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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5-63600 | 主题分类:旅游 |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2025年02月28日 |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2025年“我爱广西”新媒体宣传奖励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文旅函〔2025〕63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2日 |
是否有效:有效 |
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2025广西旅游年活动实施方案》,为做好广西文化旅游宣传推广工作,我厅决定组织开展“我爱广西”新媒体宣传奖励活动。现将《2025年“我爱广西”新媒体宣传奖励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我爱广西”新媒体宣传奖励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2025广西旅游年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化实施‘文旅+百业’‘百业+文旅’”,提升产品供给能力,丰富消费业态和场景,推动广西文旅“出彩”“出圈”,持续擦亮“秀甲天下 壮美广西”品牌,经研究,拟组织开展“我爱广西”新媒体宣传奖励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奖励对象
2025年在新媒体平台(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微博、小红书等)账号上自发制作宣传发布广西文旅视频或图文作品的创作者(含企业或个人)。
二、实施时间
2025年3月至2025年11月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协办单位:广西旅游协会
四、奖励作品内容范围
依据2025年开展“广西旅游年”活动,划分3个季度主题作为奖励作品内容范围,分别如下:
(一)春季主题(3月至5月):相约歌海,乐游广西。
重点展现“广西三月三”少数民族欢快热闹的节庆画面,以及市民休闲踏青满城繁花的梦幻场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方向:
拍摄少数民族的古韵建筑,记录少数民族制作服装、美食等文化活动及呈现浓厚的民俗节庆氛围。如民俗节日里对歌、芦笙表演等。
记录广西花漾春韵之旅,展现不同城市里,春日踏青出游路线,突出广西遍地繁花的旅游氛围。
(二)夏季主题(6月至9月):山清水秀,爽游广西。
呈现广西夏日的缤纷多彩,传达悠然惬意的山水度假生活,以及活力四射的滨海旅游氛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方向:
聚焦广西境内瀑布的磅礴气势,如德天跨国瀑布、三叠岭瀑布、古龙山峡谷瀑布、通灵大瀑布等,展示其在丰水期的壮丽景观,以及周边的生态环境,如瀑布周围的绿树丛林和山间溪流。
沿着广西浪漫滨海风景道,寻找一场滨海热浪之旅。钦州、防城港、北海等地的迷人海滩与澎湃海浪,成为帆船、冲浪、海钓等运动的天然赛场,记录在蓝色海岸尽情挥洒的夏日激情,拥抱阳光沙滩与活力海风。
(三)秋季主题(10月至11月):八桂飘香,漫游广西。
着重体现广西秋日自然风光的独特韵味与丰收时节的壮丽景观,在星空露营、休闲乡村、特色民宿里展现浪漫的秋趣氛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方向:
拍摄桂林龙胜梯田如诗如画的金秋风光,明仕田园秋景里金色的稻田海浪,或在德保红枫林里从不同角度展现不同颜色的漫山秋日美景。
记录广西璀璨星光,在猫儿山的浩渺星空与涠洲岛的梦幻星河里,邂逅宇宙深处的神秘浪漫。仰望苍穹,沉浸星辰与山海交织的绮景。
五、申报入围标准及作品内容要求
(一)申报入围标准。单个作品在五大发布平台(即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微博、小红书)累计总点赞量大于1500个(含)。由于社交平台点赞数据实时均有可能产生变动,季度奖项总点赞数将以作者申报截图为重要参考依据,若实际点赞数低于作者提交的截图点赞数,则以平台实际的点赞数为准。
若创作者将作品进行“我爱广西”新媒体宣传奖励及推广项目获奖申报,则不可再参加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在其他平台组织开展的相关激励项目评选。
一经发现同一作品重复申报参评的,则取消单条作品申报资格。不同平台发布时修改封面、更改剪辑顺序、修改发布标题或有大量内容雷同的,视为同一作品。
单个申报主体每季度最多可申报10个作品。
(二)入围筛选。每季活动结束截止申报后,由组委会组织相关专家对该季度申报作品是否符合作品申报标准进行入围初筛。
(三)作品内容要求。
① 作品须导向正确、积极向上、展现时代风貌,彰显广西文旅特色。
② 作品质量高,画面均在广西境内拍摄,且符合当季规定的内容主题。作品需原创制作,不可搬运、盗用、拼接。AI作品不参与本活动。
③ 作品发布时需添加活动主话题“用镜头表白广西”,以及当季所规定的内容子话题,(即:春季子话题“相约歌海乐游广西”、夏季子话题“山清水秀爽游广西”、秋季子话题“八桂飘香漫游广西”)。未按要求在新媒体平台添加话题发布作品视为未参赛。
④ 参赛者不可在作品当中、评论区内出现明显诱导拉票行为。
