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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桂财办〔2022〕11号)精神,我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现将中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转移支付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转移支付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公开如下:
2021年度中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预算数:2021年,财政部下达广西2020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总计2118万元。其中提前下达资金数为1988万元,包含补助18个年度重点项目资金774万元、补助6名传承人记录工作资金240万元、补助3期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资金140万元、补助42名国家级传承人资金84万元、补助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资金750万元;第二批下达资金数为130万元,分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黑茶制作技艺(六堡茶制作技艺)50万元、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实验区整体性宣传保护30万元、联合国人类非遗代表性项目农历二十四节气(壮族霜降节)50万元。
2.绩效目标:开展19个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含1个联合国人类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和展示推广工作,进而保护非遗的传承实践、传承能力、传承环境,切实增强非遗项目的存续力和生命力。开展6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采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全面、真实、系统地记录艺人们掌握的非遗知识和精湛技艺,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探索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举办3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培训班,扩大传承人群,提高传承人的相关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培养传承人的学习能力、领悟能力和审美水平,提升其生产创作水平,全面提高我区非遗保护传承水平,进一步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支持42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授徒或教育培训活动,有效解决部分传承人传习活动中面临的现实困难,提高传承人积极性和传承能力。支持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资金780万元,用于保护(实验)区整体性宣传保护和民族传统文化的普及教育,全面提升保护(实验)区的文化自信,促进区域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发展。
(二)区内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年度重点项目补助资金874万元:主要完成以下19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含1个联合国人类非遗代表性项目)2021年度的保护传承和展示推广工作,包括崇左市天等县的联合国人类非遗代表性项目农历二十四节气(壮族霜降节)146万元,贺州市群众艺术馆的瑶族盘王节88万元,壮族织锦技艺88万元,桂林渔鼓80万元,竹编(毛南族花竹帽编织技艺)48万元,壮剧44万元,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的侗族大歌30万元,百色市凌云县的凌云壮族七十二巫调音乐48万元,钦州市的陶器烧制技艺(钦州坭兴陶烧制技艺)40万元,广西中医学院的壮医药(壮医药线点灸疗法)22万元,桂林市资源县的中元节(资源河灯节)30万元,玉林市的吹打(广西八音)30万元,南宁市马山县的多声部民歌(壮族三声部民歌)24万元,瑶族服饰22万元,南宁市的壮族歌圩22万元,壮族蚂虫令节22万元,多声部民歌(瑶族蝴蝶歌)20万元,那坡壮族民歌20万元,梧州市苍梧县的黑茶制作技艺(六堡茶制作技艺)50万元。
绩效目标:支持农历二十四节气(壮族霜降节)、瑶族盘王节、桂林渔鼓、壮剧、侗族大歌、凌云壮族七十二巫调音乐、壮医药(壮医药线点灸疗法)、中元节(资源河灯节)、吹打(广西八音)、多声部民歌(壮族三声部民歌)、壮族歌圩、壮族蚂虫另节等19个国家级非遗项目开展保护传承和展示推广工作,切实提高上述项目的存续力和生命力。进一步支持区内传统工艺工作站,通过“企业+高校+地方”振兴传统工艺的运作模式,探索可持续、可推广、可拓展的经验,达到振兴当地传统工艺,促进地方就业,帮助手工艺人实现脱贫致富的目的。
2.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240万元。具体是:冯杏元、李蔚琛、邓明华、卢超元、阮桂陆、陈基坤等6位,人均40万元。
绩效目标:采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通过口述片、实践片、传承教学片、综述片和工作卷宗等全面、真实、系统地记录冯杏元、李蔚琛、邓明华、卢超元、阮桂陆、陈基坤等6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掌握的非遗知识和精湛技艺。
3.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培训补助资金140万元。包括广西民族大学的壮剧传承人培训班60万元,广西艺术学院的染织绣创新设计研修班、广西木构建筑营造技艺研修班2期各40万元。
绩效目标:支持广西民族大学、广西艺术学院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培训,为非遗传承提供高校的学术资源和教学资源支持,通过学习专业知识、研究技艺和技术、开展多形式的交流研讨与实践,帮助非遗项目持有者、从业者等传承人群强基础、拓眼界、增学养,提高文化自信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秉承传统、不失其本的基础上,实现为民族传承、为生活创新。
4.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传习活动补助资金84万元。为42名在世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提供传习补助资金,每人补助2万元。具体是:吴光祖、覃奶号、罗景超、秦彩霞、陈声强、洪琪、杨似玉、李人帡、刘正城、谢庆良、班点义、盘振松、罗桂霞、覃明德、何红玉、陈秀芬、赵有福、谭三岗、张树萍、黄道胜、杨求诗、杨开远、韦真礼、谭素娟、黎芳才、何金秀、廖熙福、韦洁群、苏春发、陆景平、阮桂陆、黄明荣、李村灵、冯杏元、卢超元、李蔚琛、周瑾、潘继凤、邓明华、谢忠厚、陈基坤、温桂元等42位。
绩效目标:支持我区42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授徒或教育培训活动,有效解决传承人传习活动中面临的现实困难,有效提高传承人的传承积极性。
5.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补助资金780万元。加强我区唯一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实验区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维护和培育民族文化生态,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满足当地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做到既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保护孕育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实现“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目标。
绩效目标:支持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实验区实施整体性宣传保护和普及性教育活动,有力促进当地文化生态有效保护,提高当地民众对于民族文化的熟悉度和支持度,提升民族文化认同感。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财务处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处认真学习领会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桂财办(2022)11号)各项要求,做好填报准备工作。
(二)组织过程。2022年4月,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向各地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和自治区相关直属单位转发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梳理资金使用进度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于2022年5月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上报电子版的绩效目标自评表及自评报告。2022年5月下旬,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汇总分析各地各单位提供的评估情况后,报送自治区财政厅。
