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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工作要点

2023-02-26 15:55     来源:厅办公室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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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2023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以及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2022年广西文化旅游发展大会部署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努力创作优秀文艺作品、提供优秀文化产品和优质旅游产品,推动文化旅游业全面恢复振兴,加快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和文化旅游强区,为全面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开好局起好步贡献文化旅游力量。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课、主课、必修课、常修课,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中央、自治区有关重要文件精神,指导推动文化和旅游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全区文化和旅游系统落地见效。加快推进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加快打造“一城一都一地一中心”。

2.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推动学习宣传走深走细走实。认真组织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培训,扎实开展集中宣讲,持续抓好宣传报道。大力开展社会宣传,组织主题文艺创作和优秀作品展演,开展群众性文化文艺活动。整合区直文化旅游系统宣讲资源和力量,开展特色主题党日活动。坚定文化自信,推进文化铸魂,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根铸魂,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赋能。坚持高质量发展,推进旅游为民、发挥旅游带动作用,大力发展大众旅游、智慧旅游、绿色旅游、文明旅游。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和旅游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深度融合。

3.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改革创新。扎实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统筹推进自治区党委深改委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在文旅融合体制机制创新、文旅品牌创建等方面发力,将广西文化和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赴区内外开展推进广西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专题调研,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制定推进我区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办好2023年广西文化旅游发展大会提供科学参考。评选发布2023年广西文化旅游改革创新发展优秀案例,评选一批广西文化旅游优秀调研报告。加强文化旅游行业社会组织管理和指导支持,积极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作用,开展助力乡村振兴集中示范活动。

4.大力发展假日经济和夜间经济。全面繁荣假日市场,以春节、“壮族三月三”、“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等节假日为重要节点,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多元的文化旅游产品与服务。举办“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开年游广西”、“壮族三月三·桂风壮韵浓”等活动,推出一批特色文化旅游体验项目和精品旅游线路。引导景区景点、文博场馆等改善设施和服务条件,结合实际延长开放时间。鼓励各地举办形式多样的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主题活动,大力开发驻场演艺、公园夜游和沉浸式夜生活体验项目。推动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创新发展,开展第二批国家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第三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申报推荐工作。开展广西夜间文化和旅游品牌评选,举办夜间经济高质量发展论坛,持续办好广西文化旅游消费大夜市等活动。

5.加大文化旅游特色产品和商品供给。加快培育消费新热点,积极开发特色化、差异化、多样化旅游产品,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开发休闲娱乐、定制游、专享服务等个性化多样化优质产品。鼓励大中专院校、社会组织、家庭开展研学旅行活动,支持旅行社开发研学旅行产品。引导露营地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完善配套设施,提供优质服务。推出一批邮轮游艇旅游、低空旅游、会奖旅游等新业态新项目。鼓励文化和旅游企业加快旅游文创商品研发、非遗产品制作、民族工艺品生产,打造更多高附加值的广西特色文化和旅游消费商品。举办“广西有礼”特色旅游商品大赛、“广西非遗购物节”等活动,开展广西健康旅游必购消费品评选推广活动、“广西美味”大家评线上线下评选活动。

6.推进文旅深度融合和产业发展。实施广西“文旅+”产业融合培育新业态拓展新消费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开展国家与自治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推荐评定工作。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培育创建一批文化产业示范园区,重点推动钦州坭兴陶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督查激励评比工作。推动文化旅游数字创意产业创新发展,做好国家动漫企业认定工作。推动建立广西文创产品交易平台,打造首个“广西有礼”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基地。围绕传统民俗、非遗体验等主题,推出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和旅游消费活动,线上线下开展艺术展演、文化惠民、博物馆展览等文化活动。丰富温泉度假、生态休闲、户外运动等业态,建设一批康养酒店、职工疗休养基地和旅居养老示范基地。

