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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试行)》 政策解读

2021-09-01 11:42     来源:文物保护与考古处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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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印发了《广西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试行)》(桂文旅函〔2021〕90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的出台对推动我区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出台背景

党中央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提出“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文物都活起来”。开展广西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对促进我区社会经济发展、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结合我区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实际,制定出台了《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试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

三、框架内容

《管理办法》包括五个部分,即总则、申报和评定、保护和管理、监督和检查、附则。共二十九个条款及相关附件。明确了广西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和依据,规定了申报和评定广西考古遗址公园的办法和原则,已经申报成功的广西考古遗址公园保护和管理的要求及遗址所在地相关部门应履行的职责,广西考古遗址公园监督和检查方案等内容。

四、主要亮点

《管理办法》的制定主要是为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古遗址公园的申报、评选和管理,促进考古遗址公园的保护、展示、利用和研究,有效发挥其在社会经济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重要作用,并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储备申报项目奠定基础。工作目标具体、布局合理、重点突出,保障措施切实可行。

(一)规范考古遗址公园的保护、展示、利用和研究。《管理办法》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广西考古遗址公园申报、评选和管理及保护、展示、利用和研究等内容。

(二)将遗址保护与促进文化传播和经济发展有效结合。《管理办法》明确了广西考古遗址公园的主体功能是保护考古遗址资源,促进考古研究和文化内涵发掘,增强文物保护意识和传播历史文化知识,推动文旅融合和地方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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