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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第八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人选名单公示

2025-11-28 20:11     来源: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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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第八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

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第八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人选名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自即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传真、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思贤路38号

邮政编码:530022

电子邮箱:gxfyc5631030@126.com

联系电话:0771-5529078

传    真:0771-5529013

特此公告


附件:广西第八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人选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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