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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35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3-06-25 18:50     来源:公共服务处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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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盈等代表:

你们在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广西乡村文化振兴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把乡村文化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抓手,以乡村文化振兴助推乡村振兴。

一、主要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一)凝聚合力推进乡风文明建设

自治区党导高度重视乡风文明建设工作,多次作出批示指示、提出明确要求。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切实履行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宣传文化专责小组牵头单位职责,充分发挥教育、民政、农业农村、文化旅游、民宗、工青妇等职能部门优势,共同参与全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持续用好绩效考评“指挥棒”,把乡风文明建设和宣传文化相关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指标,压紧压实各部门责任。

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打造“贝侬山歌传理论”等基层宣讲品牌,充分发挥青年讲师团、桂姐姐宣讲队等理论宣讲队伍的作用,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牢牢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

通过抓点扩面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指导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将区、市、县直单位结对共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纳入绩效考评,推动资金、队伍等文明实践活动资源下沉到农村基层。不断完善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体系,持续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建立各级各类农村志愿服务组织12074个,农村注册志愿者2622827人,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48468次,广大群众在共建共享中受到教育、感受温暖、得到实惠。

深化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自治区妇联开有关部门展寻找广西“最美家庭”活动,34个家庭获评2022年全国最美家庭,示范带动更多家庭见贤思齐,自觉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建设好家庭、涵养好家教、弘扬好家风。选树第二批自治区乡风文明建设示范村111个,举办“壮美广西 锦绣乡村”广西乡村振兴主题文化活动,出台《广西治理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 加强乡风文明建设专项行动》文件,深入推进移风易俗。编写出版《画说惠农好政策——广西乡村振兴帮扶指南》、《山乡春早》新时代乡风文明故事读本,设计制作乡风文明建设微信表情包,营造“革除陋习、崇尚科学、倡导新风”的良好社会氛围。将移风易俗作为评选各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的重要指标和内容,深入实施“摒弃婚丧陋习 深化移风易俗”“倡导绿色生活 反对铺张浪费”等文明实践专项行动,传播现代文明理念,引导群众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农村基层延伸

近年来,我区紧紧抓住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契机,努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数字化,增强活力,提高效能。目前,广西共有98个县级公共图书馆,109个县级文化馆,117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4295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基本实现县(市、区)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有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目标。全区有17000余支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和10000余支文化志愿者服务队活跃在基层一线;15000多支村(社区) 文艺队和体育队丰富乡村文化体育生活,群众基本公共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2022年,投入资金开展“示范农家书屋”建设,安排专项资金对农家书屋实施出版物补充更新;拨付564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用于资助376个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持续加大面向贫困地区的文化惠民演出力度,发放广西文化惠民卡2万张,组织区直文艺院团重点面向贫困地区、边远山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开展“送文艺精品下基层”惠民演出数千场,制定《文化惠民演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不断推动文化惠民演出活动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面向农村群众放映公益电影15万多场,惠及群众957万人次。举办“喜迎二十大·丹青绘振兴”2022广西农民画展,展现当代农民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通过采取多项举措,农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升。

(三)保护乡村文化遗产

近年来,争取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5000多万元,先后实施灵川县大桐木湾村古建筑群、恭城瑶族自治县乐湾村古建筑群、朗山古民居等一批自治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修缮、安防消防防雷工程,有效改善了传统村落涉及的文物保存状况和周边环境。有序推进提升文物保护等级工作,灵川县江头村和长岗岭村古建筑群、恭城瑶族自治县乐湾村古建筑群等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灵川县熊村古建筑群、贺州市八步区莲塘镇黄士韬故居等一批文物公布为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组织划定恭城瑶族自治县乐湾村古建筑群、富川瑶族自治县凤溪古建筑、富川旧城等一批自治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设立保护标志牌,为广西乡村文化振兴提供了法律保障。

开展基层非遗传承人培训和传习活动。举办广西非遗保护工作培训班,专门组织培训班学员开展“非遗+”助力乡村振兴现场教学体验活动,增强非遗传承人主动助力乡村振兴的服务意识和参与意识。深挖地方历史典故、民间传说、神话故事,为地理标志产品赋予深厚文化内涵,让产自该地的农产品、工艺品变得“背后有故事”。在产品设计、制作包装过程中植入文化元素,进行品牌营销创新,形成较高的商业附加值。

