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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田林定安二期农业光伏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考古调查的批复 (桂文旅许字〔2023〕65号)

2023-08-14 15:48     来源:厅文物保护与考古处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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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以文件的方式向我厅提出关于组织开展田林定安二期农业光伏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考古调查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我厅委派广西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所对田林定安二期农业光伏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了考古调查,确认在田林县定安镇渭密村南面的那仁发现石器散布点1处,其用地范围可能埋藏文物。原则同意广西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所编制的《田林定安二期农业光伏项目建设用地文物古迹调查报告》。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可能埋藏文物的区域进行考古勘探,如发现文物应履行相关程序,并报国家文物局批准后实施考古发掘保护,相关工作未完成前不得在该区域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考古勘探、发掘等文物保护工作所需经费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投资预算。

三、由于地下文物埋藏的不确定性,请建设单位在今后的工程建设过程中如发现有文物,应立即停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当地文物部门。

四、本次考古调查仅涉及田林定安二期农业光伏项目建设用地范围的地表文物调查,未涉及建设项目临时征用土地用作工房、材料堆积、交通便道、取土或弃土场等用地范围,在这些临时用地范围中,如涉及文物古迹,建设单位需按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此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8月4日      


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西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3年8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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