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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1年工作计划要点

2021-03-02 18:26     来源:厅办公室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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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新发展理念引领发展全局

1.学深悟透党的创新理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关于文化旅游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深化党的理论武装,提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质量,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以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2.做好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按照中央部署组织演员团队参加重大文艺演出活动。落实自治区党委重大部署,组织开展好文旅行业的庆祝活动。实施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百年百项”广西艺术精品创作扶持计划。举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舞台艺术精品展演暨第十一届广西剧展。举办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群众文化活动。举办庆祝建党100周年广西红色游学精品线路宣传推广活动。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红色故事讲解展示活动。举办“红旗漫卷壮乡——中国共产党广西革命建设百年历程文物图片展”巡展。实施一批百年党史文物保护展示工程。联合制作“永不褪色的红色印记”百集融媒体节目。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广西红色文化旅游主题宣传教育“五进”活动。

3.筹办好2021年广西文化旅游发展大会。在北海市举办2021年广西文化旅游发展大会,出台关于加快文化旅游强区建设、支持北海市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办好2023年广西文化旅游发展大会承办城市竞选会、广西汽车旅游大会、广西(北海)文化旅游推介会暨重大项目签约仪式、现场考察等相关活动。完善文旅大会承办机制,促进文旅大会规范化、品牌化。

4.高标准完成“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出台《广西文化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及《广西大健康老年旅游发展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积极向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汇报,争取在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产业、重大政策等方面得到更大力度的支持。开展“十四五”时期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项目储备库编制工作。

5.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行业发展。统筹做好经营性文化场所、景区景点、公共文化场所等文化和旅游领域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开放工作,管好全区文化和旅游活动特别是重大节日期间的集中活动,推动助企纾困各项政策落实落地,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生产经营秩序全面恢复。

6.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编制全区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和区域性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印发《乡村文化旅游振兴五年行动计划》。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创建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和乡村旅游新业态产品。打造“广西乡村文化旅游廊道”。加强乡村旅游宣传,举办乡村旅游电商大会和乡村旅游嘉年华活动。继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公共服务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全面繁荣发展农村文化,推动乡村文化全面振兴。

二、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谋划推进文化和旅游各项工作

7.加强艺术精品生产创作。加大对壮剧《苍梧之约》、杂技剧《英雄虎胆》、音乐剧《致青春》《拔哥》等重点艺术创作项目的指导扶持力度。举办第十一届广西音乐舞蹈比赛、第八届广西戏曲青年演员比赛、第五届广西杂技魔术展演等活动。推进艺术创作机制建设,实施广西舞台艺术精品创作“登高原,攀高峰”工程,打造“广西有戏”品牌,完成厅艺术委员会、广西艺术云平台等建设工作。

8.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旅游厕所、城市旅游集散中心、汽车旅游营地以及旅游标识系统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加快建设壮美广西·文旅云,打造“一键游广西”智慧旅游平台,做好广西全域旅游电子地图运维工作,提升旅游智慧服务、智慧营销和智慧监管水平。

9.健全群众性文化活动机制。推动建立广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库。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进一步拓展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覆盖范围。指导第一批、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完成复核工作。举办示范区城市创新交流活动。深入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功能融合试点工作。推动广西古籍保护和古籍数字化工作。

10.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加强群众文艺团队建设。组织开展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申报工作。升级打造“走读广西”“文兴广西”等文旅融合活动品牌。持续开展“魅力北部湾”“5·23广西全民艺术普及日”等群众文化活动。继续实施“春雨工程”“阳光工程”“圆梦工程”等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示范项目。深入推进戏曲进乡村,开展文艺小团队进红色景区、进街区等文化惠民活动。组织面向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示范性主题活动。推动开展红色研学旅行。

11.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西段)建设、持续做好湘江战役旧址等桂北长征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完成广西石窟寺(含摩崖造像)专项调查。实施桂林石刻等文物保护利用工程。组织开展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申报工作。加强左右江等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建设。推进中国工农红军第七军政治部旧址(清风楼)等一批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建设和申报工作。加强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制定《广西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组织开展自治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