(三)分析评价。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对各地各单位提供的《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进行了汇总分析。
三、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各地各单位反馈情况来看,资金使用进度适宜,取得很好的效益,但部分项目的补助资金未到位,导致整体执行率不够高。
具体问题表现为:一是由于部分项目选址变更,导致资金拨付进度偏慢,如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党史学习教育基地需另行在宜州区选址建设,结余资金165万元。二是受疫情影响,各县(区)疫情防控政策有别,部分非遗项目传习活动未能实施。三是基层非遗传承人群的数量较少,传习能力有限,部分传习活动开展质量不高。四是市县等基层防疫压力大,财政支出吃紧,拨付国家非遗保护资金进度较慢。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1年度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共计2118万元,资金到位率实现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2021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共计2118万元,到位2118万元。截至2022年12月,执行1746万元,执行率82.4%。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1〕6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桂财教〔2020〕161号)文件精神,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向各地市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和相关直属单位印发了《关于转发提前下达2021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要求做好2118万元国家非遗保护资金的使用工作。各地财政和文化旅游管理部门监督资金使用单位的各项工作,确保专款专用,节约使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补助19项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补助资金874万元,到位19个项目874万元,资金到位率实现100%。
补助6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资金240万元,完成近100%工作,由广西非遗保护中心负责实施,具体进展如下:6个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完成率100%。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委托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代理了2021年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拍摄项目采购工作,于2021年6月17日上午9时在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开评标,最终确认贵州嗓嘎文化保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广州文木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广西天云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最终成交人,并与三家公司签订服务合同,顺利完成采购工作。采集大纲编制及通过专家评审率100%。为稳步推进记录工作的开展,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认真组织实施单位开展采集大纲编制工作,并于2021年11月组织专家召开采集大纲评审会。经过专家组的认真审看和讨论,评审专家组一致通过6位传承人的采集大纲,顺利完成采集大纲评审工作,有效推进记录工作的开展。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培训补助资金140万元,广西民族大学的壮剧传承人培训班、广西艺术学院的染织绣创新设计研修班、广西木构建筑营造技艺研修班均已完成,培训学员72名。
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资金84万元,已全部发放到42位传承人,支持其传承活动正常开展。
河池铜鼓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补助资金780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位,支持该地区开展文化生态保护传承发展活动。
(2)项目完成质量。19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和展示推广得到有效开展,6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工作有序推进,3期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培训班圆满完成,42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正常履行传承义务。
(3)项目实施进度。总计到位的2118万元支出2118万元,实施率达100%。
(4)项目成本节约情况。各项目资金能够按照预算正常执行,厉行节约。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补助经费实现专款专用,传承人记录工程的专题资料片每部单位成本不高于240万元,传承人研培计划严格按照经费预算开展培训活动,传承人传习经费按时拨付到位,传习活动高质量有序开展,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有序推进。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2021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的经济效益主要集中在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后,带动当地群众走上致富道路,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抓手,受培训非遗传承人群相关产品销售额增长率实现有效提升。有效支持了壮族织锦技艺、竹编、坭兴陶、六堡茶等产业的传承发展和产品的研究开发等方面,共培训上述产业传承人群2200人次,完成新产品研发200余款,产生订单10万以上,订单总额超过500万元,实现传承人群月平均增收1200元。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有效支持了19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和展示推广工作,传播和弘扬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了上述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存续力和可见度;抢救性记录了6位年老体弱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珍贵资料;培训了2200人次的传承人群,扩大了传承人队伍,提高了传承能力;有效保障了42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传承活动。
(3)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补助,保障了各相关遗产项目的保护传承活动,使相关项目的存续力和生命力得到增强,极大地增强了非遗保护传承氛围;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采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全面、真实、系统地记录代表性传承人掌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提高遗产的可见度和认知度,有益于项目的传承和发扬。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培训补助,通过课堂教学、考察观摩、交流研讨、实践训练、作品展示等培训内容,提高非遗传承人群的文化素养、学习和领悟能力,提高传统工艺的审美水平和实用程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保障其正常授徒传艺,有效提升了非遗的社会关注度和覆盖面。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非遗传承人群满意度、非遗保护与传承活动收益公众满意率,均已达到90%以上。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未完成主要原因:一是河池、玉林等市的部分项目资金未实际到达项目保护单位,资金未能使用,工作未能开展。二是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耗时较长,已全部开展拍摄工作,但资金预付一部分,剩余部分待工作全部完成后支出。
