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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为确保“支持服务业重点行业提速增长”政策目标的有效实施,进一步激发文化旅游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与创造力,推动我区入境旅游市场在第四季度实现突破性增长,特制定《2024年第四季度入境旅游奖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11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方镇强,0771—5637251)
2024年第四季度入境旅游奖补办法
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攻坚三季度末和四季度经济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4〕49号)精神,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印发〈关于冲刺四季度全区服务业提速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支持服务业重点行业提速增长”工作有序推进,经研究,我厅决定开展2024年第四季度入境旅游奖补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第四季度入境旅游奖补。
二、奖补内容
(一)旅行社接待境外游客(含港澳台)来桂奖励。
(二)旅游企业赴境外(含港澳台)旅游宣传推介补助。
三、奖补时间范围
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四、资金安排
1.旅行社接待境外游客(含港澳台)来桂奖励:100万元。
2.旅游企业赴境外(含港澳台)旅游宣传推介补助:80万元。
申请自治区财政将专项经费合计180万元,一次性划转至厅本级财政账户,由我厅根据申报及审核情况予以拨付。因旅行社接待境外游客(含港澳台)总数统计、可获补助的赴境外(含港澳台)旅游宣传推介活动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相关材料审核、公示和资金拨付等流程需在2025年完成,对该部分奖补经费,自治区财政厅将预算指标结转至2025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在2025年一季度拨付完毕。
五、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厅对外处安排专人负责跟进2024年第四季度入境旅游奖补相关工作,做好统筹协调,确保奖补工作顺利落地施行。
(二)加强监督。厅对外处牵头组织第三方机构、市场管理处等处室加大对申报材料的监督检查力度,厅财务处加强经费拨付审核,确保拨付流程合法合规,确保项目资金安全。
附件:1.2024年第四季度入境旅游奖补实施细则
2.2024年第四季度接待境外游客来桂奖励审批表
3.2024年第四季度赴境外开展文旅推介补助审批表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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