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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凤岭北路东延高速公路(南宁东高环至黎塘段)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考古调查的批复(桂文旅许字〔2024〕12号)

2024-05-14 17:48     来源:厅文物保护与考古处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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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于2024年4月29日以文件的方式向我厅提出关于组织开展凤岭北路东延高速公路(南宁东高环至黎塘段)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考古调查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你局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我厅委派广西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所对凤岭北路东延高速公路(南宁东高环至黎塘段)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了考古调查,经确认未发现文物古迹。原则同意广西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所编制的《凤岭北路东延高速公路(南宁东高环至黎塘段)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文物古迹调查报告》。建设单位可以在完成考古调查的区域进行相关建设工作。

二、由于地下文物埋藏的不确定性,请建设单位在今后的工程建设过程中如发现有文物,应立即停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当地文物部门。

三、本次考古调查仅涉及凤岭北路东延高速公路(南宁东高环至黎塘段)项目建设用地范围的地表文物调查,未涉及建设项目临时征用土地用作工房、材料堆积、交通便道、取土或弃土场等用地范围,在这些临时用地范围中,如涉及文物古迹,建设单位需按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此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4年5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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