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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一璐代表:
您在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的建议》(第2025035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主办,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协办。经研究并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研学旅游发展。2024年11月,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关于促进旅行社研学旅游业务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各地文旅部门切实提高研学旅游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明确,学校组织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规范管理。2025年2月,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研学旅游服务要求》《研学旅游课程与线路设计指南》《出境研学旅游服务要求》3项行业标准,并从5月19日开始实施。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积极探索,推动研学旅游发展。一是发布了《广西研学旅行发展白皮书》,编制实施《广西研学旅游精品线路评审标准》《广西研学旅游基地评审标准》,全力推动广西研学旅游高质量发展。二是连续召开了两届广西研学旅游大会,首届研学旅游大会在南宁市良庆区举行,举办研学旅行教育发展论坛,在研学旅行市集融入潮玩商家、校园音乐节等。向社会推出了94条广西研学旅游精品线路,包括南宁市“感悟爱国情怀,弘扬非遗文化研学线路”等。三是多次举办研学旅游推介会,组织南宁等地市赴广东深圳、珠海等召开研学旅游推介会,并在深圳举办广西研学旅游高质量发展培训班,南宁市有关县区研学旅游工作负责人、企业代表参加了培训。邀请粤港澳大湾区研学旅行商50多人参加广西研学旅游推介会,考察广西研学旅游基地,推动广西与粤港澳大湾区研学生源互送等研学项目签约,进一步深化广西与粤港澳大湾区两地旅游企业合作交流,共同打造粤桂边海国家风景道、粤桂画廊等一批跨省域的研学旅游产品。
自治区教育部门高度重视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一是规范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组织管理,印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通知》(桂教基教〔2024〕17号),明确学校作为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主体,指导各地各校制定工作规程,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学校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研学基地和研学课程,精心安排研学实践活动,促进教学计划与基地课程、学校师生与研学路线之间的有效对接,提前拟定活动计划并按管理权限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从活动的计划准备到组织实施,全程应公开、透明、可监督,保证学生利益,保证家长选择权和知情权,通过家长委员会、致家长的一封信或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注意事项等信息,加强学生和教师的研学实践活动事前培训和事后考核。学校开展研学实践活动,要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比例的学校领导、教师和安全员,也可吸收少数家长作为志愿者,共同负责学生活动管理和安全保障,与家长签订协议书,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权利。二是积极开发推介研学精品课程(线路),指导各地构建研学课程体系。发布了《广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精品课程评定规范》《广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精品线路评定规范》,研制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规范、研学实践教育指导师培训与服务规范等系列团体标准,引导我区研学实践教育规范化发展。每年遴选、公布一批体现“八桂”特色风格、育人效果突出的研学实践教育精品课程和路线。目前,共评选发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探寻壮美家园”等68门精品课程,以及“走进大瑶山 寻文化印迹 育家国情怀”等17条精品线路。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积极开展文旅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促进文旅业融合发展,将景区讲解、绣球制作等工种纳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2024年,全区共开展文化旅游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0592人次。随着研学旅游兴起,研学旅游指导师这一职业应运而生。2022年6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将“研学旅行指导师”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4年7月,该职业名称被正式变更为“研学旅游指导师”。因该职业标准尚未发布,目前我区的各类培训机构未申请开设相关工种培训。
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关注与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有关的旅行社、教育培训机构经营行为,加强旅游广告、合同、价格监督管理,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是加强研学旅游广告监管。依托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测平台、广西广告监测平台加强研学旅游广告监测,及时派送和处理相关涉嫌违法广告线索。依法依规查处违法研学旅游广告行为,压实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审核责任,综合运用行政处罚、联合惩戒、曝光案件等手段,保持对违法广告行为的高压态势。2022年以来,全区共查处旅游类违法广告案件8件,罚没款32.65万元。二是持续推动合同监管与信用监管深入融合。将旅行社、教育培训机构合同示范文本使用、合同格式条款公示等合同行政监管内容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实现合同行政监管与信用监管相结合。三是强化日常价格监督检查和消费维权。严厉打击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以及利用或变相利用“公益服务时长证明”、“志愿服务证书”等证明材料进行牟利或违规收费等违法行为。持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依规处理涉及市场监管职责的消费者投诉举报,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下一步,我厅将充分采纳代表建议。一是按照文化和旅游部的部署,组织开展研学旅游基地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指导南宁市等地开展研学旅游基地品质提升,打造具有影响力的研学旅游基地。二是积极走出去,大力向外推荐南宁市研学旅游资源。在今年暑期广西研学旅游季、广西研学旅游交流活动等各类研学旅游推介活动中,向粤港澳大湾区等主要客源地推荐优质的南宁研学旅游资源。自治区教育部门将继续认真履行部门职责,进一步加强对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规范化管理,构建高质量研学基地服务体系,促进我区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高质量发展。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加强文旅类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建设,积极引导培训机构开设研学旅游指导师等工种培训,并对符合条件的参训学员落实培训补贴,推进研学旅游指导师队伍建设。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将开展旅游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旅游广告合规指引,进一步明确旅游广告的禁止性情形、基本行为规范,以及发布违法旅游广告的法律责任。充分发挥“广西合同格式条款公开查阅系统”公示作用,实施网上格式合同公示监督,持续更新充实典型违法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库,引导旅行社、教育培训机构等经营主体诚信自律、履行法定义务。严厉查处相关旅行社、教育培训机构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以及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通过安排购物或另付费项目获取回扣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研学旅游市场秩序。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研学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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