改进措施:建议自治区财政厅督促指导各地财政部门,解决以下单位资金未到位问题:河池市的宜州区、环江县、天峨县尚有部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资金未拨付,河池市的铜鼓文化生态保护区展示中心建设资金尚有165万元未拨付,玉林市玉州区的吹打八音项目尚有10万元未实际拨付;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督促指导各资金使用单位,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在2022年12月份前抓紧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上述绩效评估情况将作为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督导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和资金使用单位工作的重要参考和依据。将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在系统网站内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积极的工作态度和有效的落实措施是落实资金使用工作的基础,开展绩效评估是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工作顺利完成的保障,加强文化旅游部门和财政部门密切配合是完成绩效评估的关键。当前该项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各资金使用单位在岗人员极少,对各地各单位的强制约束力不够,相关单位未能引起高度重视,填报人员工作能力不高,未能深刻领会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开展绩效评估的要求。建议今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继续强化对资金使用单位的监管力度,对敷衍塞责、进度落后的单位严肃处理,提高各地各单位强化国家非遗保护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自觉性。
中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 |||||||||
转移支付 (项目)名称 |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 | ||||||||
中央主管部门 |
文化和旅游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资金使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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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2118 |
2118 |
10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2118 |
2118 |
100% | ||||||
地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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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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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 目标 完成 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年度重点目标、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非遗传承人群研培活动、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习活动等年度计划任务进行补助,推动非遗传承保护工作。 |
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重点项目保护、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项目和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都是跨年度实施项目;非遗传承人群培训结业率100%,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补助发放到位率100%。 | ||||||||
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年度重点项目保护个数 |
≥19 |
100% |
|||||
实施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人数 |
≥6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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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传承人群研培班次 |
≥3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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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人数 |
≥42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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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年度重点项目保护任务完成率 |
≥90% |
87% |
跨年度实施项目,同时受疫情影响,项目相关工作进度受到影响,下一步指导和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推进项目实施,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
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实施完成率 |
≥9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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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传承人群培训结业率 |
≥90% |
100% |
|||||||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护活动验收合格率 |
≥90% |
85.9% |
因2021年河池市行政办公中心搬迁宜州区,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党史学习教育基地需另行在宜州区选址建设。下一步,将着力推动项目加快建设,力争2022年底前完成。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受培训非遗传承人群相关产品销售额增长率 |
≥5% |
≥5% |
|||||
社会效益指标 |
非遗传承人群增长率 |
≥5% |
100% |
||||||
非遗保护与传承收益公众增长率 |
≥9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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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指标 |
对增强非遗保护传承氛围的影响 |
长期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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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提升非遗社会关注度的影响 |
长期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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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非遗传承人群满意率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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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保护与传承活动收益公众满意率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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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广西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转移支付2021年度
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度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下达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数为17,199万元,分别是:
1.《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国家文物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0〕197号)提前下达资金15,243万元,共安排53项一般项目。
