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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灌阳县月岭村古建筑群——催官塔抢险加固保护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桂文旅许字〔2024〕16号)

2024-07-11 18:17     来源:厅文物保护与考古处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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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你局于2024年7月1日以文件的方式向我厅提出关于评审《灌阳县月岭村古建筑群——催官塔抢险加固保护工程设计方案》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你局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灌阳县月岭村古建筑群——催官塔抢险加固保护工程设计方案》,主要修缮内容为:对因雷击造成损坏的四至七层塔体、塔顶及塔刹进行重新修缮。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应坚持最小干预和不改变文物原状原则,严格控制工程范围和工程量,尽可能保持文物原状和保留历史信息。

(二)对一至三层塔体的安全进行评估,如存在安全隐患,应拆除重砌。

(三)适当增加泄水孔设计。

(四)工程完工后增加安全监测点并明确相关要求。

(五)建议防雷设施设置与本体修缮一并进行,确保文物安全。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相关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施工中请加强工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工地安全。

四、根据《广西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请你们组织相关单位做好设计、施工、监理、竣工等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

此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4年7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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