12.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和考古工作。继续加强世界文化遗产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保护和管理工作,推进海上丝绸之路·北海史迹、灵渠、侗族村寨·三江侗族村寨保护和申遗基础工作。继续推进合浦县望牛岭一号墓等项目考古调查、发掘和课题研究工作。积极推动合作共建华南边疆考古研究中心。召开考古专题学术研讨会。

13.推进博物馆建设和文物安全工作。重点推进广西博物馆改扩建、广西自然博物馆搬迁新建、广西民族博物馆提升项目。举办“5·18国际博物馆日”广西主场城市活动。持续推进文物平安工程,完成广西世界文化遗产监测平台建设工作,实施一批文物博物馆单位“三防”和预防性保护项目,开展全区文物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博物馆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

14.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开展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申报和评估。加强非遗和旅游商品研发专家库建设。实施传统工艺振兴工作。深入推进中越边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惠民富民示范带建设。办好“壮族三月三”系列文化活动、“自然和文化遗产日”主场城市活动、“非遗购物节”、“广西有礼”2021年广西特色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广西有味”非遗美食大赛、“壮美广西·多彩非遗”——2021广西非遗助力乡村振兴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展示展销等活动。

15.推进“文旅+”“+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文化旅游与大健康、农业、林业、体育等融合发展。打造一批康养、美食、音乐、体育等主题精品项目。促进动漫及文创产业创新发展。推动乡村旅游新业态发展。打造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优选一批文旅投融资优选项目。推动和支持钦州坭兴陶文化创意产业园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打造一批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及示范基地。培育一批新型文化企业,认定一批文化产业龙头企业,扶持一批中小微文化企业。

16.深化厅市合作共建模式。深入推进已签订厅市共建框架合作协议各项工作的落实。全力打造一批文化旅游精品,引领全区文化旅游发展。加快推进防城港边境旅游试验区、中越德天—板约瀑布跨境旅游合作区、广西大健康和文旅装备制造基地、黄姚古镇文化和旅游产业示范区等重点区域和项目建设,提升各地高质量发展能力。

17.积极推进重大文旅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广西大健康和文旅产业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在重大项目协调推动方面的作用,建设一批超百亿元重大文旅项目,着力推进投资50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建设,重点跟踪推动自治区领导联系推进的重大项目。优化升级广西文化和旅游重大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文旅产业重大项目管理平台,建立重大项目进展情况上报、通报、简报制度。

18.开展文旅项目招商引资。开展重点区域招商活动,持续开展文化旅游和大健康产业“三企入桂”投资招商活动。不断优化招商云平台,筹建项目招商“专家库”和“企业协会库”,建立企业协会招商名录。深化金融支持投融资工作,深化与各大银行及广西担保集团等单位的互动交流,推动合作协议相关内容实施落地。协调推动成立广西大健康和文旅产业企业联盟,引入一批企业考察投资文旅产业项目。

19.加强资源开发和品牌建设。抓好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培育和推荐申报工作。完成广西文化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打造一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五星级旅游饭店、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等“国字号”知名品牌,打造一批民宿品牌,评定一批4A级旅游景区、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广西全域旅游示范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和星级乡村旅游区(农家乐)。

20.提振文化旅游消费。指导和支持南宁、桂林等市打造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围绕“南向、北联、东融、西合”发展战略,开展“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广西人游广西”“冬游广西”、2021“广西全域旅游大集市”等系列宣传促销活动。适时地推出各类特色旅游线路产品组合和优惠政策,指导开展夜游景区、夜间演艺、夜游街区等广西夜间文化旅游活动,培育文旅消费热点,提振文旅消费市场。

