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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2025-04-10 16:17     来源:厅财务处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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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我区专项资金预算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4〕90号),财政部下达广西2024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6101万元。

(二)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中央下达的《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2024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3个方面共13个考核指标进行绩效考核,具体包括:提升19个及以上A级旅游景区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宣传推广6个及以上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宣传品制作数量达到6300件(册)以上;支持1个及以上旅游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和旅游业产品创新项目;举办8场及以上旅游消费促进活动;实现A级旅游景区数据监测覆盖率达到90%及以上,全国大中城市旅游集散中心覆盖率达到95%及以上,景区公共信息服务、引导标识服务覆盖率达到95%及以上,推动国内旅游收入增长率达到10%及以上,乡村旅游接待人次增长率达到5%及以上,红色旅游接待人次增长率达到5%及以上,旅游投诉举报办结率达到90%及以上,旅游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达到90%及以上,以此提升广西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全区旅游宣传推广,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三)区内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4〕14号),自治区财政厅下达市、县中央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6101万元,用于旅游开发项目补助,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1.按照支出范围划分

(1)旅游公共服务提升方面。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旅游发展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旅游公共服务相关因素权重占比达40%,此次计划安排旅游公共服务提升项目17个,资金2716万元,占资金总额的45%。主要用于桂林市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升级改造、文化和旅游部乡村振兴联系点巴马龙洪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2024年广西文化旅游发展大会六堡镇旅游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宁明花山岩画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提升项目等。推动各地升级建设旅游咨询中心、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厕所、旅游交通标识标牌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

(2)旅游宣传推广方面。紧紧围绕提升“秀甲天下壮美广西”文化旅游品牌形象,安排旅游宣传推广项目10个,资金990万元。用于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宣传推广、南宁市入境旅游市场宣传推广营销、2024年广西文旅大会新华社央媒梧州行及文旅宣传推广活动、与文化和旅游部合作开展“长寿巴马”品牌宣传推广等项目,创意谋划一系列的宣传推广活动,深入开展文化和旅游宣传推介。

(3)旅游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方面。“文旅+”是文化旅游业发展的大势所趋,为做好“文旅+”“+文旅”这篇文章,计划安排资金1385万元用于柳州工业博物馆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河池市城区文旅融合提升工程等项目,推动各地结合实际延伸产业链、催生新业态。

(4)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方面。阳朔作为广西重要旅游目的地,为促进旅游消费,加强旅游数据监测分析,安排200万元补助阳朔遇龙河智慧旅游数字化系统建设项目,建设乘筏系统、景区在线驾驶舱系统等,同步实现与“一键游广西”系统对接。

(5)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一是为推进平陆运河生态文化旅游带建设,拟安排310万元用于平陆运河平塘江口街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文化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提升项目。二是为落实中越两国联合声明,安全有效试点运营好中越德天(板约)瀑布跨境旅游合作区,如期实现正式运营,安排200万元用于中越德天(板约)跨境旅游合作区正式运营旅游服务提升筹备项目。三是为持续推进兴安县灵渠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和申遗工作,安排300万元用于兴安县灵渠创建国家5A级景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2.按区域划分

划拨14个市级单位6101万元,其中南宁市330万、柳州市680万、桂林市1191万、梧州市300万、北海市280万、防城港市100万、钦州市260万、贵港市300万、玉林市560万、贺州市220万、百色市330万、河池市770万、来宾市400万、崇左市380万。

划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资金680万元,其中马山县180万元,都安瑶族自治县100万元,巴马瑶族自治县300万元,凤山县100万元。

(四)区内分解下达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中央下达的《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我区将绩效目标逐级分解下达至各市县及各资金使用单位,明确要求绩效目标随项目同步分解落实至具体实施主体,并将《2024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报自治区财政厅备案,作为后续绩效跟踪监测、评价考核及结果运用的重要依据。

1.数量指标。一是旅游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的A级旅游景区个数≥19个,为完成这一指标,在此次资金中安排柳州市鱼峰4A级景区游客服务中心提升改造等17个项目,计划对25个景区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提升改造。二是宣传推广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个数≥6个,此次安排了桂林等10个城市旅游宣传推广项目,资金总额990万元,预计宣传推广旅游景区、度假区≥18个。三是完成宣传品制作数量≥6300件(册),按此次宣传推广项目安排计划,预计制作宣传品≥10000册。四是支持旅游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和旅游业产品创新的项目个数≥1个,计划到2024年底完成柳州工业博物馆文化旅游转型升级产业融合发展等项目5个。五是举办旅游消费促进活动场次≥8场,以玉林市为代表全区计划完成8场以上促进旅游消费的活动。

