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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高速公路规划项目前期工作(第二期)第2标段项目组:
你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以文件的方式向我厅提出关于组织开展龙胜—峒中口岸公路项目(龙胜至融安段、融安至罗城段、罗城至宜州段)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考古调查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我厅委派广西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所对龙胜—峒中口岸公路项目(龙胜至融安段、融安至罗城段、罗城至宜州段)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了考古调查,经确认未发现文物古迹。原则同意广西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所编制的《龙胜—峒中口岸公路项目(龙胜至融安段、融安至罗城段、罗城至宜州段)建设用地范围内文物古迹调查报告》。建设单位可以在完成考古调查的区域进行相关建设工作。
二、由于地下文物埋藏的不确定性,请建设单位在今后的工程建设过程中如发现有文物,应立即停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当地文物部门。
三、本次考古调查仅涉及龙胜—峒中口岸公路项目(龙胜至融安段、融安至罗城段、罗城至宜州段)项目建设用地范围的地表文物调查,未涉及建设项目临时征用土地用作工房、材料堆积、交通便道、取土或弃土场等用地范围,在这些临时用地范围中,如涉及文物古迹,建设单位需按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此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4年6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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