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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 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建设北部湾国际滨海度假胜地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2022-06-10 18:53     来源:政策法规处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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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防城港、钦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加快建设北部湾国际滨海度假胜地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北部湾办      

2022年6月10日      



加快建设北部湾国际滨海度假胜地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为深入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广西“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加快建设北部湾国际滨海度假胜地,推进向海经济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提高旅游国际化、品质化、特色化水平,提升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加快建成北部湾国际滨海度假胜地,深入推进北钦防一体化发展,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北海、防城港、钦州三市滨海旅游的影响力、竞争力显著增强,广西北部湾成为生态优先、文化引领、品质一流、协同发展的国际滨海度假胜地。到2024年,力争实现年旅游总人数达到1.4亿人次,年旅游总收入达到1600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丰富优质度假产品供给

1.建设国际一流的旅游景区、度假区。推进北海涠洲岛南湾鳄鱼山等旅游景区提质升级,深度挖掘文化内涵,提高景区服务国际化智慧化水平,建设世界级旅游景区。推进北海银滩、防城港江山半岛等旅游度假区提档升级,建设高端度假酒店和山水主题酒店等度假设施,丰富旅游度假产品,推进服务国际化品质化,建设世界级旅游度假区。推进钦州三娘湾等创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推动北海银基国际滨海旅游度假区、海丝首港、北海冠岭旅游综合体、高德古镇、防城港白浪滩·航洋都市里、威壮·滨海文旅康养项目、白沙湾·国际自然医学度假区、钦州辣椒槌滨海旅游度假区等建设高等级旅游景区、度假区。到2024年,力争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达到2家。(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北海、防城港、钦州市人民政府)

2.建设高等级度假酒店和民宿集群。大力引进国际高端酒店品牌,重点在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中心城区及临海等区域布局建设一批度假酒店,打造高端度假酒店集聚区,提升广西北部湾旅游住宿整体水平。加快建设北海冠岭喜来登酒店、北海碧园开元度假酒店、北海万豪度假酒店、洲际华邑酒店及度假村、北海温德姆酒店、涠洲岛悦苑酒店、防城港白浪滩航洋酒店、防城港温德姆酒店、东兴豪逸酒店、钦州开元大酒店、东盟生态园酒店等特色主题度假型酒店,改造提升北海银滩皇冠假日酒店、富丽华大酒店、香格里拉大酒店、冠岭山庄、钦州天骄国际酒店、白海豚国际酒店、三娘湾海豚酒店、防城港荣兴格朗大酒店、萨维尔度假酒店、十万大山酒店、上思布透温泉酒店等一批高端酒店和山水主题酒店,丰富滨海度假、山地度假、森林度假、温泉度假等住宿体验,打造度假酒店集群。积极建设以海洋文化、京族文化、乡村文化、生态文化等为特色的主题文化酒店,推动精品酒店、商务酒店、乡村民宿、汽车营地等住宿设施服务质量提档升级。推进涠洲岛、三娘湾、京族三岛、江山半岛等地区开发以海洋文化为主题的精品旅游民宿,引导旅游民宿集聚发展。到2024年,力争国家五星级旅游饭店、国际高端品牌酒店达到6家以上,乙级及以上旅游民宿达到5家以上。(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配合单位:北海、防城港、钦州市人民政府)

3.创新滨海特色休闲旅游体验。以广西北部湾民俗文化和东南亚风情为特色,创新体验方式,提升特色餐饮和休闲娱乐活动品质。创新滨海休闲渔业管理模式,完善滨海休闲渔业管理制度,积极发展滨海休闲渔业旅游新业态。大力发展海洋特色餐饮和北部湾菜系,引进东盟各国特色餐饮,打造层次多元的北部湾餐饮品牌。推进在银滩、涠洲岛、江山半岛、金滩、三娘湾、茅尾海等滨海度假区域配套开发具有北部湾风情特色的休闲娱乐项目,高标准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引进国际主题游乐品牌,建设特色鲜明的海洋、海豚、海盐等主题公园,提升滨海主题休闲功能。鼓励有条件的景区建设前店后厂、现场制作的旅游特产购物商店,将旅游购物与传统工艺展示、非遗技艺传承相结合,增强休憩、餐饮、娱乐、购物的体验性。积极争取在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设立免税店、边民互市贸易区、跨境特产直销体验中心,打造特色旅游购物胜地。突出地方文化特色和民俗风情,提升北海开海美食节、北部湾开海节、京族哈节、钦州蚝情节、合浦海上丝绸之路旅游文化节等特色文化旅游节庆影响力,打造国际知名的海洋文化旅游节庆品牌。(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外事办、人防边海防办,南宁海关,北海、防城港、钦州市人民政府)