2.质量指标。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旅厅《2024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分配方案》中安排了包括旅游公共服务标识系统建设、旅游服务中心、咨询中心改造升级以及智慧旅游数字化系统建设等符合支出范围的不同类型项目,以确保到2024年底,全区14个市基本完成A级旅游景区数据监测覆盖率≥90%,大中城市旅游集散中心覆盖率≥95%,景区公共信息服务、引导标识服务覆盖率≥95%,这三项考核指标。

3.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指标。根据各市申报的项目,计划通过实施景区等公共服务设施升级改造工程,丰富“文旅+”业态以及加强国内外宣传推广等方式实现国内旅游收入增长率≥10%,乡村旅游接待人次增长率≥5%,红色旅游接待人次增长率≥5%的绩效目标。

4.满意度指标。为确保年底能完成服务对象满意度(旅游投诉举报办结率)≥90%,旅游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90%的绩效考核指标,已要求各市加强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健全完善跨部门文化旅游市场投诉机制,对问题突出、游客举报投诉集中的地方进行挂牌督办,坚持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常态化。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4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共计6101万元,实际到位6101万元,资金到位率实现100%。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的通知》(财教〔2024〕90号)文件精神,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及时向全区各个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转发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并指导做好2024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的使用工作,同步知会各级财政和文化旅游管理部门监督资金使用单位的各项工作,确保专款专用,节约使用。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4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6101万元全部分配至14个市级单位共40个项目,其中市本级项目16个,分配资金2871万元;城区项目5个,分配资金690万元;县级项目19个,分配资金1860万元,包含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资金680万元。2024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全年执行数为3106.5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51%,其中市本级项目全年执行数1312万元,预算执行率46%;城区项目全年执行数585万元,预算执行率85%;县级项目全年执行数1209万元,预算执行率48%。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分配科学性。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根据2024年5月27日《财政部关于印发〈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4〕86号),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经与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沟通对接后,对2024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实行因素法和项目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配。

2.下达及时性。广西于2024年6月20日收到《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的通知》(财教〔2024〕90号),并严格按照预算法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4〕86号)规定的时限要求分解下达预算,自治区财政厅已于2024年7月19日将资金分解下达有关市县及单位,符合时限要求。

3.拨付合规性。自治区财政厅和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发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符合拨付合规性要求。

4.使用规范性。项目执行单位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资金管理比较规范、财务制度健全。项目实施部门申请用款程序规范,符合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资金拨付手续完备,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5.执行准确性。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严格按照财政部下达和自治区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截至2024年底,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预算全年执行率为51%。执行较慢的原因为:一是2024年度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下达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致使多数项目开展时间较晚,难以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继而影响竣工结算等支付手续;二是部分文旅项目产生废标并重新招标,或项目方案重新制定;三是部分项目实施进度较慢,部分项目未达到付款条件。

6.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在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按照资金使用要求将有关资金纳入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并做好日常及年度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7.支出责任履行情况。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全部为中央预算支出,无地方支出责任。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4年度总体目标为提升广西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全区旅游宣传推广,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1.旅游公共服务提升方面

广西旅游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桂林市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升级改造新建项目有序推进,改造升级项目稳步实施。巴马龙洪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取得显著进展,目前前期工作启动,已完成立项、选址、方案设计、财政评审等步骤,并顺利完成项目采购程序。梧州完成黑石六堡茶源博园观摩点的打造提升。贵港市全域旅游公共基础设施改造近完工,新建行车导向牌、完善景区标识、更新旅游全景图、维护景区道路、改造旅游厕所等,并推进罗尔纲史学陈列馆建设。防城港市开展国道标识系统设计。北海市建成旅游道路标识牌,实现重点路段指示全覆盖。贺州平桂区完成多个旅游驿站改造与建设任务。各地旅游公共服务质量与水平均得到有效提升。

2.旅游宣传推广方面

我区多管齐下开展旅游宣传推广工作,增加广西文旅海内外影响力,提升“秀甲天下壮美广西”文化旅游品牌形象。南宁市入境旅游市场宣传推广营销项目构建海内外双平台营销模式,依托本地丰富文旅资源,借助主流OTA平台资源整合与创新营销优势,以品牌推广、内容种草等开展海外文旅营销,提升海内外文旅影响力。桂林通过创新宣传策略在线上线下开展文旅宣传活动,通过官方媒体及自媒体平台开展文旅推广,吸引大量海内外客流,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品牌。

