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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桂林市六塘清真寺大殿及大门北侧附属建筑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桂文旅许字〔2023〕86号)

2023-11-23 19:47     来源:厅文物保护与考古处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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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你局于2023年10月31日以文件的方式向我厅提出关于评审《桂林市临桂区六塘清真寺大殿及大门北侧附属建筑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你局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桂林市临桂区六塘清真寺大殿及大门北侧附属建筑修缮工程设计方案》,主要修缮内容为:六塘清真寺大殿屋面、山墙及垂脊等,北侧附属建筑地面、屋面、梁架、柱、门窗等。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应坚持最小干预和不改变文物原状原则,严格控制工程范围和工程量,尽可能保持文物原状和保留历史信息。

(二)进一步详细勘察文物本体损坏情况,以便有针对性地提出大殿梁架、檩条、天沟、正脊、灰塑的具体做法和要求。

(三)更改大殿正脊做法以符合建筑本身形制要求。

(四)补充完善价值评估内容、现状和整体照片。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相关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施工中请加强工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工地安全。

四、根据《广西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请你们组织相关单位做好设计、施工、监理、竣工等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

此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11月7日    



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3年11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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