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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成文日期:2024年07月05日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广西文旅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桂文旅发〔2024〕17号)
发文字号:桂文旅发〔2024〕17号发布日期:2024年07月05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广西文旅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桂文旅发〔2024〕17号)

2024-07-05 18:03     来源:厅产业发展处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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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文旅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文旅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旅游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旅游发展大会精神,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扎实推进我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建设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文化旅游区强区和广西世界旅游目的地目标,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文旅产业全链条深度融合,引导产业集聚,做大做强文旅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加快培育新产品新业态,建立健全现代文旅产业体系,助力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提供文旅支撑。

到2026年,建立综合效益高、创新能力优、带动能力强的特色文旅产业体系,文旅产业整体实力进一步增强,旅游经济主要指标稳居全国第一方阵。年旅游总人数超过10亿人次、旅游总收入1.2万亿元以上。重大文旅项目新增投资额480亿元,新培育文旅上市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规上企业168家以上,人均消费超过1200元,过夜游客比重达到33%以上,力争新增国家AAAAA级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2家(含)以上,新增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2家,新增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1个、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2家。

二、实施文旅产业融合深化行动

(一)推进文化资源活化利用。全面推动广西历史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文化创新发展,让更多文物和文化遗产活起来。深入挖掘桂林甑皮岩、左江花山岩画、合浦汉墓群、海上丝绸之路·北海史迹、兴安灵渠、侗族村寨·三江侗族村寨、桂林猫儿山等文化遗产资源,提高文物研究阐释和展示传播水平,深化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西段建设保护利用工作,加快建设左右江片区红色旅游圈、桂东南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广西文物打卡”、“触摸革命历史”等活动,丰富文化遗产旅游业态。推动“广西三月三”、彩调剧、桂剧、梧州粤剧、铜鼓习俗等非遗资源创新利用,打造一批广西非遗市集、非遗街区、非遗形象体验店,开展非遗展示展览活动,开发非遗研学旅游产品、文化创意商品。重点推动广西博物馆、广西民族博物馆、南宁博物馆、桂林博物馆等提档升级,稳步推进平陆运河建设配套宣教设施项目前期工作。全面整合馆藏文物资源,创新发展“沉浸式”、“互动式”观展体验,大力研发文博文创特色商品,促进文化空间与旅游空间双向赋能,推动博物馆打造成为热门旅游目的地。(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各市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市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实施“文化润景”工程。创新开展演艺润景、节庆润景、影视润景等行动,将广西地域文化融入景区景点开发建设。推动文化演艺项目进景区、进街区,建设一批沉浸式旅游演艺新空间,打造“跟着演出去旅行”、“广西有戏”等品牌,培育“鲁班奇幻工厂”等沉浸式演艺项目。借助“广西三月三”、壮族霜降节、苗族芦笙斗马节、侗族多耶节、瑶族盘王节、京族哈节等传统节庆,鼓励旅游景区发展主题性、特色类旅游节庆活动,丰富旅游景区文化体验。结合各地“地方志”,挖掘美景中的故事与文化,丰富文化呈现形式,增添景区文化内涵。实施“拍在广西”行动,培育桂林漓江山水、南宁青秀山、大新明仕田园、贺州黄姚古镇、三江程阳八寨、钦州三娘湾等旅游景区影视拍摄基地,加强与知名影视制作企业合作,拍摄一批具有市场价值的主题微电影、微短剧,打造影视场景体验打卡点。推进文旅产业赋能乡村振兴,推动乡村旅游区(农家乐)、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提质升级,培育等级旅游民宿、创意农业、乡村博物馆、艺术村寨等新业态。(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电局,广西旅游发展集团、广西文化产业集团)