(二)培育滨海特色优势产业

1.提升发展海丝文化产业。挖掘广西北部湾古代海上丝绸之路始发港文化、南珠文化、贝丘文化、疍家文化、京族文化等地域文化内涵,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化传承和产业化发展,大力发展南珠、贝雕、角雕、根雕、坭兴陶、白海豚文创、京族服饰、金花茶、牛大力等文化和旅游商品制造业,打造形成文化创意商品、海丝文化产品等北部湾特色商品体系。加快发展文化演艺业,加快推动《碧海丝路》产业化运作,开发珠还合浦、北海秀等系列演艺产品,加快推进北海海丝首港全景式演艺项目、防城港《京岛情海》等演艺项目开发,打造一批具有广西北部湾海洋特色的文化精品。加强北海动漫基地建设,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海丝文化特色的动漫品牌。加强海丝文化科技创新,发展创意设计、数字文化等新型文化业态。创新发展文化产业集聚区,培育壮大钦州坭兴陶文化创意产业园、北海文化产业园、百业东兴·红木社区等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到2024年,力争自治区级及以上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达到28家以上。(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二轻联社,北海、防城港、钦州市人民政府)

2.重点扶持邮轮游艇旅游产业。加快建设北海国际邮轮母港、防城港邮轮港和钦州贝恩国际邮轮海产港,完善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沿海地区的客运邮轮码头和海上交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高端酒店、商业街、娱乐城、餐饮、会展、港航服务等设施,打造北部湾邮轮旅游综合体。推动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因地制宜发展游艇旅游,配套建设游艇度假设施及高端游艇俱乐部。争取举办国际邮轮会展和国际游艇比赛等活动,打响邮轮游艇旅游品牌。促进邮轮游艇旅游产业链延伸,积极发展邮轮零部件生产、邮轮维修、游艇设计制造等产业,带动航运、金融、贸易等产业延伸聚集,吸引境内外邮轮游艇高端制造企业入驻。争取与三亚、厦门等城市开展线路共建,开发“多点挂靠”邮轮航线并争取常态化运营。深化与东南亚各国海上旅游合作,重点培育北部湾至越南、香港、澳门等地的邮轮航线,建成一程多站式国际邮轮旅游航线的重要节点。(牵头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人防边海防办、北部湾办、投资促进局,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广西海事局,北海、防城港、钦州市人民政府)

3.大力发展海洋运动旅游产业。提升广西北部湾海洋运动基础设施水平,推动游艇帆船公共码头、沙滩体育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开发帆船、帆板、潜水、海钓、滑翔伞等滨海体育运动项目。加强与国际和国家海洋运动体育组织合作,办好“一带一路”国际帆船赛,积极承办沙滩排球世界巡回赛等高规格国际赛事,举办沙滩足球、沙滩排球、海钓、冲浪、帆船帆板、潜水、风筝板、皮划艇、滑翔伞等体育赛事,打造北部湾海洋运动品牌赛事。加快发展体育训练,培育和引进一批体育培训机构、俱乐部,支持国家南方水上运动训练基地、北海足球冬训基地、北海滨海项目冬训基地、涠洲岛海上运动基地、防城港足球冬训基地、北部湾望海岭滑翔伞训练基地等建设。发挥北海市、防城港市作为广西体育旅游示范试点市的带动作用,打造一批体育旅游示范基地、体育旅游综合体、体育旅游景区、体育旅游公园,支持防城港市建设国家边境体育旅游创新示范区,北海市建设现代特色体育强市。到2024年,力争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达到1家以上。(牵头单位:自治区体育局、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广西海事局,北海、防城港、钦州市人民政府)

