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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016号提案的答复

2022-08-30 13:01     来源: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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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民主党广西区委:

贵委在政协第十二届广西区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0220016号“关于整合民俗文化资源 助推广西民族地区文化振兴的建议”收悉。该提案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主办,自治区财政厅、民宗委会办。经研究,现将该提案的答复意见函复如下:

一、广西整合民俗文化资源助推民族地区文化振兴总体情况

(一)少数民族特色文化资源丰富。广西作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沿海沿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据第一次非遗资源普查统计,我区资源总量就超过10万项。截至2020年底,登记在册不可移动文物10599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200多处。公布有广西传统村落名录共657个,其中有280个村落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有137个村寨被评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

(二)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建立。自治区党委政府一直高度重视非遗传承保护工作,先后制定、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和具体工作举措。

(三)文化投入经费不断增加。2016年以来,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文化投入不断增加,主要用于支持我区重大文化项目建设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物保护、民族教育培训、传统村落建设等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发展。自治区财政一是通过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建投资预算安排广西民族剧院4845万元,加强了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戏曲艺术项目展示展演的平台建设;二是统筹资金2806万元,支持国家级非遗项目保护、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补助、传承人记录工程以及传承人培训等项目,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提供经费保障;三是在2021—2022年期间,统筹资金10700万元支持自治区民宗委、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开展民族特色村寨乡村旅游融合发展20个试点村工作;四是对全区12个自治县、3个享受自治县待遇县和59个民族乡共安排资金12350万元;五是以自治县(民族乡)成立逢10周年乡庆活动为契机,积极协调落实县庆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2021—2022年累计安排2000万元。

(四)非遗名录体系不断完善。全区现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拓展项目1个(壮族霜降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70项。截至2021年底,已公布八批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914项、市级非遗项目1571项、县级非遗项目5838项,国家、区、市、县4级名录保护体系建设。在全区建设了一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传承基地、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户),建设保护工作平台386个。先后设立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区、壮族文化(崇左)生态保护区等9个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其中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区2016年被认定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五)非遗保护展示宣传形式多样。以“壮族三月三”、春节等传统节日和“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购物节、“壮美广西·多彩非遗”——广西非遗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展示展销活动等大型活动为载体,连续多年开展非遗展示、展演、展览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非遗进校园、进课堂活动,在校园宣传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提高各民族广大青少年弘扬、保护和传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自觉意识。加强区内外文化交流,讲好广西故事。积极组织非遗项目参加中国非遗博览会、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一带一路”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全国非遗曲艺周”、“守望相助—56民族非遗邀请展”等区外活动。

(六)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品牌影响力不断增强。自2014年起连续举办“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系列活动,组织各种形式的民族文化活动千余场次,成为集民族文化、群众体育、风情旅游等于一体的盛大嘉年华,“壮族三月三”民族文化品牌响彻区内外。重点支持南宁民歌节、河池铜鼓山歌艺术节、环江·毛南族分龙节、资源河灯节、宾阳炮龙节、侗族多耶节、防城港京族“哈节”等各市县举办的少数民族传统节庆和文化旅游活动,推动地方民族优秀文化节庆品牌对外影响力不断提升。

二、广西整合民俗文化资源助推民族地区文化振兴工作打算

(一)制定实施《广西实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的方案》,通过旅游整合民俗文化资源,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精心策划设计中华民族共同体体验馆体验项目。根据国家民委要求,精选广西各民族音乐、医药、体育、美术、服饰、舞蹈、文学、文字、手工艺等文化项目,策划设计出具有中华文化内涵和广西民族特色的体验项目赴京参展,充分展示中华文化魅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开展民族文化资源挖掘、保护传承和传播工作,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组织开展好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和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的推荐申报和评估工作。规划和打造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街区、村镇,打造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精品旅游商品。开展全区基层群众文艺会演、“秀甲天下 壮美广西”大家唱、“四季合唱音乐会”等群众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三)健全文化和旅游专家智库机制,为文化和旅游决策、施策提供智力支持。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打造新时代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吸引区外文化和旅游人才来广西创业就业。加强与知名高校、文化和旅游集团合作,重点引进一批会策划、懂经营、善营销的领军型、高层次人才。遴选培养一批文化、文物、旅游领域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支持打造领军人才工作室。夯实基层人才队伍,重点加强行政管理、经营管理、研究策划、规划设计、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艺美术和导游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培育与国际标准接轨的服务人才、演艺人才、文物专家、小语种人才等。

(四)持续开展全媒体多方位的线上线下宣传推广。组织开展好“广西人游广西”“冬游广西”“千万老广游两广”等主题宣传促销活动,积极打造精品线路项目,推出一批高水平、有冲击力的主题宣传品,提高对外营销推介水平。多措并举加强品牌体系传播推广,整合传统媒体渠道和新媒体渠道,强化线上线下和国内外的营销合作实施旅游精准营销,做大做强“桂林山水”“浪漫北部湾”“壮美边关”“长寿广西”“壮族三月三”“刘三姐文化”六大品牌,开展“广西有礼”“广西有戏”“广西美味”评比评选活动,丰富提升“秀甲天下 壮美广西”品牌形象。不断完善“一键游广西”平台功能,打造一批数字“文旅IP”,加快“一键游”市县数据接入和运营,实现文旅资源数字化整合,实现区、市、县三级联动。

(五)继续给予公共文化相关资金支持。自治区财政将以新《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为契机,继续为做好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库建设,将更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补助范围,积极争取中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相关资金支持。并按照轻重缓急原则,统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发展专项和乡村振兴等资金渠道对民俗文化项目和人才培养予以支持。按照财权和事权相统一原则,督促指导市县多渠道筹措民俗文化,鼓励社会力量进行资助,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形成多元化资金投入格局。

(六)培育文化和旅游融合新业态与品牌。围绕《广西“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提出的“构建三大体系、打造六大品牌、实施十大工程”战略任务,聚力推进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深化文旅融合发展,深入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和提升工作,推进实施环广西国家旅游风景道建设。推进文化和旅游业态融合、产品融合、市场融合,推动旅游演艺、文化遗产旅游、文化主题酒店、特色节庆展会、主题公园等业态升级。推动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全域旅游示范区等积极创建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再次感谢你们对广西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8月30日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铨 0771-5539959

抄            送: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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