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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部署要求,2022年3月4日至6月4日,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对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开展了巡视。8月18日,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研究和组织部署巡视整改工作
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把抓好巡视整改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方案,分解细化整改任务,主动认领责任,严格督导推进整改工作,切实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厅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在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巡视反馈意见和有关要求,逐条逐项研究整改问题,讨论整改任务举措和分工,全面部署整改工作。8月22日,厅党组书记、厅长甘霖同志主持召开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要求区直文化和旅游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巡视整改的新部署、新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肃的政治责任,持续筑牢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基础,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真抓真改、立整立改、全面整改的实际行动和效果诠释政治忠诚和政治担当,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以厅党组书记、厅长甘霖同志为组长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逐一研究梳理巡视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制定了《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工方案》和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保密工作3个专项整改方案。建立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将主体整改工作细化为4个方面34个具体问题157项整改任务,每项整改任务都明确了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形成厅党组总揽、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厅领导分工负责、各处室(局)和直属单位具体落实、驻厅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的上下联动、协同整改工作格局。
(三)强化统筹联动,狠抓工作落实。厅党组切实担负起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主体责任,厅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认领整改任务,亲自部署整改工作,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严格督导整改落实,先后两次主持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及时掌握整改情况,督促各基层党组织推进整改任务落细落实。厅党组成员和其他厅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厅领导班子责任分工牵头负责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带头落实整改。驻厅纪检监察组坚决履行整改监督责任,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列入政治监督清单,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压实各级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各处室(局)和直属各单位主动对号入座,对照厅党组巡视整改方案细化制定整改措施,推动巡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对能够马上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二、聚焦问题真整实改,逐条逐项从严落实巡视整改工作
(一)关于“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推进我区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对标文化旅游发展新定位,主动谋划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的重要指示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多次组织专题研究和实地调研。二是完成“加快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课题研究报告,按照文化和旅游部意见修改完善《关于加快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 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并由自治区党委、政府审定发布。三是推动“支持桂林建设世界级旅游城市”列入国务院《“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配合自治区发改委编制《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发展规划》和《支持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印发实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重要指示精神文化旅游行动方案》,指导桂林市制定《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标志性引领项目(第一批)推进工作方案》,谋划梳理了51个标志性引领项目和60个重大项目。四是成功举办2022年广西文化旅游发展大会,推动举办地崇左市建设230个文旅项目,总投资552.47亿元。五是开展世界旅游目的地建设实地督查,形成督查报告报送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六是调研指导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成功举办2022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指导桂林承办2022年金砖国家旅游部长会议,推动桂林桂海国际旅游度假区等一批文旅重大项目加快建设,创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2个、4A级旅游景区3个、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1个、广西乡村旅游重点村镇4个,龙胜大寨村入选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最佳旅游乡村”,全州县评为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试点单位(全国首批共10家)。
