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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阳朔江湾度假酒店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考古勘探的批复 (桂文旅许字〔2024〕33号)

2024-12-17 18:41     来源:厅文物保护与考古处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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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你局于2024年12月10日以文件的方式向我厅提出关于组织开展阳朔江湾度假酒店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考古勘探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我厅委派广西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所对阳朔江湾度假酒店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涉及的阳朔县文物保护单位月亮山古墓群建设控制地带进行了考古勘探,经确认未发现文物古迹。原则同意广西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所编制的《阳朔江湾度假酒店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文物古迹勘探报告》。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阳朔江湾度假酒店项目由核定公布月亮山古墓群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三、由于地下文物埋藏的不确定性,请建设单位在今后的工程建设过程中如发现有文物,应立即停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当地文物部门。

四、本次考古勘探仅涉及阳朔江湾度假酒店项目建设用地范围的地表文物勘探,未涉及建设项目临时征用土地用作工房、材料堆积、交通便道、取土或弃土场等用地范围,在这些临时用地范围中,如涉及文物古迹,建设单位需按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此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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