3.旅游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方面

2024年旅游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方面稳步推进。柳州工业博物馆文化旅游转型升级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目前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建设目标已逐步达到预期。河池市城区文旅融合提升工程主要推动河池文旅研发中心项目,并同步建设户外文化舞台与非遗主题景观小品,融入铜鼓文化生态保护区元素,推动文旅融合创新发展。

4.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方面

在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文化旅游消费实现了显著的增长,国内旅游收入的增长率达到了10%,这不仅标志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也推动了该地区旅游业向高质量发展的方向迈进。与此同时,遇龙河智慧旅游数字化系统建设项目也取得了重大进展,已经完成了5个关键的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工作。这些系统的建立和实施,极大地加强了景区的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了旅游数据监测的效率和准确性,为游客提供了更加便捷和智能的旅游体验。

5.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方面

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如期展开。中越德天(板约)瀑布跨境旅游合作区正式运营筹备项目已进行合作区压力测试,正式运营启动仪式,已能正常开展跨境旅游业务,并已实施完成合作区发展中远期规划研究项目。兴安县灵渠创建国家5A级景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正全面实施灵渠景区保护和提升项目建设,截至2024年12月份,项目已完成灵渠景区核心区古建筑外立面修缮、部分室内展陈、秦文化广场管道铺装及绿化工作。截至报告期,项目于2024年3月正式启动灵渠创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工作,并完成了《灵渠景区景观质量评价报告》的编制和评审工作。结合年度重大节庆假期,灵渠景区组织开办了壮族三月三、五一劳动节、欢度中秋国庆等大型文化旅游活动,并成功完成了灵渠国际论坛重要活动接待工作。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1)旅游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的A级旅游景区个数≥19个。实际完成旅游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的A级旅游景区达37个,完成绩效目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此外,北海完成23个新增交通标识,4A级(含)以上景区交通指示信息覆盖率达80%,有效满足旅客出行的引导需求。全年目标任务完成率超过30%,主要得益于以下两方面因素:一是成功争取到中央专项资金支持;二是通过中央资金引导作用,有效带动了自治区本级及市、县两级财政配套资金同步注入文化旅游领域,形成多渠道资金投入格局,共同推动文化旅游项目落地实施。

(2)宣传推广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个数≥6个。2024年,全区宣传推广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实际完成112个,通过多渠道宣传矩阵的构建,较好地提升了广西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满足了游客多样化的旅游需求。全年目标任务完成率超过30%,主要得益于以下两方面因素:一是成功争取到中央专项资金支持;二是通过中央资金引导作用,有效带动了自治区本级及市、县两级财政配套资金同步注入文化旅游领域,形成多渠道资金投入格局,共同推动文化旅游项目落地实施。

(3)宣传品制作数量≥6300件(册)。2024年,全区实际完成宣传册制作数量达68627册,其中玉林市在2024年制作宣传册达51807册,较好地满足了旅游宣传推广的需求,提升“秀甲天下壮美广西”文化旅游品牌形象。全年目标任务完成率超过30%,主要得益于以下两方面因素:一是成功争取到中央专项资金支持;二是通过中央资金引导作用,有效带动了自治区本级及市、县两级财政配套资金同步注入文化旅游领域,形成多渠道资金投入格局,共同推动文化旅游项目落地实施。

(4)支持旅游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和旅游业产品创新的项目个数≥1个。2024年实际支持旅游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和旅游业产品创新的项目为8个,达成绩效目标,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稳步推进,提高旅游业的综合竞争力和市场吸引力。全年目标任务完成率超过30%,主要得益于以下两方面因素:一是成功争取到中央专项资金支持;二是通过中央资金引导作用,有效带动了自治区本级及市、县两级财政配套资金同步注入文化旅游领域,形成多渠道资金投入格局,共同推动文化旅游项目落地实施。

(5)举办旅游消费促进活动场次≥8场。2024年全区完成30场旅游消费促进活动。“畅游玉林 鬱见美好”通过在大湾区、高铁沿线城市、通航城市举办,实现旅游消费场景、参与群体和消费模式多元联动,提升市场活跃度,激发消费活力。全年目标任务完成率超过30%,主要得益于以下两方面因素:一是成功争取到中央专项资金支持;二是通过中央资金引导作用,有效带动了自治区本级及市、县两级财政配套资金同步注入文化旅游领域,形成多渠道资金投入格局,共同推动文化旅游项目落地实施。

