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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140号提案的答复

2022-08-26 19:01     来源:宣传推广处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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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菊艳委员:

您在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三月三”期间实行系列优惠政策的建议》提案收悉。提案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主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会办。经研究和汇总相关厅局反馈内容,现就提案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三月三”期间实行高速公路通行费至少减半甚至减免的优惠政策的建议

目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和《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8号)精神,2020年1月1日起,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除了国家规定的免费车辆和经国家审核批准的各省(自治区、市)地方减免政策,各省(自治区、市)不能再自行制定地方性的通行费减免政策。同时,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做好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清理规范有关工作的函》(交公便字〔2019〕431号)要求,交通运输部明确指出广西“三月三”减免车辆通行费政策属于清理范围,应严格按照三部委文件要求清理规范。综上,提案提出有关“三月三”期间实行高速公路通行费至少减半甚至减免的优惠政策的建议,现阶段暂时还无法实现。
二、关于“三月三”期间实行景区景点门票费用减半优惠和区内外实行一视同仁政策的建议

壮族“三月三”是全年旅游市场第一波流量高峰,也是开展广西文化旅游宣传推广的一个高地。2022年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精心策划和准备,在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鼓励和发动全区文旅行政管理部门和文化旅游企业在“壮族三月三”期间,实施面向广西区内及区外游客一致的优惠政策,推出一系列景区入园免票或折价、游乐项目打折促销、民宿餐饮优惠等诸多措施,吸引全国的游客赴桂感受壮乡人民的热情好客,体验壮美广西秀丽山水,实现引客入桂。据各市上报数据统计,2022年“壮族三月三”期间,我厅指导和发动全区各级文旅行政部门和文旅企事业单位(机构、场馆)共计153家,推出富有各地地域特色的节庆主题文化旅游活动和项目共计200余项。积极发动广西区内共127家旅游景区和乡村旅游区(其中5A景区3家,4A景区77家,3A以下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区、民宿等47家)推出了近200余种涉及酒店宾馆、农家乐、景区景点、文艺演出等形式和内容的具体免门票、项目打折等实质性优惠措施。

三、关于加大“三月三”期间全区酒店饭店等住宿餐饮场所的文明、卫生、价格、安全等方面的督查整治力度的建议

近年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着力抓好元旦春节、两会期间、“三月三”、“五一”假期、暑期健康、中秋节、国庆节等重点敏感时段的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持续推进“清风行动”专项工作、“扫黄打非·正道”行动、“扫黄打非•新风2021”等集中行动,并依托“一键游广西”,推动覆盖文化娱乐、旅行社经营、导游执业等市场类别的“一健监管”平台运用工作,综合执法效能不断提升。据统计,截至2022年6月,广西出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70143人次(其中“三月三”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2366人次,执法车辆2521辆次),检查经营单位共计24851家次,办结案件312件,罚款1008205元,责令停业整顿8家次,吊销许可证3家,取缔30家次。受理文化市场和旅游投诉106件,已办结106件,投诉受理率、按时办结率均为100%。通过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净化了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有力的维护了在桂旅游的游客权益。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西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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