7.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和边境旅游。启动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评定工作,打造一批相对集中、业态丰富、功能完善的乡村旅游集聚区。举办乡村旅游嘉年华系列活动,策划推出一批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持续开展乡村旅游品牌创建。组织开展“百镇千村”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创建活动,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全面宣传推广国际乡村旅游目的地、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广西星级乡村旅游区和乡村旅游廊道,吸引更多自驾游客前往打卡。开展山水主题酒店和精品民宿推选评定工作,促进乡村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打造乡村旅游创客空间,吸引旅游人才返乡创业。充分发挥行业帮扶优势,整合区直文化旅游系统力量,切实履行定点帮扶责任。深入推进边关风情旅游带建设,推动《广西边关国家旅游风景道建设工作方案》落地实施。积极推动中越德天—板约瀑布跨境旅游合作区开放试运营,指导凭祥市加快中越友谊关—友谊跨境旅游合作区设立进程,打造跨境旅游和绿色旅游典范。

8.加大宣传推广和“引客入桂”力度。大力宣传推广近年荣获世界级、国家级文化和旅游品牌的项目,讲好广西文化和旅游故事。紧紧围绕“三地两带一中心”、“五张世界级名片”、“六大文旅品牌”,策划开展系列特色主题宣传推广活动,全方位把“秀甲天下壮美广西”叫响做实。推出广西特色文化和旅游出行指南——“广西路书”。加大面向周边省份宣传营销力度,推动与全国各省(区、市)旅游资源共享、客源互送、线路互通、市场互建。积极拓展区内外客源市场,鼓励开发跨区域的文化和旅游年票、联票等。深化桂粤文旅协作,召开两广城市文化和旅游合作联席会议,开展“千万老广游广西”活动。深入开展“冬游广西”等系列促销活动,重点推介山水主题、文化休闲、康养运动等特色产品线路。安排专项资金,鼓励各市县推出旅游包机、专列、大巴、自驾游、入境旅游等专项奖励政策,鼓励旅游景区、酒店等实施打折优惠措施。

9.强化助企纾困政策支持。落实好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服务业相关税费优惠政策,继续实施暂退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引导保险机构加快推进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工作。对列入有投融资需求白名单的文化和旅游企业,引导银行机构优先给予“重大产业项目贷”和“文旅贷”等金融产品支持。安排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旅企业进行奖补,促进旅游市场全面回暖。

10.以科学规划引领高质量发展。制定《广西“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2023年工作计划》,高水平推进“十四五”文化和旅游规划项目库建设。组织开展《广西“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及修编工作。编制实施《广西平陆运河经济带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广西文化旅游赋能乡村振兴规划》。指导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做好“三地两带一中心”系列专项规划的任务分解。推动落实《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文化旅游行动方案》,开展《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发展规划》获得国家批复后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开展世界旅游目的地和文化旅游强区建设督查,全面评估各地新项目建设、新品牌培育、新景区(度假区)打造、新业态拓展情况,推动政策措施和规划落地落实。

11.抓好艺术精品创作展演。继续实施“广西有戏”品牌战略行动计划(2022—2024),大力推动艺术精品创作演出、艺术人才培养和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工作。实施“广西有戏”新时代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重点抓好《第一村委会》《远方》《柳柳州》《广西世居民族音乐作品》等新创作品的论证指导工作。进一步抓好彩调剧《木匠哥的钢琴梦》等作品的打磨提升工作,发掘和扶持一批新创作项目,积极打造文艺新品牌。实施“广西有戏”舞台艺术精品推广展演工程,举办第十二届广西音乐舞蹈比赛、艺术惠民演出等活动,支持专业剧场引进国内优秀剧目,指导支持各级各类文艺院团参加全国性艺术活动。实施“广西有戏”十百千育才工程,组织开展广西声乐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广西艺术人才专业提升计划,举办第九届广西戏曲青年演员比赛,指导支持各级各类文艺院团培养本团领军人才。