(四)促进“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

2022年自治区财政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均衡有序原则,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和大规模减税降费叠加影响,通过深挖增收潜力、调整支出结构,统筹下达市县文旅转移支付资金18.64亿元,较2021年 15.60亿元增长19.49%,确保乡村文化旅游领域财政投入持续增长。统筹自治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一批文旅项目建设,安排9300万元支持龙胜各族自治县文化馆等10个县级图书馆、博物馆项目建设,安排2.67亿元支持浦北县白石水镇良江村农文旅学融合发展等41个农旅融合紧密、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县乡文旅项目建设。

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组织编制了《广西“农文旅”融合发展乡村振兴示范区实施方案》、《广西“文旅+”产业融合培育新业态拓展新消费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等相关规划文件,主动融入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田园综合体等新型产业融合品牌创建,植入更多旅游元素,丰富旅游业态,打造旅游新产品。着力推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乡村旅游区(农家乐)、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品牌创建工作,以乡村文化旅游品牌建设为抓手,统筹做好2022年度乡村旅游品牌创建工作,共有14家单位成功创建广西四星级及以上乡村旅游区(农家乐);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评定公布了一批广西乡村旅游重点村镇(3个镇、30个村),同时向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了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3个、重点村7个。

(五)积极推进乡村治理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积极配合推进乡村治理工作,推广积分制、清单制等治理模式,积极扩大积分制覆盖范围,探索建立小微权力、村级事项、公共服务等清单,推广村民说事等创新经验,已推广覆盖超过1500个行政村,有效促进了乡村移风易俗、乡风文明,不断提高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2022年安排3400万资金,创建34个自治区级乡村治理示范村,目前已完成示范创建自评验收。今年持续推进全国、全区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安排5000万元衔接资金,创建50个乡村治理示范村。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部署,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办法,进一步加强乡村文化振兴,助推乡村振兴。

(一)持续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宣讲。深入农村基层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等重大主题的宣传工作,做好党的创新理论宣传阐释。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县级融媒体中心、“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等载体作用,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

(二)积极推动基层文明实践工作走深走实。组织开展“推进移风易俗 助力乡村振兴”、“社区邻里守望”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引领广大群众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提高文明素养、提升精神风貌,助力培育互帮互助、和谐和睦、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新时代文明新风尚。优化“桂志愿”系统激励板块功能,协调落实激励举措,吸引更多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参与。

(三)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选树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重点做好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和第七届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引导见贤思齐,涵养时代新风。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开展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推荐及第三届自治区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着力培育良好家风。评选一批在乡风文明建设、移风易俗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的自治区文明村镇,择优推荐一批村镇申报全国文明村镇,示范带动全区各地加强乡风文明建设。

(四)不断推进移风易俗落地见效。会同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好《广西治理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 加强乡风文明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发挥“桂姐姐”宣讲队、“环保妈妈志愿服务队”等队伍的作用,引导广大农村家庭自觉抵制天价彩礼、厚葬薄养、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深入开展“壮美广西 锦绣乡村”广西乡村振兴主题文化活动,实施“铸魂、固本、塑形、惠民、传承、融合”六大行动,进一步挖掘提升乡村人文价值,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五)持续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努力提供更多优质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更好满足农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持续推进来宾、玉林、防城港三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办好广西艺术作品展览、全区基层群众文艺会演,深入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送文艺精品下基层”、“戏曲进乡村”、“大地欢歌”广西乡村文化活动年等文化惠民活动。深化全民阅读活动,举办“新时代乡村阅读季”、“我的书屋·我的梦”等活动。加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探索将易地扶贫搬迁点纳入公益电影放映范围。持续推动乡村“复兴少年宫”建设,丰富农村未成年人精神生活,提升农村学生的综合素质。

(六)持续推进“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大力推进文化重点项目建设,持续助推乡村文化振兴。指导各地进一步发挥好旅游业在乡村文化振兴中的重要作用,谋划和储备一批乡村休闲旅游、森林旅游、乡村康养旅游项目,推动乡村旅游区在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提档升级。指导市县加快建设和储备一批示范性强、带动力大的乡村文化产业项目。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列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库,在规划、用地、资金等要素保障方面予以有力支持。将统筹利用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基建投资、涉农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各类资金渠道,加大对乡村文化相关项目和设施的支持力度。通过区内重大乡村文化和旅游、生态及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与国家项目的对接,争取国家资金支持。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全区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6月19日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吴熙威,0771-5634114

抄            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玉林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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