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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续证环节增设现场核查的公示

2026-01-09 17:57     来源:厅市场管理处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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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范围 进一步规范审批工作的通知》(办市场发〔2019〕81号)和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印发《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业务手册(2021年版)》的通知,以及当前文化市场实际,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流程,规范市场秩序,经研究,自2026年1月1日起,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在受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延续过程中,增设现场核查环节。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核查实施:由属地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协助核查。

2.核查内容:见附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延续现场核查登记表。

3.公示日期:自2026年1月10日 至 2026年1月19日。

4.公示期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政务服务窗口正常接收办理延续的申请材料,请企业提交材料后(含已经提交材料的),务必于《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截止前在全国平台提交申请,发起办理事项,以免因逾期提交影响正常办结。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反映,本机关将充分考虑,认真研究,依法依规作出决定。

联系电话:0771-5595617 、0771-5529211                  

电子邮箱:gxwhtck@163.com

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南路24号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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