(三)培育壮大文化产业规模。推进文化创意、工艺美术、演艺精品等文化产业集群化发展,加快形成集聚效应。推动钦州坭兴陶文化创意产业园、贺州黄姚古镇文化产业园等提质升级,支持产业园区拓展文博、旅游、餐饮、酒店等文旅消费业态,建设一批具有地域特色、民族特点和市场竞争力的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重点发展非遗文创、文旅装备、影视传媒、时尚设计等文化创意产业,支持文化企业建立文化创意设计园、非遗文创基地等平台,拓展文化创意市场空间。发挥广西艺术基金引导作用,大力发展文化演艺产业,推动《印象·刘三姐》、《桂林千古情》、《坐妹》等特色旅游演艺提质升级,支持广西文化艺术中心、广西体育中心、南宁剧场、桂林大剧院等相关文旅演艺场所高水平举办音乐节、演唱会、歌舞剧,大力培育引进一批具有原创性、“叫座又叫卖”的文艺精品。创新打造大地飞歌、桂林艺术节、广西新民歌大会等本土特色文化艺术活动,支持广西传统戏曲、曲艺、民乐等传统文化线上发展,开拓云演艺、数字艺术体验场景、网络直播展演等演艺传播渠道。(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商务厅、广电局,广西文化产业集团)

三、实施产业主体培育壮大行动

(四)引育国内外强优文旅企业。聚焦品牌酒店、旅游装备和商品制造、文化演艺、特色民宿、品牌餐饮和文旅新业态等领域的国内外强优企业,着力引进“专精特新”企业、行业领军企业、“独角兽”企业。通过广西文旅产业投融资对接服务平台、全国企业家投资广西大会等途径吸引中央企业、跨国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强优民营企业进入广西拓展业务、扩大投资、设立区域总部或子公司。力争每年每个设区市引进1个以上具有较大引领和带动作用、投资超过5亿元的大健康和文旅体产业项目。(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卫生健康委、体育局、园区办)

(五)加快重大文旅项目建设。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储备,支持各地建设一批主题鲜明、产业融合度高、示范性强的文旅产业项目。办好办实广西文化旅游发展大会,加快推进重大文旅项目投产达效,适时推出一批文旅、农旅、工旅、体旅等新业态项目,推动项目落地运营。清单化、项目化推动涉文旅重大战略合作协议落地实施,加快建设桂林古宋城街区、柳州东方梦工场—柳空文创园项目、梧州骑楼城城市更新、北海银滩高星级酒店群、防城港白沙湾·国际自然医学度假区、百色壮乡红城项目、贺州富川民族艺术文化产业基地、河池南丹温泉国际旅游度假区(二期)、广西国际壮医医院壮医药文化健康旅游基地等重大项目。优化完善闲置旅游项目盘活方式,根据项目情况分类采取盘活措施,用好各类财政、金融、投资政策,支持旅游企业盘活存量旅游项目与资产。(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自治区党委金融办)

(六)推进文旅市场主体上规入统。深入开展文旅市场主体摸底调查工作,摸清全区文旅市场主体总量、规模及结构。成立自治区层面的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大力推动文旅市场主体“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企转新”,加快制定文旅企业培育清单,重点推动景区、旅行社、餐饮、住宿等产业链市场主体上规入统。推动旅行社转型发展,加强与携程、美团、飞猪等在线旅行社(OTA)平台合作,加快跨界融合和线上线下融合。推进市场主体倍增提质,打造一批精品连锁酒店、旅游民宿、特色餐饮等企业,加快文旅市场主体集聚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国资委、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统计局,自治区党委金融办,广西税务局,广西证监局,广西旅游发展集团、广西文化产业集团)

四、实施产业总体效益提升行动

(七)实施“景区焕新”工程。深入开展景区业态焕新、数字焕新、管理焕新等行动,不断推动景区提质升级。推动桂林漓江景区、阳朔遇龙河旅游度假区打造世界级旅游景区、度假区,推动兴安灵渠、宁明花山、靖西通灵峡谷景区、顶蛳山·南宁园博园、梧州骑楼城、贺州姑婆山、桂平大藤峡、金秀山水瑶城等创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深度挖掘文化内涵,丰富互动式体验产品,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加快景区综合效益提升。鼓励景区运用数字技术发展线上“云游”、全景式虚拟游、沉浸式实景游等体验项目,利用大数据分析创新发展个性化、定制化消费模式,加强景区智慧化、智能化服务,推进智慧旅游景区建设。推动景区提升现代化运营管理水平,探索建立“运管服”一体化和社会共建共享的发展机制,强化优胜劣汰动态监管,对复核不达标的景区,严格执行通报、警告、摘牌处理。(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广西旅游发展集团)

