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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等部门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共48条措施,从3个方面提出7个全面落实,既在普惠层面制定纾困政策,也针对餐饮业、零售业、旅游业、水路公路铁路运输业和民航业等不同行业进行了政策扶持。
根据《措施》,广西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对符合条件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按中央统一部署将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的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给予减免;针对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
同时,广西将引导银行用好2021年两次降低存款准备金率释放的资金,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加强与“桂惠贷”政策的衔接,充分发挥“桂惠贷”政策惠企纾困作用,优先支持困难行业特别是服务业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发挥好支持普惠小微的市场化工具引导作用,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用好再贷款额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困难行业特别是服务业领域的倾斜力度。
针对旅游业纾困,广西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引导保险机构加快推进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工作,扩大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范围;加强银企合作,建立健全重点旅游企业项目融资需求库,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前景较好的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星级酒店、旅行社等重点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加大信贷投入,适当提高贷款额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增加旅游业有效信贷供给。建立重点企业融资风险防控机制。
鼓励金融机构充分利用“桂惠贷”贴息政策帮助旅游业企业降低融资成本。鼓励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旅游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对预期发展良好的旅行社、旅游演艺等领域中小微企业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发挥文化和旅游金融服务中心的积极作用,建立中小微旅游企业融资需求库。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旅游相关初创企业、中小微企业、主题民宿等个体工商户予以信贷支持。
此外,《措施》还提出进一步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主要是针对市场主体普遍反映的疫情防控措施层层加码等突出问题,强调坚决防止和避免“放松防控”和“过度防控”两种倾向,对各级政府严格科学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这些政策措施涵盖了财政补助、税费减免、金融信贷、疫情防控等多方面,体现了普惠性和行业性相结合、中央政策和广西政策相结合、“造血”和“输血”相结合、增强企业自我发展能力和优化企业发展外部环境相结合,导向明确、针对性强、支持力度大、受益群体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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