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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成文日期:2023年01月17日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文化旅游业全面恢复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政办发〔2023〕4号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6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文化旅游业全面恢复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3-09-26 15:4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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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加快文化旅游业全面恢复振兴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文化旅游业全面恢复振兴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2022年广西文化旅游发展大会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早抓快抢、主动靠前,着力推进2023年文化旅游市场全面恢复振兴,增强文化和旅游消费对广西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全面繁荣假日市场

以2023年春节、“壮族三月三”、“五一”国际劳动节、端午节等节假日为重要节点,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丰富多元的文化和旅游产品与服务。举办“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开年游广西”、“村晚”示范展示等活动,开展系列新春惠民演出,推出一批特色文化和旅游体验项目。提升“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品牌影响力,赴重要客源地举办系列宣传推广活动,推出一批精品旅游线路。在传统民族节日期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民俗活动。(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商务厅、民宗委,各市人民政府)

二、突出特色产品供给

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开发休闲娱乐、定制游、专享服务等个性化多样化优质产品。将研学旅行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鼓励大中专院校、社会组织、家庭开展研学旅行活动,支持旅行社开发研学旅行产品。引导露营地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完善配套设施,提供优质服务。推出一批邮轮游艇旅游、低空旅游、会奖旅游等新业态新项目。(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教育厅、体育局,广西旅游发展集团,各市人民政府)

三、推进文旅融合和大健康产业发展

围绕传统民俗、非遗体验、迎春送福等主题,推出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和旅游消费活动,线上线下开展系列艺术展演、群众文化惠民、博物馆展览等文化活动,高水平举办“壮族三月三”等系列文化艺术活动。筹办广西大健康产业博览会,丰富温泉度假、生态休闲、户外运动等业态,建设一批康养酒店、职工疗休养基地等特色康养旅游基础设施,打造一批广西旅居养老示范基地,推动广西“长寿之乡”增量扩面,促进大健康旅游消费。(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民政厅、卫生健康委、体育局、总工会,各市人民政府)

四、大力发展夜间经济

鼓励各地举办形式多样的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主题活动,大力开发驻场演艺、公园夜游和沉浸式夜生活体验项目,充分激发夜食、夜购、夜娱、夜展、夜秀、夜读、夜健等夜间消费业态活力,拓展夜间消费场景。鼓励有条件的城市丰富夜间经济业态,打造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开展广西夜间文化和旅游品牌评选,举办夜间经济高质量发展论坛,持续办好广西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季、广西文化旅游消费大夜市等活动。(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广西旅游发展集团,各市人民政府)

五、大力发展乡村旅游

整合乡村旅游特色优势资源,举办乡村旅游嘉年华系列活动,策划推出一批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加快建设田园综合体,启动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评定工作。全面宣传推广国际乡村旅游目的地、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广西星级乡村旅游区和乡村旅游廊道,吸引更多自驾游客前往打卡。开展山水主题酒店和精品民宿推选评定工作,促进乡村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打造乡村旅游创客空间,吸引旅游人才返乡创业。(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各市人民政府)

六、提升特色商品消费水平

鼓励文化和旅游企业加快旅游文创商品研发、非遗产品制作、民族工艺品生产,打造更多高附加值的广西特色文化和旅游消费商品。举办“广西有礼”特色旅游商品大赛、“广西非遗购物节”等活动,开展广西健康旅游必购消费品评选推广活动、“广西美味”大家评线上线下评选活动。推动将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绿色产品、富硒产品等特色农产品转化为旅游商品,促进旅游购物消费。(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农业农村厅,各市人民政府)

七、拓宽渠道“引客入桂”

推动与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资源共享、客源互送、线路互通、市场互建,互为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加大面向周边省份宣传营销力度,推动区域旅游深度合作。深化桂粤文旅协作,召开两广城市文化和旅游合作联席会议,开展“千万老广游广西”活动,助力跨省游市场复苏。深入开展“冬游广西”等系列促销活动,重点推介山水主题、文化休闲、康养运动等特色产品线路。安排专项资金,鼓励各市县推出旅游包机、专列、大巴、自驾游、入境旅游等专项奖励政策,鼓励旅游景区、酒店等实施打折优惠措施。(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商务厅,各市人民政府)

八、繁荣发展入境旅游

与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合作,开展“2023欢乐春节”、“中国旅游文化周”等品牌活动。积极组织企业“走出去”参加世界各类知名旅游展会,赴境外主要旅游客源市场开展宣传促销活动。支持市场主体境外客户伙伴尽快修复旅游产品链和服务链。精心组织“请进来”活动,集中邀请一批境外主要旅游客源地的媒体和旅行商到广西采风、踩线。推动中越德天—板约瀑布跨境旅游合作区开放运营,充分利用丰富旅游资源,提升边境旅游产品吸引力。总结推广广西防城港边境旅游试验区经验做法,推进边关国家旅游风景道建设,持续打造“壮美边关”品牌。(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各市人民政府)

