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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拟公布南宁黄旭初旧居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的公示

2022-11-09 18:42     来源:文物保护与考古处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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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传承优秀历史文化,提升文物保护等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经征求自治区有关部门、南宁市人民政府以及专家意见,现将申报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候选名单公示如下:

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候选名单(1个)

南宁黄旭初旧居

此次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拟推荐对象有情况反映,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于2022年11月1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物保护与考古处,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联系电话:0771—5626764,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24号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506室,邮政编码:530021,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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