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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桂林市雁山园——雁山别墅园门保护修缮及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桂文旅许字〔2025〕29号)

2025-10-11 12:30     来源:厅文物保护与考古处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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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你局于2025年9月25日以文件的方式向我厅提出关于评审《桂林市雁山园——雁山别墅园门保护修缮及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方案》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你局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桂林市雁山园——雁山别墅园门保护修缮及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修缮园门的屋面和木构件;整修东、西侧地面和围墙,清理地面覆土杂物,归安松动石材,补配缺失阶条石、青砖与卵石;在对照塘周围设置栏杆;整治和加固驳岸。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应坚持最小干预和不改变文物原状原则,严格控制工程范围和工程量,尽可能保持文物原状和保留历史信息。

(二)取消木构件腻子全部找平做法,对局部残缺进行找平打磨后,再做油饰。

(三)墙体抹灰和勾缝应采用传统材料和工艺。

(四)取消铁艺栏杆设计,但要充分考虑游览安全问题。

(五)驳岸整治应加入钉石增强拉结。

(六)在总平面图中标出工程范围和围墙、石碑、驳岸和栏杆的具体位置。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相关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施工中请加强工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工地安全。

四、根据《广西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请你们组织相关单位做好设计、施工、监理、竣工等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

此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5年9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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