2.针对“深化文旅融合不够”的问题。一是印发《广西“文旅+”产业融合培育新业态拓展新消费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和《广西边关国家旅游风景道建设工作方案》等,推动文化和旅游及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二是加强融合品牌评定,评定北海市侨港小镇等一批凸显民族、边关、红色、历史等文化元素的景区和乡村旅游区,评定全州县等12家红色旅游融合发展试点单位和备选单位。三是指导黄姚小镇等非遗小镇建设,评审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并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荐。四是举办“广西有礼”特色旅游商品大赛,开展全区民族风情和非遗主题旅游线路征集工作,联合举办“爱上非遗”科普展,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化产业、旅游业、乡村振兴融合发展。五是丰富“一键游广西”平台功能,基本完成“一云一池三平台”总体架构建设。六是加强“秀甲天下 壮美广西”文旅大品牌宣传推广,提升广西文旅品牌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3.针对“打造精品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积极打造世界级文化品牌,“六堡茶制作技艺”“瑶族油茶习俗”作为中国传统制茶技艺及其相关习俗组成部分,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二是大力创建国家级文旅品牌,桂林靖江王府及王陵列入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南宁市东盟文化和旅游片区等5地入选第二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桂林东西巷等4地获评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贺州黄姚古镇成功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大新明仕旅游度假区获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丹泉洞天酒海工业旅游景区入选首批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北海富丽华大酒店等3家酒店评为五星级旅游饭店,大新县德天村、昭平县黄姚镇等10个村、镇获评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重点镇(乡)。三是开展2022年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初评,全区有22个县(市、区)参评,10个获得达标认定。
4.针对“优化市场环境、维护品牌形象不够”的问题。一是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截至12月31日,全区出动执法人员199389人次,检查经营单位68188家次。二是会同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网信等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工作,联合查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及“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三是在寒暑假、“十一”黄金周及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要时间段开展宣传和督查整治。
5.针对“全区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机关借调人员管理规定(试行)》,以新式制服换装为契机,加快本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归建。二是组织人员赴各设区市摸底检查,督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回岗履职。三是开展第三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全区共1421名执法人员参加岗位练兵活动,有效提高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的技能素养和执法水平。
6.针对“督促市县强化对导游的教育培训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开展全区在职导游培训情况摸底调查和导游培训,全区在职导游19430名,已接受培训45132人次。二是积极培养高级别导游,指导南宁市导游协会黄志康成功获评“全国特级导游”。三是组织开展2022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广西考区),全区共1742人报名考试。
7.针对“协调推进重大项目落地见效较慢”的问题。一是印发《广西文化旅游产业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推进机制工作措施》,完善推进机制。二是由广西大健康和文旅产业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召开文化旅游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推进会,集体约谈文旅重大项目推进较慢的设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协调推进项目建设。三是积极推进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举办文化和旅游部产业项目服务平台精品项目交流对接活动,推动270多个文旅重大项目落地建设。
8.针对“协调指导培育市场主体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指导起草《关于发挥广西旅游发展集团龙头企业作用助推文化旅游强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二是开展企业评选认定工作。配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开展文化产业龙头企业认定工作;评定11家自治区文化“双创”示范企业和2家文化“双创”孵化示范基地;认定和年审9家动漫企业;核定南宁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等107家企业符合广西新上规文化企业奖励条件。三是创新金融产品服务文旅企业,召开2022年广西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政银企对接工作会,指导设立广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基金等金融产品,向自治区报送了三批“文旅贷”“重大产业项目贷”融资需求清单共396个项目,为文旅产业融合标杆性项目建设争取了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四是组织企业参加全国演艺和文创博览会,举办广西文创设计大赛等多项活动,有效激励市场主体开展业态创新。
9.针对“创作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精品力作不多”的问题。一是实施“广西有戏”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支持和激励精品剧目创作,《木匠哥的钢琴梦》成功入选文化和旅游部新时代现实题材创作工程重点指导剧目(全国仅7台)。二是大力争创国家级艺术类奖项,彩调剧《新刘三姐》荣获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第十七届文华大奖、中宣部第十六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是广西时隔18年再次荣获文华大奖,时隔7年再次有舞台艺术类作品荣获“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得到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三是加强对全区艺术创作的指导和推动。广西艺术工作受到中共中央、国务院表彰,艺术处荣获2022年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是全国唯一获此殊荣的省级艺术部门。
10.针对“推动文艺作品走进基层,深入人心不够”的问题。一是印发《“广西有戏”品牌战略行动计划(2022—2024)》,实施“广西有戏”品牌2022年度重点扶持项目,激发院团演出动力。二是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750万元投入扶持我区剧目演出。三是组织重要性奖项剧目演出,《新刘三姐》已演出近百场,《木匠哥的钢琴梦》等精品剧目已到8个市演出共24场。开展“庆国庆 喜迎二十大”线上展演活动,通过网络平台免费直播《新刘三姐》《百色起义》等精品剧目。四是积极举办多项大型文艺惠民活动,取得良好实效。举办2022年全国地方戏精粹展演,并在文艺中国、光明网等十余个平台进行线上直播,累计观看人次达1868.6万;举办2022年广西青年演员系列比赛决赛并线上线下同步直播,线上直播间人数达142.33万人次,图文直播浏览量达123.16万人次;举办桂林艺术节,上演29台剧(节)目共计128场演出。
11.针对“发掘和保护文化遗产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推动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为非遗保护传承提供政策遵循。二是召开“保护利用传承民族文化遗产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讨会,助力广西加强民族文化遗产的研究和保护传承。三是加强与文化和旅游部汇报沟通,具体指导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实验区相关工作,保护区整体性保护得到有力加强。四是组织开展第九批自治区级非遗项目推荐申报,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我区非遗名录体系。五是成功举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和广西“非遗购物节”主题活动,共580多家企业参展,累计销售额超过3600万元,社会关注度达1300万人次。六是指导成立广西非遗保护发展协会,广泛吸收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传承。
