盟国家展出,依托“一键游广西”平台,推动举办面向东盟国家的精品文物云展览。

(十二)完善管理体制。深化博物馆领域“放管服”改革,探索管办分离,赋予博物馆更大的自主权。分类推进国有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馆理事会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的决策执行或监督咨询机制。

(十三)健全激励机制。根据文化和旅游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措施》,制定我区的具体落实措施,健全博物馆收入分配机制。

(十四)鼓励社会参与。发展壮大博物馆之友和志愿者队伍,加强志愿者管理、培训,拓展博物馆志愿服务领域和服务内容,评选公布一批优秀博物馆志愿者品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宣传、文化旅游、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大力支持博物馆事业发展,将博物馆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教育、科技、文化旅游等相关专项规划,充分发挥博物馆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的作用。

(二)加强政策支持。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落实中央对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统筹中央和本级补助资金,落实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所需资金。各地可通过购买服务、项目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博物馆开展临时展览、宣传教育、服务社区等业务活动以及支持非国有博物馆持续发展。

(三)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博物馆人才激励机制,支持博物馆设立流动岗,吸引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加强人才培训,鼓励和支持博物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和岗位锻炼,组织开展博物馆运营管理、藏品保管、展览策划、文物修复、文物鉴定、文创开发服务、数字建设方面的博物馆学专题培训和研究,为博物馆事业发展提供人才和学术支撑。

(四)加强监督管理。通过日常巡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备案管理等方式,加强博物馆的监管,研究建立备案博物馆日常业务监管等工作机制,鼓励博物馆协会承担文博行业标准制定、数据统计、博物馆评估、人员培训等工作。建立博物馆年报制度。加强对未经备案但以“博物馆”等名义开展活动的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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