(八)打造相关产业全链共融的高品质产品体系。紧扣市场需求,大力推进“文旅+”、“+文旅”多产融合发展,打造广受市场欢迎的文旅新产品新业态。以建设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为契机,对标世界一流,大力发展高品质旅游产品,打造引领全区的优质产品供给体系。推动实施“串珠成链”工程,分时节、分主题、分群体推出100条精品旅游线路,加快建设环广西国家旅游风景道,构建全域共融的旅游产品和线路。结合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等重大活动,打造“跟着赛事去旅行”品牌项目,培育一批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赛事和示范基地。推动柳州螺蛳粉产业园、合浦月饼小镇、南丹洞天酒海、南宁老友粉产业园等升级改造,开发多样化工业旅游产品,打造服务一流、业态多元的工业旅游热点。推动柳州、北海、贵港等地发展房车旅居车、邮轮游艇、户外运动等旅游装备制造业,加快推动柳州打造广西大健康和文旅装备制造基地,做大做强广西旅游装备产业创新研究院等产业创新平台。持续举办广西研学旅游大会,推出一批研学旅游线路。(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教育厅、林业局、体育局、海洋局,广西海事局,广西旅游发展集团、广西文化产业集团)

(九)促进文旅商消费业态融合提质发展。全面推进旅游住宿、购物、娱乐等消费业态融合提质发展,构建文旅商促消费活动一体统筹、一体谋划、一体推进的良性工作机制,共同打造住宿、旅游特色商品等领域文旅商促消费活动品牌,不断释放文旅商消费潜力。引导各地旅游住宿业提档升级,推动星级饭店创新经营方式,完善度假康养、休闲娱乐、会议会展等设施,推动旅游民宿精品化发展,拓展多元消费业态,培育发展山水主题酒店、特色度假酒店。依托国家地理标志产品、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培育一批特色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重点扶持柳州螺蛳粉、钦州坭兴陶、梧州六堡茶、南宁老友粉、横州茉莉花茶等旅游商品发展,做强“广西有礼”品牌。推动南宁、桂林、北海、贵港、玉林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加大力度创建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等品牌,推动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规范创新发展,开展24小时生活圈建设试点,提升夜间消费品质。推进“广西三月三”、广西全域旅游大集市、广西文旅消费大夜市等不断创新升级活动内容和形式,推出更多文旅体验消费新场景,组织开展体育赛事进景区活动,进一步扩大文体旅消费贡献,培育打造1—2个具有全国影响力、原创性和经济社会效益突出的现象级文旅项目。(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广电局、体育局,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广西旅游发展集团、广西文化产业集团)

(十)打造“广西美味”品牌。大力发展旅游美食经济,提升旅游餐饮品质,持续扩大广西美食知名度和影响力。深挖广西“嗦粉”等美食文化,重点发展米粉、酸嘢、油茶等特色美食,鼓励餐饮企业创新制作技艺、研发新菜品,推动美食文化传承创新。持续举办“广西美味·百县千菜”广西非遗特色美食大赛、桂菜创新发展大赛,扩大广西餐饮文化活动周、南宁·东盟国际旅游美食节、马山黑山羊美食节、桂林音乐美食节、钦州蚝情节、北部湾开海节等美食品牌影响力,推进非遗美食形象体验店、桂菜“三名”(名店、名菜名小吃、名师)评选,鼓励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申报“老字号”,积极培育或引进米其林餐厅,打造餐饮领军企业,鼓励餐饮行业品牌化、连锁化经营,并给予一定支持,推动餐饮品牌创新化、精致化、标准化、IP化发展。培育南宁三街两巷、桂林东西巷等特色美食集聚区、高品质美食街区,评选一批特色小摊小店集聚区。持续推出广西美食地图、广西特色节气美食旅游线路,打造“寻味美食去旅行”品牌项目,不断壮大美食产业规模。(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