12.针对“发挥非遗传承人作用不够充分”的问题。一是组织开展国家级非遗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确定8人优秀,32人合格,进一步规范传承人管理。二是开展第六批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推荐申报,确定了25名正式推荐人和4名候选人名单报送文化和旅游部。三是举办“壮美广西 多彩非遗”壮族三月三宣传展示活动,为传承人提供展示展演平台。四是举办2022年“广西有礼”广西特色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评选活动,收到参赛作品3473件,进一步激发传承活力。五是举办2022年“广西美味”大家评活动,共收到1167件高质量作品,实现百县千菜、百花齐放。
13.针对“发挥公共文化阵地作用不够充分”的问题。一是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广西博物馆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牵头起草《让文物活起来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实施意见》,推动我区博物馆建设发展。二是争取中央免费开放补助资金,与2021年相比增加1106万元,同比增长16.86%。三是完成广西博物馆改扩建工作并举行新馆开馆仪式。完成广西民族剧院建设,已落成并向公众开放。四是组织全区博物馆举办1000多场次形式多样的社会教育和陈列展览活动,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五是组织开展博物馆备案工作,全区已备案博物馆总数达到126家。
14.针对“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薄弱”的问题。一是下达中央和自治区免费开放补助资金10695万元,推进239个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117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向群众免费开放。二是督促指导2021年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基层文化场馆项目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建设任务。三是争取自治区乡村振兴资金2900万元,支持6个基层文化场馆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文化设施水平。
15.针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新媒体管理办法》《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制度》等6项意识形态管理制度及学术期刊编辑出版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期刊出版管理,完善出版刊物的意识形态审读机制。二是加强对《民族艺术》聘请的国际编委进行政治及学术等相关背景的审核,制定并严格执行海外编委聘用制度。三是对《文旅广西》《演出》两个内部刊物作出停刊处理。
16.针对“涉密文件、涉密计算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厅本级制定和修改完善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保密工作管理规定(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政务公开制度(修订)》等6项涉密管理制度,填补制度漏洞。二是组织开展区直文化和旅游系统保密工作检查,加强了保密管理,排除相关隐患。三是督促指导直属单位落实保密电脑、软件采购、人员配置等,强化规范管理。
17.针对“以农文旅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思考谋划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印发《广西文化和旅游助力乡村振兴工作计划(2022-2025)》《广西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为全区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制定目标、明确路径。二是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自治区民宗委等共同举办文化旅游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会、民族特色村寨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试点现场推进会,持续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三是开展招商合作,成立“三企入桂”工作领导小组,举办粤桂协作文化旅游(广州)招商推介会,助力乡村振兴。
18.针对“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服务乡村振兴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争取自治区乡村振兴资金900万元,支持乡镇综合文化站标准化建设。二是持续深入开展“5·23广西全民艺术普及月”“魅力北部湾”“戏曲进乡村”等品牌活动,指导和鼓励开展乡村节日民俗活动,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增强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感。三是组织开展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效能第三方抽查工作,指导各地开展自查自纠,持续提升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效能。
19.针对“以乡村旅游助推乡村振兴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推进完成马山县白山镇民族村、三江侗族自治县丹洲镇丹洲村等13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文旅功能融合试点建设。二是指导完成柳州三江红军桥维修项目、防城港粤桂边区人民解放军驻地旧址维修项目、梧州蒙山县陈漫远旧居修缮提升项目,以项目助力乡村振兴。三是加强对生态博物馆、村史馆建设的指导,加强乡村文化遗产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展示。四是指导重点县(市、区)推出有特色的旅游演艺产品,推出彩调剧《新刘三姐》、原创民族歌剧《拔哥》、彩调剧《木匠哥的钢琴梦》等旅游演艺产品。五是组织开展乡村旅游品牌创建工作。推荐获评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10个,评定广西乡村旅游重点村镇33个,组织评定四星级(含)以上乡村旅游区(农家乐)14家。六是联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开展2022“党旗领航·乡村旅游嘉年华”系列活动,举办乡村旅游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会,促进乡村旅游消费及农文旅产业的融合发展。
20.针对“乡村旅游项目扶持方式单一”的问题。一是编制印发《广西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2022-2025年)》,打造广西乡村旅游“升级版”。二是举办文化和旅游部产业项目服务乡村振兴巴马专场,指导巴马与外省企业达成文化创意园项目合作。三是组织开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推荐申报,推荐一批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广西休闲农业重点县,推荐40家单位为2022年广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四是指导和认定44家企业为文化旅游帮扶车间,发挥文化旅游能人带头致富作用。