(6)A级旅游景区数据监测覆盖率≥90%。完成值90%,2024年全区已达成A级旅游景区数据监测覆盖率在90%以上的目标,全面提升了A级旅游景区数据监测服务能力。此外,梧州设置的活动安全事故发生率为0%的指标也顺利达成,有效保障了旅游活动的安全有序开展,提升了游客的旅游安全感和满意度。

(7)全国大中城市旅游集散中心覆盖率≥95%。2024年南宁、北海、钦州、贵港全国大中城市旅游集散中心覆盖率达100%,完成绩效指标,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8)景区公共信息服务、引导标识服务覆盖率≥95%。2024年,全区平均实际覆盖率在95%以上,完成目标。景区公共信息服务和导览标识系统属于《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中细则二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2024年我厅根据《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关于做好全国A级旅游景区2024年度复核工作的函》要求,严格依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国家标准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开展了年度A级旅游景区复核工作,目前共有A级旅游景区716家,均符合景区相应等级评分条件。

2.效益指标

(1)国内旅游收入增长率≥10%。据广西旅游抽样调查统计测算结果,2024年全区实现国内旅游收入(花费)1.02万亿元,同比增长11.1%,绩效目标已达成。

(2)乡村旅游接待人次增长率≥5%。根据旅游统计抽样调查综合测算,2024年全区乡村旅游接待总人数约2.84亿人次,同比增长13.5%,绩效目标已达成。

(3)红色旅游接待人次增长率≥5%。2024年全区平均红色旅游接待人次增长率在5%以上,绩效目标已达成。

3.满意度指标

(1)旅游投诉举报办结率≥90%。根据《2024年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举报投诉处理情况分析报告》,2024年全区收到举报投诉、咨询求助、意见建议共9379件(举报648件,投诉6189件,咨询求助1987件,意见建议555件),截至2025年1月10日,已办结9350件,广西全区旅游投诉举报办结率在90%。

(2)旅游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90%。根据《关于公布2024年上半年广西游客满意度调查结果的通知》(桂旅科所项〔2024〕1号)及《关于公布2024年下半年广西游客满意度调查结果的通知》(桂旅科所项〔2024〕2号),广西全区2024年全年综合满意度指数为79%。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2024年我区完成了年度总体绩效目标,但还存在旅游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较低、项目资金预算执行上存在部分市县执行率偏低的问题,主要原因如下。

1.项目执行较慢。一是2024年度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下达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致使多数项目开展时间较晚,难以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继而影响竣工结算等支付手续;二是部分文旅项目产生废标并重新招标,或项目方案未定;三是部分项目实施进度较慢,部分项目未达到付款条件;四是部分项目承包商账户被查封,或尚未结束质检期,致使工程款或项目尾款未支出。

2.群众满意度指数未达预期的主要原因:一是行业服务质量恢复慢,受疫情影响行业从业人员流失严重,在当前经济整体下行压力大的形势下,部分涉旅服务经营业主增加投入组织员工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完善设施设备的意愿不强,导致接待服务水平退化,引发游客不满;二是游客期盼要求变化,在整体消费降级的情况下,游客在压减出行支出的情况下与服务标准质量较高心理预期存在矛盾,导致问卷调查评价得分不高;三是满意度调查评价指标体系不科学,问题导向太过突出,正向评价参数项目内容设置比例不高。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与自治区财政厅将协同强化监督机制,通过专项指导、定期督查等方式,督促各地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并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拟于2025年6月组织开展2024年度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专项检查,重点核查资金支付进度与项目执行成效,确保资金按计划完成支出,全面推动广西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5年开展“广西旅游年”活动,出台政策措施,优化提升品质,推出提升文旅服务质量20条市场管理服务措施,不断提高旅游服务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优化口岸通关、支付便利、外语接待等境外游客旅游服务;加大旅游秩序整顿力度,提升广西旅游设施,推进交旅融合发展;2025年继续开展全区文明旅游暨旅游消费维权宣传活动,倡导诚信经营、理性消费、文明旅游、依法维权新风;对标中国旅游研究院组织的全国游客满意度调查项目,完善游客满意度调查评价指标体系,客观公正准确反映广西旅游市场现状和整体评价,助力广西文化旅游强区建设。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拟将2024年度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进行应用和公开。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绩效自评结果将根据预算绩效公开管理规定,在相关部门官方网站等媒体公开绩效自评报告等情况,公开内容包括转移支付基本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绩效自评结论等,同时抄送财政部广西监管局、自治区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

在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将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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