五、实施产业市场深度拓展行动

(十一)大力拓展国内中远程市场。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加强粤桂客源互送、联动宣传等合作,持续办好桂粤港澳群众文化活动周、大湾区青年文化之旅、旅游企业产品对接会、两广城市文化和旅游合作联席会议等活动,推广“一程多站”旅游行程。加强与云南、贵州、四川、湖南等西南地区的旅游联动与市场开拓,充分发挥中国G219旅游推广联盟、左右江革命老区红色旅游发展联盟、岭南城市文化旅游(区域)合作发展联盟等作用,共同打造红色文化、民族文化等跨省旅游线路。针对长三角、京津冀市场的游客消费偏好,重点推出休闲度假、长寿养生、文化体验等特色线路和活动,做热康养游、家庭游市场。面向东北、西北地区市场,开展“互换冬天”、“寒来暑往”等专题营销,举办系列专题旅游活动,推动产品共建、客源互送、市场互推。围绕广西人文风情、传统节庆、热点事件、主题盛会等,持续开展文化和旅游黄金季等系列文旅促消费推广活动。(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十二)加快恢复入境旅游市场。深入拓展东盟、日韩、欧美等传统入境客源市场,开拓共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兴客源市场。加强对外交流,举办“茶和天下”、“天涯共此时”等全球文化旅游品牌活动,持续举办海外欢乐春节专场文艺演出、民俗文化交流等活动,提升广西文化旅游国际影响力。针对主要入境客源国和免签国家制定“一国一案”入境旅游营销计划,开展国际旅游精准营销,研究出台市场主体入境旅游接待、国际及地区航线航班等奖励政策。推动恢复、加密或新开南宁、桂林等至东盟国家和入境游客重点城市国际航班,加快恢复中越国际直达客运线路和跨境自驾车旅游业务,推动中越德天(板约)瀑布跨境旅游合作区实现正式运营。(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财政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外事办,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机场管理集团)

(十三)优化提升“双周”市场。打造“周末游八桂”品牌,每年评选发布广西十大周末游精品线路和百个周末游打卡地。研究推出周末高速公路通行费折扣,引导旅游景区(点)、酒店民宿、餐饮企业等旅游市场主体推出周末门票打折、食宿促销等优惠措施。积极开拓周边游市场,持续开展“广西人游广西”、“千万老广游广西”活动,推出城市周边文化体验、微度假、户外运动等网红打卡点,开发短程亲子游、自驾游、乡村游线路,开通周边游直通车和旅游专线。拓展周边省份来桂客源市场,面向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昆明、贵阳、长沙等周边省份城市组织来桂周边游、周末游专场推介活动,利用小红书、抖音等社交平台对广西周边游、周末游进行专题推送。(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

六、实施产业发展环境优化行动

(十四)推进旅游便利化工程。深化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加强交通干线与重点旅游景区的交通连接,拓展机场、高铁站、汽车站、码头等交通场站旅游服务功能,打造主题旅游列车。推动旅游服务设施提升,深化实施旅游厕所提质行动,完善旅游咨询中心、旅游集散中心、观景平台、汽车营地、旅游驿站、充电桩等设施,规范化建设旅游标识标牌体系,打造一批“旅游型”、“休闲型”高速公路服务区。提高入境旅游便利化水平,完善智能化口岸通关设施建设,优化通关服务,提高通关速度。推动重点交通枢纽、旅游景区、文博场馆、涉外饭店等场所完善境外银行卡、外币兑换、电子支付等设施和服务,为入境游客提供更便利的支付服务。加强涉旅场所服务人员外语、外宾接待等培训,提升入境旅游服务质量。(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南宁海关,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机场管理集团)

