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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批革命文物名录公示

2025-12-08 20:22     来源:厅革命文物处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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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加快核定公布第三批革命文物名录的通知》(办革函〔2025〕1226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全区第三批革命文物名录公布工作。按照工作程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批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12月8日至12月12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5年12月12日前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或直接送达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材料邮寄(或送达)地址: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南宁市思贤路38号),邮政编码:530023,联系电话:0771—5578959。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12月5日     


(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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