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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贺州市陈家大院修缮一期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桂文旅许字〔2025〕10号)

2025-05-15 18:27     来源:厅文物保护与考古处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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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你局于2025年5月6日以文件的方式向我厅提出关于评审《贺州市陈家大院修缮一期工程设计方案》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你局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贺州市陈家大院修缮一期工程设计方案》,主要修缮内容包括:陈家大院北炮楼、北一路厢房、北二路厢房、北三路厢房的屋面、楼面、地面、木装修、木构件等。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应坚持最小干预和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严格控制工程范围和工程量,尽可能保持文物原状和保留历史信息。

(二)不恢复已倒塌的建筑,以现状维修和遗址保护为主。

(三)补充门窗残损照片和修复的设计依据。

(四)对建筑的结构性安全进行评估。

(五)进一步完善价值评估内容。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相关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施工中请加强工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工地安全。

四、根据《广西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请你局组织相关单位做好设计、施工、监理及竣工等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

此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5年5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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