(二)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到位,纪律作风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21.针对“聚焦‘关键少数’监督管理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召开厅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将“近三年来发生的违反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纳入厅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并形成报告上报。二是督促指导直属单位党组织就“违反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存在的问题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修订完善《厅党组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办法》及其相关制度,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完善直属单位“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四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厅党组成员分别对机关各处室(局)和直属单位党政负责人开展监督谈话,加强了对“关键少数”的监督管理。
22.针对“对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审议并通过《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直属各单位均建立了“三重一大”制度并制定完善了党组织、行政负责人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二是制定《区直文化旅游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加强对直属单位的监督管理。三是针对性地与5个直属单位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督促检查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23.针对“干部日常教育监督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召开4次党支部集中学习会议,上主题党课3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体廉政谈话76人次。二是深入开展廉洁风险点排查和分析研判。对桂林融创漓江后海景区等9家4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审定过程进行了跟进监督;对直属单位2021年以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三是制作了1期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的全区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并印发到各级党组织,开展以案示警教育。
24.针对“对下属单位监督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排查直属单位近几年来举办的群众性公益活动,指导各党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对违规收取报名费问题进行举一反三。二是在查实直属单位已停止违规从事相关中介服务、退缴有关费用的基础上,约谈了其主要负责人,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三是现场督导直属单位严格落实政府定点采购制度,约谈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指导召开专题会议,完善采购管理办法。四是现场督导直属单位查找违规发放津补贴、劳务费等问题,约谈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落实整改措施。五是举办区直文化旅游系统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提高直属单位的纪委书记(委员)工作能力,强化自律。
25.针对“作风建设不够扎实,跟踪监督项目资金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出台《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本级)预决算管理暂行办法》,强化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内容。二是执行支出进度“红黑榜”月通报制度,并纳入绩效考评范围。三是梳理各处室下达市县的资金情况,形成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约谈执行进度长期偏慢、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相关单位负责人,对转移支付结转大、进度慢、问题较多、整改不力的单位采取约束措施。四是清理历年来的奖补兑现情况,对尚未发放的,优先安排预算,2023年已安排3170万元用于全域旅游示范区等品牌奖补。五是开展非遗资金使用专项整治,侧重检查重点项目、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资金使用和传承人补助资金发放使用情况,确保规范使用。六是开展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乡村旅游区(农家乐)奖励资金专项检查,安排2023年预算对柳州市东方梦工厂—柳空文创园等项目进行奖补。
26.针对“服务群众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对全厅行政许可和其他权力事项进行再梳理,对照法律法规全面审核材料清单。二是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开展政策法规学习,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开展政务窗口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审批办件情况,确保政务窗口服务质量和办件质量双达标。
27.针对“有的文旅系统基层干部作风不实”的问题。一是履行自治区疫情防控集中隔离专班职责,共协调集中隔离点(酒店)2887个,隔离房间28万多间,隔离场所实现“零感染”“零事故”“零舆情”目标。二是根据文化和旅游部、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要求,指导各地强化旅游活动、文化活动疫情管控,进一步提升疫情防控科学化、精准化水平。三是印发《2022年中秋节、第19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安全生产活动方案》,厅领导带队组成6个专项督查组,对全区14个市的文化旅游行业开展重点时期文化旅游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督导工作。
(三)关于“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弱项”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28.针对“党建工作有欠缺”的问题。一是按照厅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为落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厅党组成员以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进一步提高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三是成功通过2022年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对创建示范单位的复核。四是我厅党建工作建议被推荐作为2023年全区组织部长会议经验发言。
29.针对“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一是举办2022年区直文化旅游系统党务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程序,提高党务干部综合能力和业务素质。二是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学习党员发展程序、熟悉党员工作流程,确保今后发展党员工作严肃、程序规范。三是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就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四是常态化开展“三会一课”交叉检查工作,组织巡视整改督查组对直属单位和部分厅机关处室(局)进行抽查。