4.创新培育康养度假产业。加大滨海度假、旅居养老、温泉康养、医疗康养等产品开发力度,培育开发北海—钦州—防城港滨海度假养生旅游精品线路。推动北海铁山港大王岭康养旅游度假区、合浦县党江大健康生态新区、防城港白沙湾·国际自然医学度假区等一批重点旅游项目建设,丰富健康旅游、中医药体验产品供给,延伸康养度假产业链,完善康养设施,积极创建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十万大山中草药种植加工和研发基地,开发现代中药、保健品等健康食品。鼓励在度假区、景区等建设健康管理中心、旅居康养中心、国际化医养结合体验中心,提供健康医疗、健康养老、健康运动、健康管理等服务。到2024年,力争国家健康旅游示范基地达到1家,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达到2家。(牵头单位: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自治区民政厅、中医药管理局,北海、防城港、钦州市人民政府)

(三)提升滨海度假国际化水平

1.建设国际滨海旅游名城。提升滨海旅游城市品质,发挥规模效应,强化对区域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提升北海市旅游形象,加强国际机场航线和邮轮航线培育,加快银滩升级改造,提升北海老街、侨港风情小镇、高德古镇等特色街区,推动涠洲岛打造国际高端度假海岛,建成以海滩海岛休闲、海丝文化体验、体育休闲为主要特色的国际化现代滨海度假旅游名城。深挖钦州市历史文化资源,升级打造刘冯故居、钦州老街片区和大芦古村,增强坭兴陶产业集聚效应,扩大三娘湾白海豚、钦州大蚝和灵山荔枝等旅游IP辐射力,完善滨海新城、钦州港区等城市旅游功能,建成以历史文化体验、海洋生态体验、海洋休闲渔业为主要特色的北部湾滨海休闲中心城市。提升建设防城港国家边境旅游试验区,加强边海、民族和生态等特色元素挖掘,提升城市滨海度假旅游特色化、品质化发展水平,建成以高端滨海休闲度假、康体养生、跨境旅游为主要特色国际边海度假旅游城市。(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广西机场管理集团、广西海事局,北海、防城港、钦州市人民政府)

2.提升公共设施和配套服务。依据国防建设和军事战略需求,将国防交通建设纳入交通基础设施统筹规划,深入推进交通设施贯彻国防要求,有效保证交通建设的军民兼顾、平战结合、融合发展,成体系推进国防交通建设。加强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加快大通道、大枢纽建设。提升北海福成机场保障能力,增开北海至国内主要城市的航线,争取开通北海市至港澳地区及东盟国家的航线。建设防城港通用机场,加快建立北部湾沿海通航带。加快推进合浦至湛江高铁项目、防城港至东兴铁路等项目,实现北钦防主城区1小时通达,推动城际动车公交化运营。打造通达旅游交通体系,建设具有国际水准的旅游无缝接驳及旅游集散网络。积极推进国际质量认证,建立健全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的旅游服务标准,加快完善国际语言无障碍服务终端系统,全面提升旅游服务水平。(牵头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厅、自然资源厅、人防边海防办、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机场管理集团,北海、防城港、钦州市人民政府)

3.建设最美边海国家风景道。整合广西北部湾海岸线自然和人文景观资源,以东兴新国门景区、东兴金滩、江山半岛—珍珠湾、钦州龙门群岛、大环、三娘湾、北海银滩、涠洲岛、金海湾、冠头岭等为重要节点,全面打造北部湾边海风景道,建设面向东盟、宜养宜游的蓝色海湾旅游带。高标准配套建设风景道沿线驿站、营地、标识系统等旅游服务设施,提升完善各节点城市旅游集散和咨询服务功能,促进沿线景观与周边自然环境协调,形成设施完善、风景优美、生态环保、智慧集成的“海与边”“海与河”“海与陆”“海与人”“海与天”完美契合的中国最美边海旅游风景道。(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北海、防城港、钦州市人民政府)

4.强化现代信息科技支撑。依托“一键游广西”智慧旅游平台,加强北部湾智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综合应用。推动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升级完善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旅游公共服务数字化与智能化改造,提升旅游智慧服务、智慧营销和智慧监管水平,鼓励旅游企业参与智慧旅游服务、创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智慧旅游企业。加快建设具有创新性、体验性、互动性的智慧旅游景区,支持建设智慧旅游城市,发展数字导航、数字导购、数字导览、数字导游等智慧旅游服务,推广云旅游、云演艺、云直播等沉浸式数字新体验。(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大数据发展局,北海、防城港、钦州市人民政府)