2.《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国家文物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文〔2021〕65号)下达资金1,956万元,共安排6项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提升文物安全水平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文物事业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绩效指标包括:2021年共安排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59项,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项目(重点项目)33项、省级及省级以下文物保护项目(重点项目)10项、考古项目(重点项目)2项,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重点项目)14项。省级及省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项目预算占一般项目补助的比重≤15﹪,数字化保护支出预算占一般项目补助的比重≤10﹪。安全事故发生率、文物损毁违规修复发生率≤0.5‰,当年确认列入支持范围的国保单位“四有”工作实现率、项目验收合格率≥98%,国保单位的重大险情排除率、馆藏珍贵文物和重要文物的抢救性保护修复率≥90%,博物馆参观人员满意度、保护单位对文物保护满意度、社会公众对文物保护满意度≥90%,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影响、提升国家文物保护水平与全民文物保护意识显著等。
(二)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收到财政部文件后,立即与财政厅研究确定2021年度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一般项目,自治区财政厅于2020年12月23日、2021年6月7日分别印发了《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国家文物保护资金的通知》(桂财教〔2020〕167号)《关于下达2021年国家文物保护资金的通知》(桂财教〔2021〕67号),自治区本级财政均及时下拨到项目所在市县相关单位,并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21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安排主要用于大浪古城遗址、合浦汉墓群——风门岭保护区、湘江战役旧址(全州县)、连城要塞遗址和友谊关——凭祥连城要塞遗址、梧州近代建筑群——英领事署旧址、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龙武庄园、八路军桂林办事处纪念馆、南宁市博物馆、桂平市博物馆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含文物本体维修、保护、安防、消防及防雷等保护性设施建设)和省级及省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考古、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等4类重点和一般文物保护项目。
同时,组织全区各项目实施单位结合预算下达情况,对项目绩效目标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将资金下达情况及修改完善后的项目绩效目标上报财政部和国家文物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17,199万元,全部下达至相关项目实施单位所在市县财政部门,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度国家文物保护资金共执行9,767.58万元。其中,项目完工50项,正在实施项目9项。部分项目未完工的主要原因:一是受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影响,项目招投标工作延期;二是部分项目工程正在实施,按照合同相关约定,工程项目拨款较慢,影响工程进度。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各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国家文物保护资金管理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2021年度国家文物保护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按支出计划拨付,进度较为合理;资金使用坚持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开支标准合规合法;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专项资金补助范围和支出内容严格执行《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二章、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国家文物保护资金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其中重点支持了考古、革命文物、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西段)建设实施方案中的相关文物保护项目。
(3)专项资金支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财务制度执行。专项资金支出与已批复方案及预算编制相符;没有存在违反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现象;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需政府采购的项目,都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项目24项,省级及省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项目10项,考古项目2项,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14项。正在实施项目9项。已完成的项目达成预期目标,加强了文物保护利用,提升了文物安全水平,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文物事业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在社会上产生良好的反响。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①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项目(重点项目)33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完成靖江王陵—赵氏墓保护及环境整治、李宗仁故居(包括李宗仁官邸)——李宗仁故居将军第后进修缮工程、梧州市中共广西早期革命活动旧址——中共梧州地委旧址、中共广西特委旧址、围墙修缮工程、和里三王宫安防工程、龙胜县红军长征湘江战役旧址防雷工程等24项,正在实施项目9项。
②省级及省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项目(重点项目)10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完成黄肇熙故居三期修缮工程、施恒益大院修缮工程、广州会馆修缮工程、笔山花屋修缮工程等10项,完成率100%。
③考古项目(重点项目)2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浦北县越州故城考古发掘、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望牛岭一号墓考古发掘,完成率100%。
④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重点项目)14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完成南宁昆仑关战役旧址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桂海碑林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靖西市壮族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等14项,完成率100%。
(2)质量指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经完工项目50项,其余项目正按预定工作计划进度有序推进,基本达到预期目标。项目实施中严格遵守文物保护相关规定和原则,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文物保护标准,维修后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排除了重大险情,馆藏珍贵文物和重要文物得到抢救性保护修复,无文物安全事故、文物损毁违规修复等现象发生,基本达成预期目标。
(3)时效指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完工项目50项,正在实施项目9项。
(4)成本指标。
①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项目资金11,168万元,已支出资金5009.86万元。
②省级及省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项目资金3,368万元,已支出资金2556.6万元。
③考古项目资金502万元,已支出资金502万元。
④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资金 2,161万元,已支出资金1699.12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通过实施靖江王陵—赵氏墓保护及环境整治、湘江战役旧址——红军楼修缮工程、梧州市中共广西早期革命活动旧址——中共梧州地委旧址、中共广西特委旧址、围墙修缮工程、广州会馆修缮工程、广西人民革命大学旧址修缮工程、和里三王宫安防工程、龙胜县红军长征湘江战役旧址防雷工程等一批文物保护工程、安全工程、浦北县越州故城考古发掘,以及南宁昆仑关战役旧址博物馆、桂海碑林博物馆等一批博物馆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提升了全区文物保护水平和全民文物保护意识,为充分发挥教育基地和文化旅游等功能,以及适度利用创造条件。
