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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 (2021年版)》政策解读

2021-06-28 11:02     来源:文化和旅游部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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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文化和旅游部625日正式印发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指导目录》)。现解读如下

制定指导目录的背景和意义

201811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安排部署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以来文化和旅游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动改革任务落实落地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的要求文化和旅游部牵头起草了指导目录征求了中央有关部委和31个省意见,经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司法部审核,报请国务院同意后印发202163日,国办印发关于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作出部署对落实好指导目录提出具体要求。《通知指导目录的印发进一步明确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范围明晰了职责边界对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全面履行文化和旅游部门执法职责维护各类文化市场秩序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指导目录的主要内容

指导目录共梳理文化文物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领域现行有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设定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共156包括行政处罚153行政强制3现行部分部门规章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不一致的行政处罚事项暂未纳入,待定向修订完成后再行增加

一是明确了执法事项名称和实施依据。执法事项名称原则上根据设定该事项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条款内容进行概括提炼。实施依据按照完整、清晰、准确的原则,列出了设定该事项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具体条款内容。

二是明确了法定实施主体。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央文件精神,列入《指导目录》行政执法事项的实施主体统一规范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即以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三是明确了第一责任层级。按照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原则,把查处违法行为的第一管辖和第一责任压实,但不排斥上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违法行为的管辖权和处罚权。必要时,上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可以按程序对重大案件和跨区域案件实施直接管辖,或进行监督指导和组织协调。

三、下一步贯彻落实通知指导目录的具体举措

《通知》和《指导目录》是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在综合执法改革、执法办案、队伍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

(一)《指导目录》是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执法职责的基本要求。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和地方立法情况,与同级出版版权、电影、文物、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沟通协商,在指导目录基础上进一步补充、细化和完善尽快形成本地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按程序审核确认后以适当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报文化和旅游部备案

(二)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要求对指导目录所涉行政处罚事项,编制本地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统一裁量尺度

(三)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按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履职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对列入《指导目录》的行政执法事项,明确责任主体、问责依据、追责及免责情形,切实做到“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

(四)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为契机,以《通知》和《指导目录》的宣传解读为重点,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形象建设,提升社会认知度和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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