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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的领导和法治为民,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健全完善依法行政机制,认真履行依法行政工作职能,推动法治文旅建设迈上新台阶,实现文化旅游新发展。现将2020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履职尽责,推动法治建设。我厅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把依法治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来安排,列入重要目标来考核。2020年,按照自治区法治政府工作要点、普法工作要点持续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听取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情况汇报。成立领导小组,落实牵头业务处室、工作经费,做到年初有工作安排、年末有工作情况汇报,法治政府建设逐年增强。
(二)健全法治建设报告制度,发挥第一责任人作用。2020年第一季度,按时向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法治建设监督制度,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厅主要负责人亲自审批法治政府建设考核通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等重要事项;组织研究解决我厅在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行政复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三)压实压紧责任,切实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分析制度,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要求厅机关纪委列席厅党组有关干部人事、项目招标等会议。对干部选拔任用、项目招标等事项进行监督。结合实际认真落实行政工作安全防控措施,按照法定职责和办事流程,编印《机关处室及直属单位廉政风险点分析与安全防控措施汇编》。
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是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落实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要求。动态调整了市、县二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对市县“一事通办”事项进行“八统一”。
二是依法优化行政审批。做好国家垂直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订阅工作,推进政务服务与信息资源“聚通用”,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2020年3月16日,经授权,政务服务窗口直接承担21个行政审批事项办理。2020年已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757件,其中涉及外国和港澳台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审批324件;设立营业性演出经纪机构47件;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活动审批334件;办理1家边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变更备案;涉及文物工作事项51件。
三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自贸试验区试点任务工作,将旅行社设立许可、外国文艺表演团体营业性演出审批、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许可等20个行政许可事项委托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实施。统筹推进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公共文化服务专项工作,2020年4月15日会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广播电视局、自治区体育局正式印发《2020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公共文化服务专项实施方案》。推进1973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复工复产和免费开发。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推进“广西游直通车”项目,完善了酒店、票务、租车等功能,加强对全区4A级以上景区的客流监控,实现游客量的实时统计发布、实时监控与预警。
(二)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所有重大事务进行集体研究,按照“三重一大”的工作要求和程序进行决策。尤其是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务严格把关。
二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1个律师团队,为文化旅游工作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论证服务。在对外签订合同方面,每一份合同签订都经法律顾问审查,严格要求各相关处室按照律师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
三是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按照“谁起草、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进行自我审查,牵头起草的各项文件均未违反公平竞争的相关规定。
(三)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是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省级层面,自治区党委编办批复设立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正处级内设机构。市县级层面,全区14个市均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与旅游市场执法队伍的整合、市区两级执法队伍的整合改革任务;全区111个行政县(市、区)已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与旅游市场执法队伍整合,其中整合到市本级执法队伍的区有39个,实现“同城一支队伍”;72个县实现“局队合一”管理体制。
二是做好文化旅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坚持把文化旅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抓紧抓细抓实。2020年1月至4月,全区共关停10173家文化旅游经营场所,取消营业性演出238场次,对7家顶风违规、继续经营的场所进行了严厉查处。积极推动文化旅游行业复工复产工作,到2020年8月广西国家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等已基本恢复开业。据统计,2020年前三季度,全区接待国内外游客共4.13亿人次,同比恢复60.9%;旅游总消费4601.9亿元,同比恢复56.8%。据预测,2020年全区接待国内外游客超过6亿人次,实现旅游总消费超过7000亿元,同比恢复超过70%。
三是强化文化旅游市场执法工作。强化文化旅游市场执法工作。深入开展五一假日、全国两会、“健康暑期”、中秋国庆等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督查行动。根据“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数据统计,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区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48.76万人次,检查文化旅游经营单位19.77万家次,举报登记87件,立案调查788件,办结案件880件,责令改正153家次,停业整顿35家次,吊销许可证11家,取缔117家次。
(四)发挥文化旅游行业优势普法于民
一是发挥文化场馆场所优势开展法治宣传。城乡各级图书馆均设立法律类书架、图书角,不定期举办法治沙龙、讲座;博物馆利用自身优势,举办文物展览的同时,大力宣传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文化馆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网吧、KTV等文化娱乐经营场所依法设置法律提示,直接面向消费者开展普法宣传。
二是发挥文艺创演优势开展法治宣传。专业艺术和群众艺术齐发力,为广大群众送上丰盛的法治文化大餐。组织创作《平安归来》《武汉加油》等一批战“疫”背景下的文艺作品;深入开展“5·23”全民艺术普及日系列活动,融社会法治和文旅法治宣传于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效果良好。
三是发挥文旅活动优势开展法治宣传。结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博物馆日、图书馆日、旅游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春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广泛开展各类主题活动,传播普及法律法规。2020年,联合司法厅等部门开展“法治三月三”文化宣传活动,举办“全民普法挑战赛”,在广西普法、广西综艺旅游等2个新媒体号连续5天开展普法答题;举办“法治山歌DOU来唱”抖音山歌赛活动,线上进行法治山歌比拼。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严格落实厅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全年厅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提升政府治理水平,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和合法性审查质量,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政务信息。积极开展文旅行业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不断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入开展政务服务事项“一次不跑”和“只跑一次”。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12·4”国家宪法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时间节点,推动开展法治文艺汇演、法治书画展览、法治图书阅读等法治文化活动,指导各地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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