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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你局于2023年8月10日以文件的方式向我厅提出关于评审《广西灵山县龙武庄园二期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你局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灵山县龙武庄园二期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主要维修内容包括:龙武庄园前座、东南碉楼、西南碉楼、正厅及耳房、祖厅及耳房、东一路廊房、西一路廊房等文物本体及院落(含前院、中院)。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深化现状勘查,完善价值评估,结合第一期维修情况,重点补充勘查后檐山体挡土墙病害对文物本体的影响。
(二)坚持最小干预的原则,优化设计方案,严格控制工程范围和工程量,尽可能减少门窗、檩条等构件的更换量,结合整体院落做好排水设计和地面的铺装设计。
(三)统筹考虑文物的后续利用方式,做好管线、装修、基础设施、安消防设施和展示利用等的衔接,避免二次扰动。
(四)挡土墙隐蔽部位采用水泥砂浆砌筑,表面勾缝采用石灰黄泥砂浆。
(五)墙面抹灰及山墙八字灰带等做法应明确层数、厚度和材料的配比。
(六)部分图纸中现状图与设计图应相对应。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相关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施工中请加强工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工地安全。
四、根据《广西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请你们组织相关单位做好设计、施工、监理、竣工等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
此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8月17日
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3年8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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