九、强化数字科技赋能

开展“一键游广西”客户智慧体验行动,以旅游智慧服务、智慧营销和智慧监管三大平台为重点,组织“万人体验”跟踪服务活动,全面提升“一键游广西”项目智能服务水平,推动全区主要涉旅企业、重点文化场所实现智慧化升级。推进“一键游广西”与“一部手机游云南”等智慧旅游平台数据对接,实现产品共享、营销互动、流量互导。加快“一键游广西”电商直播发展,培育一批本土文化和旅游电商直播品牌。加快推出一批元宇宙景区景点、文化场馆和文旅虚拟数字人等,打造高品质数字文化和旅游消费新场景、新业态。组织申办数字娱乐展览会、电竞文创大赛、电竞文创高峰论坛,全面推进广西电竞文创产品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大数据发展局,广西旅游发展集团,各市人民政府)

十、加快重大项目建设

以“三地两带一中心”为重点,实施重大文化和旅游项目集中开竣工活动,迅速掀起项目建设新高潮。大力推进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加快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西段)等重大项目。积极开展广西大健康文旅体育产业链招商活动。开展森林、湿地、海洋等自然资源旅游项目特许经营权试点推广。发挥广西旅游发展集团等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加快重大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步伐。(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投资促进局,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广西旅游发展集团,各市人民政府)

十一、强化宣传推广力度

实施品牌宣传推广活动,大力宣传推广近3年荣获世界级、国家级文化和旅游品牌的项目,讲好广西文化和旅游故事。统筹协调中央、自治区主流媒体,紧紧围绕“三地两带一中心”、“五张世界级名片”、“六大文旅品牌”,策划开展系列特色主题宣传推广活动,全媒体全方位提升“秀甲天下 壮美广西”形象品牌美誉度。组织举办广西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创意大赛,陆续推出广西特色文化和旅游出行指南——“广西路书”,实现多渠道推广营销。(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各市人民政府)

十二、拓展文旅大会成果

发挥好广西文化旅游发展大会对文化旅游业的“比促推”作用,总结推广、巩固提升历届广西文化旅游发展大会成果,持续做强做优本地特色文化和旅游产业。指导南宁市做好2023年广西文化旅游发展大会筹备工作,加快出台南宁市建设国家旅游枢纽城市、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城市支持政策,高水平策划办好大会开幕式晚会、汽车旅游大会、文化旅游产业投融资大会、文化旅游商品博览会等配套活动,加强宣传造势,办出广西新高、全国影响。(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广西旅游发展集团、广西现代物流集团,各市人民政府)

十三、强化市场规范运行

积极实施“游客满意在广西”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优化完善诚信评价体系,营造文化和旅游市场“优胜劣汰、奖优罚劣”的竞争格局。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强迫诱导购物、不合理低价游、价格欺诈、养老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涉文涉旅网络平台经营行为,强化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管控,营造良好市场消费环境。加大行业监管力度,督促指导公共文化服务单位、文化和旅游企业严守安全生产底线,严格执行行业规范标准,确保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平稳有序。(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局、应急厅,各市人民政府)

十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引导人才“回流”,积极推进文化和旅游人才“薪火计划”,保障文化和旅游市场复苏后人才不断档。举办“金牌导游说广西”、“广西导游大赛”等系列活动,评选“金牌导游”并给予奖励。组织开展乡村文化振兴与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志愿者行动,持续加大基层文化和旅游人才培养支持力度。(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各市人民政府)

十五、强化助企政策支持

按规定贯彻落实好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服务业相关税费优惠政策,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引导保险机构加快推进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工作。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时,严格执行经费支出额度规定,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等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等交由旅行社承接,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细化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合理确定预付款比例,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旅行社支付资金。对列入有投融资需求白名单的文化和旅游企业,引导银行机构优先给予“重大产业项目贷”和“文旅贷”等“桂惠贷”金融产品支持。安排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和旅游企业进行奖补。(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财政厅、商务厅、地方金融监管局、总工会,广西税务局,广西银保监局,各市人民政府)

十六、加大政策落实力度

全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加快文化旅游业全面恢复振兴、推进文化旅游强区和世界旅游目的地建设的重要意义,以务实创新举措坚决落实各项政策措施。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要积极履行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区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制定政策落实时间表、路线图,细化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各市县人民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政策措施和保障落实的硬措施、细办法,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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