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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拟确定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的公示

2024-07-08 17:55     来源:厅资源开发处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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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和《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26358-2022)标准,经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按程序组织综合认定,贺州市西溪森林温泉康养旅游度假区、河池市南丹瑶望天下旅游度假区等2家旅游度假区达到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标准,拟确定为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2日。若对公示单位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要具体详实,并请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异议受理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

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南路24号

邮政编码:530021

联系电话:0771-5529050

电子邮箱:gxwlfp@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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