一是在有效保护文物本体、改善周边环境、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的同时,也提高了文物展示利用水平,许多文物保护单位在推动地方旅游经济社会发展、助力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是加快推进了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西段)建设、大遗址保护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2022年龙胜各族自治县南山草原入选国家文物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公布第一批12处“红色草原”名单,靖江王府及靖江王陵列入国家文物局公布的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公布合浦汉墓群等4处为第一批广西考古遗址公园。
三是加强世界文化遗产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保护和管理,持续推动海上丝绸之路北海史迹、灵渠和三江侗族村寨保护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灵渠“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牌匾入选国家文物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央网信办组织开展的“见证新时代——晒晒我们的新物件”主题活动见证物,在全国范围内宣传推介。
四是成为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等。桂林红军长征湘江战役文化保护传承中心(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纪念园、红军长征突破湘江烈士纪念碑园、湘江战役新圩阻击战酒海井红军纪念园)、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百色起义纪念馆等3家单位入选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文物局办公室联合设立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专题实践教学基地名单。广西民族博物馆家和万事兴广西家庭家教家风主题入选国家文物局2022年度“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览征集推介项目。
(2)可持续影响。
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一批文物保护工程、安全工程、考古以及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的实施,更多文物保护单位在更好地对公众实现开放的同时,也提升了博物馆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大地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文物保护项目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预期指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一是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有的项目施工属于停滞状态,导致部分项目工期延长,致使项目进度较为缓慢。
二是有的文物保护项目工艺复杂、实施难度大,在实施前要事先做前期试验;有的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进一步调整补充完善方案,致使项目未按时完工。
三是有的文物保护工程、文物安全项目已基本完成,但根据合同约定,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再支付建设经费。
四是由于广西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财力十分有限,现有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449处,在安排省级及省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项目资金时偏离原定绩效目标指标值5%。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坚决执行《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文〔2018〕178号)、《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以及《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国家文物保护资金管理的意见》(财教〔2020〕244号)有关规定,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一是积极督促地方文化和旅游(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快推动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二是加快项目财政预算控制数评审和招投标等前期工作。三是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大项目实施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加强项目实施环节监督管理,确保专项资金规范使用。五是严格按照《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省级及省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数字化保护项目占一般项目补助的比重分配。六是积极督促地方文化和旅游(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丰富展示利用的方式方法,抓好文物合理利用工作,让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更好地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惠及人民群众。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总的来看,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文物保护资金2021年度项目绩效目标制定较为合理,资金管理比较到位,各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基本达到预期指标,社会效益、群众满意度等较为显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都严格执行了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专项资金补助范围和支出内容符合相关规定,专项资金支出与已批复方案及评审后的预算控制数相符。同时,各项目单位也都认真履行了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程序,执行了财务和资产管理相关规定。
绩效自评结果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同时将对各地绩效自评结果进行适时抽查,并加强抽查结果应用。对绩效自评结果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或绩效较差的地区,将在今后项目申报上严格控制,问题严重的将予绩效问责。
国家文物保护资金转移支付 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国家文物保护资金 | |||||||
中央主管部门 |
国家文物局 | |||||||
地方主管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资金使用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局 | |||||
资金情况(亿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1,7199 |
9767.58 |
57%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1,7199 |
|||||||
地方资金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提升文物安全水平,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文物事业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
1.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24个。2.完成省级及省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10个。3.完成考古项目2项。4.完成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14项。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项目(重点项目) |
33 |
24 |