12.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持续做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指导各地加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智慧图书馆体系、公共文化云项目建设。继续做好老年人、进城务工人员、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持续升级打造“文兴广西”群众文化活动品牌,继续开展“5·23广西全民艺术普及月”“四季合唱音乐会”“魅力北部湾”“戏曲进乡村”等群众文化活动。举办第十一届全区基层群众文艺会演,开展“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交流展示活动。深化公共文化领域改革,推动“公共文化新空间”建设,持续打造“走读广西”品牌。实施“中华古籍保护计划”,推动古籍数字资源建设和活化利用。完善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推进旅游厕所建设和管理,继续开展城市旅游集散中心、汽车旅游营地等设施等级评定工作,持续推进旅游公共服务标识更新和设置工作。研究制定推进交通与旅游融合发展相关政策,举办2023年广西汽车旅游大会,策划和推出一批优质精品线路。

13.强化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的挖掘利用,强化重要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推进靖江王陵、甑皮岩遗址、合浦汉墓群与汉城遗址等大遗址保护、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继续加强世界文化遗产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保护管理工作,推进海上丝绸之路·北海史迹、灵渠、三江侗族村寨保护和申遗工作。加强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实施横州市伏波庙、兴安县古严关石刻等一批文保单位的保护维修和展示利用项目。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文物保护。启动第四次全区文物普查,组织申报遴选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公布一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及第八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组织开展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汇总发布工作。加强文博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继续推动广西考古标本库房建设,持续开展考古课题研究,配合做好重大基本建设、城乡建设中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及文物保护工作。

14.扎实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推动广西自然博物馆新馆迁建。开展广西民族博物馆扩容改造和广西博物馆改扩建工程二期的前期规划工作。加强博物馆免费开放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博物馆结合实际夜间开放和延长开放时间。举办2023年“5·18国际博物馆日”广西主会场活动。开展全区博物馆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组织全区博物馆积极参加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定级评估工作。举办全区文物安全知识培训班和全区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培训班。组织博物馆、纪念馆开展常态化公益性文物鉴定服务以及社会流散文物的抢救、征集工作。深入推进文物平安工程,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旅行业文博单位消防、防疫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持续开展消防、安防、防雷工程和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的评估、申报、验收工作。

15.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组织开展全区革命文物定级和规范定名,抗战文物征集、认定、管理,全区革命历史类博物馆纪念馆陈列展览调查,红色标语类革命文物专项调查工作。持续推进《左右江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工作规划》编制工作。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项目储备。编撰广西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图录。大力发展红色旅游,用好用活百色起义、龙州起义、湘江战役等红色文化资源,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西段)建设。推进红色旅游融合发展试点工作,指导推进红色旅游景区建设工作,开展红色研学活动。举办新时代广西红色故事大赛、首届广西大学生红色旅游创意策划大赛。持续推进五好讲解员建设行动,开展红色旅游进校园、进军营活动。

16.提升非遗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平。开展广西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储备库、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工作平台(非遗工坊)、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等评估和评审工作。搭建广西非遗数据资源管理平台,实现非遗项目和传承人数字化、可视化管理。大力实施“百县千菜”发展工程,挖掘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广西非遗美食,打造一批广西非遗美食体验店和非遗形象体验店。组织开展“壮美霓裳”广西民族服饰秀活动、举办“壮美广西·多彩非遗”广西非遗助力乡村振兴系列展示展演活动。组织开展2023年“非遗过大年文化进万家”广西片区活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广西主会场活动。组织广西旅游商品精品前往国内重点城市开展宣传、展示展销等活动。组织开展“壮美广西·边关宝藏”——广西中越边境非遗商品及非遗旅游线路系列宣传推广活动。

17.推进文旅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实施“存量更新”专项行动,推进传统景区、酒店等“二次创业”,推动文旅产业迭代更新。优化提升广西文化旅游产业信息平台重大项目管理系统,做好文旅重大项目年度结转调度工作。以“三地两带一中心”为重点,开展重大文化旅游产业项目集中开竣工活动,按季度开展文旅重大项目协调跟踪服务。组织开展大健康和文旅体育产业链线上线下区域招商活动。开展传统文化传承保护与利用开发的文旅项目策划包装与投融资服务工作,推动投融资项目开发转型升级。联合金融机构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继续推动“桂惠贷”金融产品加大对文化旅游领域投放。