⑤ 创作者应对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且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如因作品侵权引发纠纷的、对广西文旅产生负面影响的,即取消创作者参评资格,并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同时严禁任何作弊行为,如刷赞等,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参评资格。
六、申报方式及所需提交材料
创作者(企业或个人)需在规定季度时间内添加指定话题发布作品,并在当季内将所有申报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打包发送至wagxhd@163.com邮箱,未完成邮箱报名则视为未参赛。申报材料包含:
(一)作品源文件的网盘链接。将作品源文件上传至百度网盘,并分享网盘链接,其中:
① 视频类:要求MP4或MKV格式,画面无水印,分辨率不低于1080p/30fps,文件大小不高于500Mb;
② 图片类:要求JPG格式,画面无水印,文件大小不高于20Mb。
(二)作品管理文档。建立excel文档,文档中含创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各平台账号ID、各平台发布链接、点赞数等重要信息。(详细表头见表1)
(三)作品截图。各发布平台作品截图,能清晰展示点赞、评论、转发等数据。
(四)作品申报表及版权承诺书。(详见表2、附件表3)
(五)邮件主题命名需标注:“当季活动主题”+“我爱广西”申报+创作者姓名/企业名称。
以上未尽事宜,请联系活动组委会工作人员0771-5348583。
七、作品发布、申报时间要求
(一)发布时间要求。参评作品发布时间需符合季度发布要求,即:
春季发布时间:2025年3月1日至5月31日;
夏季发布时间:2025年6月1日至9月30日;
秋季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二)申报截止时间。每季度末,即5月31日、9月30日、11月30日24:0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八、获奖信息公布
获奖作品名单将在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即发布之日起,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若参赛者对获奖名单有异议,需在公示时间内以图文说明形式实名举证,并将相关材料发送至wagxhd@163.com邮箱。
九、奖励办法
(1)活动奖励资金
共计人民币100万元整(税前)
(2)奖励设置
① 季度奖
3月至11月,选出共计150个作品获得奖励。共划分为3个季度开展,即春季(3-5月)、夏季(6-9月)、秋季(10-11月)。每个季度均按照申报作品在抖音、快手、微博、小红书、微信视频号五个品台的总点赞量进行集中排名,从中筛选出前50名的优质作品,按照第1-5名奖金1.5万元/名;第6-15名奖金0.7万元/名;第16-30名奖金0.5万元/名;第31-50名奖金0.2万元/名进行梯次奖励(税前)。单个主体(个人或企业)若有多个作品入围当季度前50名的,则取数据最高的单条作品参与排名,单个主体每个季度仅可获评一个奖项。
若出现点赞数量相同的情况,则以截止日期前根据五大平台前端最终显示的作品转发、评论数据分别进行二次、三次排名直至评出最终结果(截止日期:6月6日、10月5日、12月5日24:00前)。
若当季奖励名额未能发放完毕,则剩余奖金名额顺延至次季度进行发放,若第三季度仍未将奖励名额发完,则名额轮空。
② 年度创作者奖励
针对爆款作品创作者,从前三季获奖作品中,产生“年度创作者奖励”,共计十名。该奖项依据作品在五大平台(抖音、快手、微博、小红书、微信视频号)截止2025年12月5日24:00前的总点赞量,分设三个梯度入围标准:
第一梯度:奖励1名,奖励50000元(税前),总点赞量须达到5万及以上;
第二梯度:奖励4名,各奖励30000元(税前),总点赞量须达到3万及以上;
第三梯度:奖励5名,各奖励10000元(税前),总点赞量须达到1万及以上。
入围作品将根据总点赞量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奖励对象;若同一梯度内无作品达到相应点赞门槛,则该梯度奖励名额空缺;对于同一创作者拥有多个作品入围则以其最高点赞量的单条作品参与排名,单个创作者仅可获评一个年度奖;若作品点赞数量相同,则进一步在截止日期(2025年12月5日24:00)前根据五大平台前端最终显示的作品转发量、评论数进行二次、三次排名,直至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3)获奖作品要求
① 获奖作品需永久发布、在线可查;
② 作品需按规定时间发布且添加指定话题;
③ 获得奖励的创作者(含企业、个人),需将获奖作品授权给广西文化和旅游厅,用于官方社交媒体账号及官方非商业性活动的宣传推广使用,无需另行支付稿酬。
④ 参与年度创作者奖项申报的个人/企业需重新整理作品申报材料,并于12月5日24:00前以压缩包的形式打包发送至wagxhd@163.com邮箱。申报材料包含体现最新数据的作品管理文档、作品截图,以及年度创作者奖申报表。邮件主题命名需标注:“我爱广西”年度奖励申报+创作者姓名/企业名称。年度创作者奖励申报表见表四。
(4)奖金发放办法
对外公布奖金为税前金额,最终将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联系获奖者进行发放。若因创作者提供的信息有误或不完整,导致主办方无法联系到创作者或发放奖励,视为创作者自动放弃奖励。
十、附则
本实施方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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