未完成原因:1.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有的项目施工属于停滞状态,导致部分项目工期延长,致使项目进度较为缓慢。2.有的文物保护项目工艺复杂、实施难度大,在实施前要事先做前期试验;有的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进一步调整补充完善方案,致使项目未按时完工。3.有的文物保护工程、文物安全项目已基本完成,但根据合同约定,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再支付建设经费。4.由于广西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财力十分有限,现有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449处,在安排省级及省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项目资金时偏离原定绩效目标指标值5%。 改进措施:一是积极督促地方文化和旅游(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快推动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二是加快项目财政预算控制数评审和招投标等前期工作。三是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大项目实施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加强项目实施环节监督管理,确保专项资金规范使用。五是严格按照《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省级及省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数字化保护项目占一般项目补助的比重分配。六是积极督促地方文化和旅游(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丰富展示利用的方式方法,抓好文物合理利用工作,让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更好地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惠及人民群众。 | |||
指标2:省级及省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项目(重点项目) |
10 |
10 | ||||||
指标3:考古项目(重点项目) |
2 |
2 | ||||||
指标4: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重点项目) |
14 |
14 | ||||||
指标5:当年确认列入支持范围的国保单位保护利用规划实现率 |
≥98% |
90% | ||||||
指标6:省级及省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项目预算占一般项目补助的比重 |
≤15% |
20% | ||||||
指标7:数字化保护支出预算占一般项目补助的比重 |
≤10% |
3% | ||||||
质量指标 |
指标1:当年确认列入支持范围的国保单位“四有”工作实现率 |
≥98% |
100% |
|||||
指标2:项目验收合格率 |
≥98% |
100% |
||||||
指标3:安全事故发生率 |
≤0.5‰ |
0 |
||||||
指标4:国保单位的重大险情排除率 |
≥90% |
100% |
||||||
指标5:馆藏珍贵文物和重要文物的抢救性保护修复率 |
≥90% |
100% |
||||||
指标6:文物损毁、违规修复发生率 |
≤0.5‰ |
0 |
||||||
时效指标 |
指标1: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项目(重点项目)实施周期 |
2年 |
2年 |
|||||
指标2:省级及省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项目(重点项目)实施周期 |
2年 |
2年 |
||||||
指标3:考古项目(重点项目)实施周期 |
2年 |
2年 |
||||||
指标4: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重点项目)实施周期 |
2年 |
2年 |
||||||
成本指标 |
指标1: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项目(重点项目)安排资金 |
11,168.00 |
5009.86 |
未完成原因:1.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有的项目施工属于停滞状态,导致部分项目工期延长,致使项目进度较为缓慢。2.有的文物保护项目工艺复杂、实施难度大,在实施前要事先做前期试验;有的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进一步调整补充完善方案,致使项目未按时完工。3.有的文物保护工程、文物安全项目已基本完成,但根据合同约定,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再支付建设经费。4.由于广西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财力十分有限,现有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449处,在安排省级及省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项目资金时偏离原定绩效目标指标值5%。 改进措施:一是积极督促地方文化和旅游(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快推动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二是加快项目财政预算控制数评审和招投标等前期工作。三是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大项目实施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加强项目实施环节监督管理,确保专项资金规范使用。五是严格按照《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省级及省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数字化保护项目占一般项目补助的比重分配。六是积极督促地方文化和旅游(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丰富展示利用的方式方法,抓好文物合理利用工作,让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更好地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惠及人民群众。 | ||||
指标2:省级及省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项目(重点项目)安排资金 |
3368 |
2556.6 | ||||||
指标3:考古项目(重点项目)安排资金 |
502 |
502 | ||||||
指标4: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重点项目)安排资金 |
2161 |
1699.12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国家文物保护水平与全民文物保护意识 |
比上一年度提升 |
显著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影响 |
长期 |
长期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博物馆参观人员满意度 |
≥90% |
98% |
||||
保护单位对文物保护满意度 |
≥90% |
100% |
||||||
社会公众对文物保护满意度 |
≥90% |
99% |
||||||
说明 |
无 | |||||||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4.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资金额度加权怕平均计算。5.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80%(含)-100%、60%(含)-80%、0%-6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完成值。 |
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补助资金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0〕195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1〕69号)合计下达我区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55333万元,用于支持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改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件,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