18.大力开展文化旅游品牌创建。实施世界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建设工程行动计划,推动漓江景区、遇龙河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争创世界级旅游景区、度假区。组织开展广西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景观质量初评工作。持续推动柳州三江程阳八寨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北海银滩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组织开展国家4A级旅游景区、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等品牌创建评定工作。定期对国家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乡村旅游区(农家乐)等旅游品牌进行复核。加强新的星级饭店国家标准宣贯,开展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山水主题酒店”创建和评定工作。开展2023年广西旅游休闲街区验收评定工作、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推荐申报工作。启动首批广西特色旅游名镇验收认定工作。

19.强化数字科技赋能和职业教育。提升“一键游广西”平台效能,开展客户智慧体验行动,以旅游智慧服务、智慧营销和智慧监管三大平台为重点,组织“万人体验”跟踪服务活动。全面提升“一键游广西”智能服务水平,推动全区主要涉旅企业、重点文化场所实现智慧化升级。推进“一键游广西”与“一部手机游云南”等智慧旅游平台数据对接,实现产品共享、营销互动、流量互导。加快“一键游广西”电商直播发展,培育一批本土文化和旅游电商直播品牌。加快推出一批元宇宙景区景点、文化场馆和文旅虚拟数字人等,打造高品质数字文化和旅游消费新场景、新业态。实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和旅游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严格管理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推动研学旅行发展,推出一批自治区级研学旅行精品路线,着力打造我区“力行学堂”研学旅行品牌。开展广西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

20.推动县域旅游经济快速发展。推进广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省(区),指导支持桂林市申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申报推荐工作。加快建设环广西国家旅游风景道。持续开展2023年广西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开展第三批广西全域旅游示范区复核工作。按季度编制并印发2023年广西县域旅游经济分析报告,做好县域经济分类考核。举办2023广西全域旅游大集市活动。

21.加强对外文化旅游交流合作。创新办好第18届中国—东盟文化论坛、2023中国—东盟传统医药健康旅游国际论坛以及2023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等国际展会。与卢森堡中国文化中心合作举办“欢乐春节”“天涯共此时”等全球联动品牌活动。与卢森堡、河内、老挝中国文化中心合作开展“茶和天下·雅集”宣传推广活动。繁荣发展入境旅游,强化对外宣传推广,邀请一批境外主要旅游客源地的媒体和旅行商到广西采风、踩线。积极参与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城市合作以及大湄公河次区域旅游合作。继续开展“壮族三月三”走进港澳系列推广活动,做好港澳青少年广西游学工作。

22.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和安全生产。持续优化行政审批,加强旅游诚信建设,推进文化旅游市场信用监管。强化人才队伍能力素质,组织参加全国旅游饭店服务技能大赛,开展2023年全区导游大赛、导游资格和演出经纪人考试。加强市场执法监管,组织开展元旦春节、全国两会、暑期、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推进旅游市场治理整顿,严厉查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旅游市场“强迫消费”、侵害老年人权益等违法违规案件。深化文化娱乐领域综合治理,加强营业性演出、艺术品、互联网上网服务等市场的清理整治。加强出版物市场清理整治,查处各类网络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贯彻落实《边疆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协作机制》,开展边境地区文化和旅游市场联动执法,恢复与越南广宁省跨境旅游执法协作机制。推进实施“首违不罚”,依法规范履行行政处罚权。组织开展“执法大讲堂”活动,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实施文旅行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旅游服务品牌,营造“放心游广西”的良好环境。督促指导公共文化单位、景区、度假区、文旅企业严守安全生产底线,严格执行行业规范标准,强化涉文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

23.拓展广西文化旅游发展大会成果。总结推广、巩固提升历届广西文化旅游发展大会成果,持续做强做优本地特色文化和旅游产业。制定出台《关于支持南宁市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指导南宁市高水平筹办好2023年广西文化旅游发展大会及汽车旅游大会、文化旅游产业投融资大会、文化旅游商品博览会等配套活动,推动全区文化旅游业全面恢复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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