(四)完善现代旅游市场体系

1.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活力。扶持旅游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加强政策配套,打造区域性跨界融合的产业集团和产业联盟,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引进优质资本和国际运营品牌,培育一批有规模有品牌的行业前沿领军企业。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等发达地区,引进一批行业龙头企业、独角兽企业和瞪羚企业。鼓励中小文化和旅游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发展一批有潜力的中小微创意新锐企业。支持旅游领域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有序发展,鼓励微创新、微产品等万众创新。大力优化营商环境,率先在全区实现营商环境指标与全国先进城市并跑,营商环境综合水平达到全国一流。(牵头单位:自治区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文化和旅游厅,北海、防城港、钦州市人民政府)

2.加强“浪漫北部湾”国际品牌推广。着力强化“浪漫北部湾”品牌整体形象,推出一批高水平、有冲击力的主题宣传产品,提升品牌形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加大目标客源市场开拓力度,以粤港澳大湾区、西南地区、东盟国家、世界高纬度国家为核心市场,加快国内市场和入境市场开发,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积极举办国际性文化旅游论坛、旅游博览会,加强与国际知名媒体及网络平台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加强市场细分定位,实施精准营销,大力开拓国际客源市场,提升北部湾滨海旅游国际影响力。(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外事办、大数据发展局,北海、防城港、钦州市人民政府)

3.提升滨海旅游市场消费。加快推进北海市建设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推进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创建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打造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和休闲中心。鼓励开展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主题活动,进一步丰富文化体验、特色餐饮、健身休闲、时尚购物等夜间经济。重点围绕北海银滩、海丝首港、防城港江山半岛、金滩、钦州三娘湾等旅游景区景点,开发文创夜市、夜间海钓、沙滩派对、滨海实景演艺、小型剧场、光影互动等夜间消费业态,培育北海老街、侨港风情小镇、钦州老街、东兴国门三街等夜间消费集聚区。联合直播平台举办美食节、年货节、体育节等活动,丰富旅游消费场景。支持老字号、本土旅游商品品牌在重点商圈集聚发展,升级打造旗舰店、品牌店、集成店。到2024年,力争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达到3家。(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北海、防城港、钦州市人民政府)

4.加强安全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平安文化市场建设,加强对演出、游戏游艺、歌舞娱乐等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监管。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应对涉旅突发事件能力建设,强化重点时段、重要设施设备、重大节庆活动及高风险项目的安全监管,制定针对性的旅游交通救援、海上旅游救援、山地旅游救援等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旅游安全预警和安全提示,营造安全放心的旅游环境。常态化做好文化场馆和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提高边境口岸疫情防控精准度,推行分时段游览预约、错峰旅游,优化设置游览线路,规范游览秩序,加强宣传引导,增强游客防护意识。(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应急厅、卫生健康委,北海、防城港、钦州市人民政府)

(五)深化区域联动与开放合作

1.推进区域旅游一体化发展。推动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同城化发展,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加强统筹协调,在旅游交通设施建设、旅游景区规划、旅游市场开发、旅游信息系统建设、旅游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一体化发展。强化优势互补,推动城市间、景区景点间联动发展,组建集团型旅游联合体,联合开发特色、精品旅游线路,实现景区共建、线路共串和市场共拓。依托北部湾(广西)旅游联盟,建立高标准统一开放大市场,打造高效畅通、协同创新的区域旅游发展模式。(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北部湾办,北海、防城港、钦州市人民政府)

2.传承发展北部湾海洋特色文化。加大对海洋特色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发展,深入开展海洋文化古迹、遗址抢救性修复和保护工作,加快推进涠洲岛珊瑚礁国家级海洋公园保护展示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合浦汉墓群与汉城考古遗址公园,打造全国文化遗址品牌。加大对潭蓬运河、洲尾遗址等海丝遗产点的考古调查研究及展示利用。支持具备条件的海洋古迹申报各级别遗产名录,推动海上丝绸之路·北海史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支持防城港市加入海上丝绸之路保护和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城市联盟。鼓励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文化场馆等大力开展文化科普、文化遗产研学等活动。(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教育厅,北海、防城港、钦州市人民政府)