(二)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12月和2021年6月,自治区财政厅分别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的通知》和《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下达了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及《2021年广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主要用于引导和支持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改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件,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支持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广大群众读书看报、观看电视、观赏电影、进行文化鉴赏、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0年12月和2021年6月,自治区财政厅分别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的通知》和《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下达了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55333万元。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主要用于《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广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确定的广大群众送戏曲下乡、收听广播、观看电视、读书看报、观赏电影、进行文化鉴赏,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农村电影公益放映补助项目数量指标为平均每村放映农村公益电影12场,2021年,全区14220个行政村放映公益电影171579场,平均每村放映12.07场。
2.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2021 年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的通知》(国新出发〔2021〕8 号),邀请基层代表从国家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以及广西自主推荐目录中选出95种适农出版物。经公开招标采购,为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出版物143.85万册。
3.开展乡村阅读实践活动4次以上。一是组织广大农民群众在农家书屋收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直播和2021年“新时代乡村阅读盛典”直播盛况。二是组织农家书屋等联动开展“阅读百年史 奋进新征程”百店同诵百年辉煌主题阅读分享活动。三是组织开展“新时代乡村阅读季”系列活动。四是组织开展2021年“我的书屋·我的梦”广西农村少年儿童阅读实践活动。
4.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模拟)运行维护费项目,实际完成81部模拟发射机的运行维护工作,通过地面无线模拟提供中央广播节目1套,做到“满功率、满调制度、满时间”播出。
5.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数字)运行维护费项目,实际完成1202部数字发射机的运行维护工作,通过地面数字电视提供中央电视节目12套,做到“满功率、满调制度、满时间”播出。
6.全年实际完成了7个老少边及欠发达地区县级应急广播体系的建设与改造,项目完成率100%,提升了老少边及欠发达地区基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能力。
7.全年实际完成了民族地区31.3万户的有线电视用户升级为高清双向交互式机顶盒,包括有线电视用户安装、调试高清交互机顶盒及高清信号开通。满足区、市、县广播电视台高清节目入网播出要求。实现“四新”工作目标,即“新体验”、“新功能”、“新内容”、“新服务”,打造更高质量的内容、更丰富的业务形态,更安全可靠的广播电视业务支撑基础体系。推广普及完成率100%,完成了升级任务。
8.完成12个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多功能运动场项目建设,并以投入使用。各项支出的程序、手续依法依规,顺利完成项目执行。
9.为国有院团配备更新流动舞台车3辆,已与文化和旅游部、指定舞台流动车供应商签订合同,为国有院团配备更新流动舞台车3辆,计划于2022年完成配送、投入使用。
10.通过公益演出支持濒危剧种数量15个。全区完成广西濒危剧种下基层1417场惠民演出,其中传统剧目占比40%,观演群众达46万人次。同时组建广西濒危剧种下基层文化惠民演出指导团队,由广西戏剧院专家等人员赴各地开展导演、排练、演出等工作,已于2021年12月底前对15个濒危剧种、20台剧目进行提质升级。
11.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 财务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智慧图书馆体系建设项目、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智慧图书馆体系建设项目和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支持广西图书馆和桂林图书馆开展全国智慧图书馆体系项目建设,广西群众艺术馆和相关市县开展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广西图书馆完成任务指标为基础数字资源项目2个、知识资源细颗粒度建设和标签标引20万条;广西桂林图书馆完成任务指标为基础数字资源项目1个、知识资源细颗粒度建设和标签标引8万条。2021年度公共文化云建设完成项目为全民艺术普及相关直录播9场、区域和地方性群众文化活动1场、学才艺培训3场、采集场馆及其活动信息1888条、开展本地赶大集专区建设与运1个、建设或优化艺术普及数字资源47小时、推动全面艺术普及高质量发展的脱贫县33个。
12.戏曲进乡村。根据《关于戏曲进乡村的实施方案》《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打赢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全区33个脱贫县的399个乡镇,每个2月配送一场戏曲演出,不少于2394场戏曲演出,地方戏曲曲目占比50%以上。全区乡镇接受戏曲进乡村活动服务共计7890次,服务惠及212万人次。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1.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未达到的原因为:一是广西多为喀斯特地貌,山地多平地少,受地形影响,边境地区偏远山区我方广播电视信号覆盖效果较弱,部分地区仍存在覆盖盲区;二是由于资金缺乏,加上我区特殊的地理条件,现仍不能做到广播电视综合人口全覆盖,但2021年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增速已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2.由于少部分地区偏远,资金投入不足,加上工作人员数量有限,技术水平也有限,维护工作不免有些滞后,一定程度上给项目长期运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3.部分濒危剧种传统剧目失传已久,剧目重新创作难度大、耗时长、成本高,在项目实施首年,先以濒危剧种的传承、发扬为首要目标。濒危剧种演出院团创作、演出人员缺口较大,人才断层严重。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与建设单位的沟通对接,强化对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把关工程质量并督促按进度推进。
2.继续加强各市、县(市、区)群众体育领导干部项目申报、建设培训,提高基层人员业务水平。
3.继续努力建立应急广播体系长效机制,把配置到各建设点的广播器材管好、用好。
4.为落实好国家濒危剧种保护政策,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广西濒危剧种的保护扶持工作。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牵头,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配合,做好各项保护扶持政策的落地和督查工作。由属地所在区县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濒危剧种的保护、传承与发展承担保护扶持的主要责任,各濒危剧种国办团体、民营团体和民间班社承担演出任务。加强濒危剧种专项督查,跟踪资金使用情况。对瞒报、不报项目进度,造成严重后果,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自治区各主管部门拟公开绩效自评情况,将围绕《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广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所确定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充分应用绩效自评结果,科学合理设置2022年度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补助资金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 ||||||||||
转移支付 (项目)名称 |
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 |||||||||
中央主管部门 |
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体育总局 | |||||||||
地方主管部门 |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广电局、体育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市县党委宣传部、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广电局、体育局 | |||||||
资金情况(万元) |
全年预算数(A)(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55333 |
55333 |
10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55333 |
55333 |
100% | |||||||
