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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天峨县拉汪壮族传统民居一期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批复 (桂文旅许字〔2024〕18号)

2024-07-22 16:53     来源:厅文物保护与考古处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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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你局于2024718日以文件的方式向我厅提出关于评审《天峨县拉汪壮族传统民居一期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你局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天峨县拉汪壮族传统民居一期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主要修缮内容为:拉汪壮族传统民居——1号、2号、3号和4 号民居建筑本体。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应坚持最小干预和不改变文物原状原则,严格控制工程范围和工程量,尽可能保持文物原状和保留历史信息。

(二)补充完善拉汪壮族传统民居—14 号民居价值评估内容。

(三)优先修缮保存较为完整的12号民居。

(四)取消2号民居停车场设计。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相关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施工中请加强工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工地安全。

四、根据《广西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请你们组织相关单位做好设计、施工、监理、竣工等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

此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719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4719日印发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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