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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你局于2025年3月21日以文件的方式向本机关提出关于组织开展柳州市城中区沿江路东侧桂中大道延长线西侧B地块建设用地范围内考古调查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你局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我厅委派广西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所对柳州市城中区沿江路东侧桂中大道延长线西侧B地块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考古调查,经确认涉及柳州市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明大司马王公墓(王尚学墓)。原则同意广西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所编制的《柳州市城中区沿江路东侧桂中大道延长线西侧B地块建设用地范围内文物古迹调查报告》。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尽可能避开明大司马王公墓(王尚学墓);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无法实施原址保护,需要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三、由于地下文物埋藏的不确定性,请建设单位在今后的建设工程活动中,如发现文物或者疑似文物的,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
三、本次考古调查仅涉及柳州市城中区沿江路东侧桂中大道延长线西侧B地块建设用地范围的地表文物调查,未涉及建设项目临时征用土地用作工房、材料堆积、交通便道、取土或弃土场等用地范围,在这些临时用地范围中,如涉及文物古迹,建设单位需按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此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广西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5年3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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