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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2023-11-10 09:50     来源:厅公共服务处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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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广西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与服务质量标准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通过,现将拟评定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等级公示如下:

申报单位名称

申报等级

现场核验日期

审定通过日期

拟定等级

公示日期
(5个工作日)

南宁国际旅游中心

一级

2023年10月26日

2023年11月9日

一级

2023年11月10日至16日

梧州旅游集散中心

二级

二级

凤山县旅游集散中心

三级

2023年11月1日

三级

环江县旅游集散中心

三级

2023年11月1日

三级

罗城仫佬族旅游集散中心

三级

2023年11月2日

三级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反映,相关纸质材料请署名邮寄至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24号,电子版材料发送至gxswc@126.com,联系电话:0771-560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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