(十五)强化旅游标准引领提升。积极引入国际高端旅游质量认证管理,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文化和旅游服务品牌。推动高等级旅游景区、休闲街区、文化场馆等按照国际标准提升接待水平,推进旅游服务与国际接轨。加快出台文旅领域相关地方标准,促进文旅行业健康发展,推动文旅产业标准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加强标准宣传贯彻和实施,持续开展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质量等级评定和复核。(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局)

(十六)数字化赋能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利用数字科技引导产业升级,培育文旅产业新质生产力,加快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成果在文化和旅游领域运用。推动文化旅游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基于特色文旅IP、文物活化打造一批数字文旅标杆项目和产品,培育智慧景区、云旅游、数字娱乐、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互动体验游戏、文旅元宇宙等数字文旅消费新业态。加快推进‘数字文博’平台建设与应用,促进博物馆数字化转型升级。持续优化提升“一键游广西”智慧旅游平台,健全完善服务平台、监管平台、营销平台,升级“筏工在线”等应用,加快建设食品安全监管和旅游“放心购”数字应用系统。用好“一键游广西”智慧旅游平台,整合广西旅游要素资源,推动全区各部门、涉旅企业、文化场所等进驻,为游客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引导各地拓宽数字文旅服务应用场景,运用数字化技术开展市场数据采集、文旅需求分析、文旅智慧监管、智能营销等。(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科技厅、市场监管局、广电局、数据局,广西旅游发展集团)

(十七)强化文旅市场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文化旅游行业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常态化长效化开展文旅市场综合整治。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文旅行业安全检查,督促经营主体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等责任。完善文化和旅游领域诚信体系,健全信用承诺制度,推进信用品牌建设,拓展“信用+文旅消费”场景应用,优化信用消费环境。建立完善以游客为中心的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实施“旅游满意在广西”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开展常态化监测和评估工作。推进各地设立旅游服务质量“监察团”、“监察员”,引导文旅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标杆服务员”制度。推进文明旅游工作,持续创建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加强文旅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管理培训,健全行业自律规则和机制,落实持证上岗规定,共同营造文明、优质旅游环境。(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七、强化实施保障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党委文化和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重大事项、解决重大问题。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跟踪督促和业务指导,推进协调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履职尽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定期跟进文旅产业发展各项任务推进情况,及时解决瓶颈问题,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各市县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的主要负责同志负责推进机制,制定细化方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文化和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十九)加强财政支持。统筹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等财政资金支持文旅产业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服务业项目申报自治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各设区市和县(市、区)要在本级资金盘子中加大对文旅产业扶持力度,采取信贷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优化文旅项目资金的使用,发挥财政资金在旅游项目建设中的引导作用。将符合条件的文旅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二十)加强要素保障。加强用地政策支持,进一步优化文化和旅游产业用地政策,将文旅项目用地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依法依规保障项目合理用地需求。鼓励各市县结合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推动盘活存量土地支持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加强金融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各类融资平台要加大对文旅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各类私募股权基金按市场化方式投资具有一定经济效益的文旅企业项目。引导金融机构结合自身业务和文旅企业生产经营特点,优化信贷管理,丰富信贷产品,支持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运营。探索开展旅游项目收益权、旅游项目(景区)特许经营权入市交易、备案登记试点工作。(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然资源厅、财政厅,自治区党委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广西金融监管局)

(二十一)加强队伍建设。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践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加强文化和旅游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文化旅游行业人才选育留用,加强文化旅游职称评定、职业技能评价、人才返岗等政策支持,落实好各项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实施文化旅游名家培养工程,探索建设文化和旅游人才智库,充实完善文化旅游专家库。加快培养文化和旅游领军人才、创新型团队。加强导游、讲解员、乡村文化旅游能人、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文化特派员等业务培训,提升旅游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和能力素质。(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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