30.针对“专业人才培养引进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印发《关于推动区直文化旅游系统人才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工作机制,召开选人用人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加强对全区文化和旅游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保障。二是指导广西戏剧院公开招聘表演类年轻人才,选派5名优秀青年演员参加文化和旅游部人才提升计划,复排桂剧《梁祝》等剧目,提升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三是指导广西民族博物馆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工作方案,落实与高校共建科研教学实践基地助推人才成长措施,增强博物馆人才凝聚力。四是积极申请考古专业人才增编,获批增核广西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所编制24名,修订科研奖励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人才培养合作,参加国家文物局举办的水下考古培训班和田野考古项目负责人培训班等专业培训,激励青年考古人才勇攀学术高峰。
31.针对“落实干部监督管理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印发《区直文化旅游系统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管理办法(试行)》,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了全面排查,纠正补报个人有关事项,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题培训,组织深入学习相关管理文件。二是印发《区直文化旅游系统厅管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管理规定(试行)》,开展区直文化旅游系统领导干部违规在社团兼职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召开区直文化旅游系统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集体谈话,开展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有关政策规定专题培训,强调提高思想认识,规范审批管理。指导厅直属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制定了干部职工在社会团体兼职管理规定。
(四)关于“落实巡视整改责任不够到位,整改长效机制不够健全”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32.针对“整改主体责任落得不够实”的问题。一是印发实施厅机关借调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借调人员范围、时限、审批程序、相关要求等,对厅机关借调或延续借调直属单位人员,已清退回原单位工作。二是专题组织学习《关于规范现职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等有关问题的问答》等管理文件,认真梳理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集体约谈在社会团体兼职领导干部,清理整治期间未发现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违规取酬的情况。三是召开海上丝绸之路·北海史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厅市会商会、工作会,以及海上丝绸之路保护和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城市联盟线上会议,部署和推进北海史迹的申遗工作。四是指导完成合浦县望牛岭一号墓考古发掘,为北海史迹文物保护、展示研究和海丝申遗提供更多的考古资料支撑。
33.针对“整改日常监督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等制度文件,进一步提升巡视整改日常监督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二是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到桂林、柳州、百色、来宾等地开展现场调研,推动解决自治区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三是加强自治区重大文化旅游项目督导,对当地政府和相关企业提出了监督意见建议和工作建议函,推动巡视整改任务落地落实。四是驻厅纪检监察组主动与厅领导班子沟通谈话,约谈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推动《实施广西文化旅游产业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推进机制》印发。
34.针对“长效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一是召开厅党组会议,深入学习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两项法规”等相关制度文件,并列入各级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的内容,进一步规范了本系统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填报、查核、认定处理、工作纪律等事项。二是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排查存疑点和个人填报易错易漏点,及时纠正完善。三是针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做好警示教育。
三、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写好中国式现代化广西文化和旅游发展新篇章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巡视整改的有关指示要求,常抓不懈,笃行不怠,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以巡视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抓好巡视整改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速巡视成果转化,以高效务实的整改推动我区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提高机关党建质量。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走好新的赶考之路。
(二)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继续压实责任,强化对持续整改问题的跟踪督办,同步开展巡视整改“回头看”和督查评估,确保巡视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切实将解决问题和提高管党治党水平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扎牢扎实制度“篱笆”,规范权力运行,健全以整改促发展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三)强化成果运用,推动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严格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成果运用的文件要求,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区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加快推动文化旅游复苏和全面振兴,千方百计推动文旅产业企稳回升向好,着力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提品位、塑品牌,不断提升我区文化旅游特色化、品质化、国际化、智慧化水平,加快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和文化旅游强区,聚力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为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作出新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1-5665703;通信地址:南宁市金湖路2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邮编:530021;电子邮箱:bgs901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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