21.深入推进文化旅游宣传工作。继续与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合作,利用全区重大文化旅游活动和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宣传推介活动。加强自媒体建设,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智慧营销推广。积极发挥广西文化旅游形象大使和推广大使的影响力,制作推出一批线上线下宣传产品,在新媒体和重要交通节点以及公共场所进行广告宣传。持续开展区域文旅宣传推广和交流合作,进一步在国内外打响“秀甲天下 壮美广西”文旅大品牌。

22.完善对外文化旅游交流机制。配合做好“欢乐春节”等对外传播品牌活动,完善并运营好海外推广平台,加强与海外中国文化中心等机构的合作,开展线上推广活动。运营好越南、泰国两个广西旅游海外推广中心。做好迪拜世博会相关工作。办好第16届中国—东盟文化论坛、2021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2021中国—东盟传统医药健康旅游国际论坛。加强与大湾区特别是与港澳的文化旅游交流合作,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不同形式的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广活动。

23.加强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确保文化旅游秩序规范有序。建立健全文化市场、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引导文化旅游企业依法依规经营,从业人员规范执业。优化审批流程,规范行政审批。组织开展饭店服务技能大赛,提升行业服务水平指导督促文化旅游生产经营者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文化旅游市场生产安全稳定。健全完善文化和旅游行业协会,引导行业自律和维护市场秩序。

24.加强执法能力水平和深化综合执法改革。组织开展文化旅游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执法检查与“第三方体检式”暗访评估,持续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检查。落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加快落实自治区层面设立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工作,督促各市县全面落实综合执法改革任务,落实统一着装、统一执法标志。建立完善系列执法制度和工作规范,开展业务技能培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

三、以高效能治理为基础,扎实做好党建和各项保障工作

25.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建设模范机关。推动厅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地见效。健全完善党建述职评议指标体系。完善党建指导员制度,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

26.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围绕建党100周年,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干部、先进基层党组织”评比表彰、典型宣传、红色精神宣讲、党史国史学习教育等工作。深化“组织生活质量提升年”活动,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争做‘三个表率’、争创模范机关”活动。

27.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以“忠诚、干净、担当”为主题深入推进机关文化建设,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组织第二届区直文旅系统文明窗口、文明单位和文明家庭评选,持续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充分利用好道德讲堂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开展全民阅读、“我们的节日”、区直文化旅游系统“道德模范”“身边好人”选树等活动。

28.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纠治“四风”力度。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落实巡察工作制度,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巡察工作。开展新一轮巡察工作。落实廉政风险点防控。通过网络、板报、讲座和党课形式开展警示教育。

29.加快推进文化旅游体制改革。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等政策文件。加强对各市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督导力度,完成2020年度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考核工作。推进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业务清单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试点单位建设工作。评选发布2021年广西文化旅游改革创新发展优秀案例,促进文旅行业改革创新。

30.完善安全工作机制。落实党委(党组)安全责任制,统筹推进文化安全、行业安全、信息网络安全等,切实履行维护安全的主体责任,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加强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管理,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确保文化旅游市场安全有序,健康发展。

31.加强文化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广西文旅产业新型专家智库,开展文化和旅游行业培训,实施文化名家培养工程,着力培养高层次领军人才、青年骨干人才和基层文化旅游高技能人才。持续推进广西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建设行动。组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广西)考取考试工作,实施广西“金牌导游”培养项目。修订全区艺术系列、文博系列职称评审条件,完善文化人才评价机制。组织开展2021年“广西文化艺术奖——八桂文化艺术奖”等奖项的评选工作。

32.优化财政和政务保障。加强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和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好文化艺术和旅游研究项目信息化发展专项、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与区内大学合作成立广西文化旅游数字化发展研究院,开展文化旅游数字化发展研究。开展文化旅游重点课题研究,评选2021年文化旅游优秀调研成果。加强旅游经济运行统计分析工作。持续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标准化建设,推动星级饭店、旅游民宿国家标准宣贯、实施。积极推进文化旅游领域“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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