3.推动重点开放合作平台升级发展。主动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战略,深化与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省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文化旅游合作,推动共建文化旅游区域合作平台,打造面向东盟、服务RCEP和“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旅游开放合作蓝色海湾。加强推动广西北部湾与粤港澳大湾区“两湾联动”发展,提升与粤港澳大湾区互联互通水平,引进旅游业先进管理模式,深度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旅游产业链。加强港航、旅游和康养等领域合作,建设北海(钦州、防城港)—湛江—海口—三亚滨海旅游带,联合打造北部湾国际滨海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创新开展跨国跨境陆海联动旅游合作,拓展北部湾邮轮旅游航线,推动构建“一线带十国”的环东南亚旅游圈。(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外事办、人防边海防办、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广西海事局,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北海、防城港、钦州市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

自治区大健康和文旅产业工程指挥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强化统筹,及时解决北部湾国际滨海度假胜地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的重点难点问题,抓好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政策落实,保障本行动计划顺利实施。(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北海、防城港、钦州市人民政府)

(二)强化生态保护

加大海洋生态保护力度,重点推进茅尾海、涠洲岛—斜阳岛珊瑚礁、合浦儒艮、山口红树林、金海湾红树林、北仑口红树林等重要海洋保护区的保护与修复。推动“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行动,开展近岸海域湿地生态系统和典型海岛海洋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加强海岸线保护与管控,优化存量占用、严控增量建设,按照海洋功能区划,提高北部湾开发岸线利用率和配置效率,实行分区管控,最大限度降低城镇建设、基础设施、产业项目对海岸线的干扰和破坏。科学划定海岸建筑退缩线,强化对滨海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的保护。(牵头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海洋局;配合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北海、防城港、钦州市人民政府)

(三)强化政策支持

1.用地用海政策。全面落实国家促进文化和旅游发展的各项用地政策,将广西北部湾文化和旅游项目新增用地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对列入自治区级重大项目、符合相关政策及规划的文化和旅游项目,探索建立用地用海绿色审批通道,给予海域使用金减免优惠。进一步探索符合北海、防城港、钦州滨海城市的供地方式,支持利用荒山、荒坡、荒滩、废弃矿山等土地开发文化旅游项目。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向文化和旅游企业供应项目用地。支持通过盘活闲置土地、实施低效土地再开发利用、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多种渠道,增加建设用地供给。(牵头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海洋局;配合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文化和旅游厅,北海、防城港、钦州市人民政府)

2.投融资和税收政策。探索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立各类支持旅游等产业方面的科创、产业投资基金,加大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等政策资金倾斜力度,加强对北部湾国际滨海度假胜地旅游企业和重大项目的融资支持与服务。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旅游经营权、门票收入权质押以及文化和旅游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林权抵押等形式的贷款业务,降低文化和旅游企业贷款平均利率,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整合文化和旅游资源,盘活存量国有资产,加大资本运作力度,增强企业投融资能力。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文化和旅游相关领域投资。鼓励在文化旅游领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中推广运用PPP模式。依法全面落实促进北部湾文化和旅游发展的各项税收政策。在海关有效监管及有关税收政策规定范围内,大力发展旅游电商产业。(牵头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广西税务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监管局、国资委、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广西证监局,北海、防城港、钦州市人民政府)

3.出入境政策。争取国家批准开放北海市、防城港市以及东兴口岸签证、入境免签及跨国自驾游便利化政策等,促进跨境旅游发展。支持北海市、防城港市创新邮轮旅游出入境管理模式,逐步完善邮轮港口行政审批制度、市场准入制度、海关监管制度,开辟国际、国内邮轮航线。争取在邮轮母港、北海机场等地设立离境退税商店。(牵头单位:自治区公安厅,北海、防城港、钦州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商务厅、外事办,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广西机场管理集团、广西海事局、南宁海关)

(四)强化人才培养

发挥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作用,积极开展文化旅游人才培养,建设实训基地,推进产教融合,进一步提高文化和旅游从业人员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突出“高精尖缺”导向,进一步完善文化和旅游人才引进激励机制,重点引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开发设计、市场营销、管理经营等高层次人才。探索与粤港澳地区、东盟国家开展区域性文化和旅游人才培训合作,培育国际化的高层次人才。(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教育厅;配合单位:自治区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北海、防城港、钦州市人民政府)

(五)强化组织实施

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明确推进时间表、路线图等,加快做好项目储备与政策配套工作。着力协同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强化要素保障。实行重点项目滚动管理,实时动态跟踪,开展监测评估,加强工作考核,确保政策落实到位、重大事项有力有序推进。(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北海、防城港、钦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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