地方资金 |
||||||||||
其他资金 |
||||||||||
总体 目标 完成 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引导和支持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改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件,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支持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广大群众读书看报、观看电视,观赏电影、进行文化鉴赏、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 |
引导和支持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改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件,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支持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广大群众读书看报、观看电视,观赏电影、进行文化鉴赏、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 | |||||||||
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平均每村电影放映场次 |
每月1场 |
1.006场 |
||||||
平均每个农家书屋更新图书种数 |
≥60种 |
95种 |
||||||||
平均每个农家书屋开展阅读活动数量 |
≥4次 |
≥4次 |
||||||||
人均健身场地面积 |
2.10平方米 |
2.16平方米 |
||||||||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个数 |
≥4个 |
≥4个 |
||||||||
通过地面无限模拟提供中央广播节目 |
≥1套 |
1套 |
||||||||
通过地面数字电视提供中央电视节目 |
≥12套 |
12套 |
||||||||
模拟发射机运行维护数量(部) |
81 |
81 |
||||||||
数字发射机运行维护数量(部) |
1202 |
1202 |
||||||||
基层应急广播系统建设数量(个) |
7 |
7 |
||||||||
有线高清交互数字电视机顶盒推广普及数量(台) |
313000 |
313000 |
||||||||
脱贫地区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 |
12个 |
12个 |
||||||||
为基层国有院团配备更新流动舞台车 |
3辆 |
3辆 |
||||||||
通过公益演出支持濒危剧种数量 |
15个 |
14个 |
||||||||
公共文化云开展全民艺术普及相关直播场次 |
≥9场 |
9场 |
||||||||
质量指标 |
模拟发射机“三满”播出率(%) |
100% |
100% |
|||||||
数字发射机“三满”播出率(%) |
100% |
100% |
||||||||
应急广播设备验收合格率(%) |
≥95% |
100% |
||||||||
有线高清交互数字电视机顶盒验收合格率(%) |
≥95% |
100% |
||||||||
戏曲进乡村节目中地方戏曲曲目占比 |
≥50% |
50% |
||||||||
流动舞台车配送完成率 |
≥95% |
95% |
与舞台车供应商签订合同,舞台车需经文旅部验收合格后批量生产,计划于2022年完成配送。 | |||||||
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参与率 |
≥80% |
85% |
||||||||
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设完成率 |
≥90% |
100% |
||||||||
濒危剧种演出传统经典作品场次占比 |
≥80% |
40% |
一是部分濒危剧种传统剧目失传已久,剧目重新创作难度大、耗时长、成本高,在项目实施首年,先以濒危剧种的传承、发扬为首要目标。二是濒危剧种演出院团创作、演出人员缺口较大,人才断层严重。 | |||||||
时效指标 |
资金到位率(%) |
100% |
100% |
|||||||
中央模拟广播电视节目播出任务完成率(%) |
100% |
100% |
||||||||
中央数字广播电视节目播出任务完成率(%) |
100% |
100% |
||||||||
应急广播系统建设任务进度完成率(%) |
100% |
100% |
||||||||
有线高清交互数字电视机顶盒推广及任务进度完成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 |
55333万元 |
55333万元 |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 |
≥99% |
98.56% |
1.广西多为喀斯特地貌,山地多平地少,受地形影响,边境地区偏远山区我方广播电视信号覆盖效果较弱,部分地区仍存在覆盖盲区; 2.由于资金缺乏,加上我区特殊的地理条件,现仍不能做到广播电视综合人口全覆盖,但2021年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增速已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将继续争取加大项目资金支持。 | ||||||
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 |
≥99% |
99.31% |
||||||||
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
稳步提升 |
稳步提升 |
||||||||
基层应急广播服务能力 |
明显提高 |
明显提高 |
||||||||
民族地区有线高清交互电视服务能力 |
明显改善 |
明显改善 |
||||||||
使用流动舞台车的基层国有院团演出场次提高率 |
≥5% |
5% |
||||||||
智慧图书馆服务人次增长率 |
≥5% |
5% |
||||||||
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人次增长率 |
≥3% |
3% |
||||||||
群众文化活动参加人次增加率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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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综合阅读率 |
≥75%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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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环境友好无污染 |
良好 |
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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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无线覆盖运行维护可持续性 |
长期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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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广播服务可持续性 |
长期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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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区有线高清交互电视服务能力 |
长期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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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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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对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满意度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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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群众对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 |
≥95%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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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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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
4.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5.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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